华峰测控(68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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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测控(688200) - 华峰测控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9 18:22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一次,提前5日通知[13] - 临时会议需提前2日通知[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委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可被免去职务[16]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指定新委员[17] 职责分工 - 战略委员会研究公司长期战略并提建议[7] - 战略投资小组负责前期准备和提案[9] - 战略投资小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5]
华峰测控(688200) - 华峰测控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10-29 18:22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1]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需符合相关条件[2] - 特定情形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2][3] - 涉国家、商业秘密信息可采用代称豁免披露[3][4] 审批与登记 - 特定信息申请需填写审批表并经审核签字[4] - 登记审批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并报送[4] - 登记事项包括豁免方式等[5] 后续处理与责任 - 已暂缓与豁免信息特定情形需及时披露[5] - 确立责任追究机制惩戒违规人员[6] 知情人承诺 - 知情人遵守制度并承诺保密[11] - 不利用信息买卖证券及使用内幕信息[11] - 保密不当愿承担法律责任[11]
华峰测控(688200) - 华峰测控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9 18:22
担保定义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指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2] 担保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 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且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该股东或受实际控制人支配股东不得参与表决,议案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8] 反担保要求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9] 核查与监督 - 董事会每年度对公司全部担保行为进行核查并披露结果[13] - 董事、高管获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80%以上,应提请董事会核查相关情况[13] - 公司应核查全部担保行为并披露核查结果[14] - 审计委员会应关注担保情况并监督内控[14] - 持续督导期保荐机构应关注违规担保[14] 责任处理 - 公司董事会视情况处分有过错的责任人[16] - 公司有权向无权或越权签订担保合同的人追偿[16] - 违规做出对外担保决议的董事可能担责[16] - 擅自决定使公司担责的责任人将被处分追偿[16] 违规处理 - 公司应自查与关联方的对外担保并整改[17] - 公司违规担保应披露并采取措施降低损失[1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9]
华峰测控(688200) - 华峰测控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9 18:22
审计职责与职权 - 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在审计委员会领导下行使职权[4] -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与实施[5] - 审计部可行使要求报送资料、审核凭证等职权[5] 审计工作安排 - 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9] - 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9] - 会计年度结束前二月提交次年度内审计划[10] - 会计年度及半年度结束后二月提交内审报告[10]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1]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6] 审计流程 - 实施审计前5个工作日送达通知书,特殊业务实施时送达[21] - 被审计单位对意见有异议3天内书面反馈[21] 人员要求 - 内审人员需具备相应资格或职称[23] 审计范围 - 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8,15,20,21] - 业绩快报披露前进行审计[17] 审计方式 - 以就地审计为主,也可采用报送或委托审计[21] 资料管理 - 审计项目结束后整理装订、立卷归档[25] 报告提交 - 每年上报内审工作总结和内控检查监督报告[21] 违规处理 - 被审计单位重大违规应担责赔偿[27] - 违规3周内提交整改报告,未按时提交警告处分[28] - 提交报告未整改或流于形式警告处分并罚款[28] - 未提交报告且未整改严重警告处分并罚款[28] - 打击报复内审人员记过处分并罚款,涉嫌犯罪移交司法[28] 奖惩措施 - 认真履职的内审人员给予奖励[30] - 滥用职权等的内审人员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31] 制度相关 - 制度与法规、章程抵触时以法规和章程为准[3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30]
华峰测控(688200) - 华峰测控财务管理制度
2025-10-29 18:22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管 理,加强内部控制,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维护股东权益,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 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和公司对财务管理工作的要求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各子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 财务机构及财务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置财务部,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 作。 第五条 财务部根据会计业务设置工作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会计工作岗位, 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 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核算、记账工作。公司所属分、子公司设置财务部 门作为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负责办理财务会计工作。根据公司 ...
华峰测控(688200) - 华峰测控风险投资管理办法
2025-10-29 18:22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 投资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 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风险投资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 资等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 为。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办法: (一)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或延伸产业链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二)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办法》规定的低风险投资行为;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二)公司的风险投资应当谨慎、强化风险控制、合理评估效益; (三)公司的风险投资必须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 影响自身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行。 公司从事证券投资,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内 控制度,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应当全面分析从事证券 ...
华峰测控(688200) - 华峰测控委托理财管理办法
2025-10-29 18:22
委托理财审议 - 连续12个月滚动委托理财最高余额达公司市值10%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4] - 连续12个月滚动委托理财最高余额达公司市值50%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4]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公司相应指标10%以上经董事会审议披露[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公司相应指标50%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0]
华峰测控(688200) - 华峰测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10-29 18:22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本办法是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基本行为准则。公司对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信息披露、 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 募集资金管 ...
华峰测控(688200) - 华峰测控融资管理制度
2025-10-29 18:22
融资类型 - 融资分直接融资(发行股票、债券)和间接融资(银行贷款等)[3] 融资审批 - 董事长行使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融资决定权[9] - 累计融资占总资产超10%且不超50%报董事会审批[9] - 累计融资占总资产50%以上报董事会审议后交股东会审批[10] 融资内控 - 融资计划编制人与审批人分离[14] - 保管办理与会计记录人员分离[14] - 利息计算核算与支付人员分离[14] 融资管理 - 融资合同签署2日内报财务部备案[14] - 财务部每月计提融资利息并入账[14] - 审计部对融资活动定期和不定期审计[16] 融资文档 - 展示融资合同登记簿附表含多方面信息[22]
华峰测控(688200) - 华峰测控投资决策管理办法
2025-10-29 18:22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决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投资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 对外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 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 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 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