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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昂基因(688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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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昂基因: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15 17:24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10月30日刊登股东大会通知,11月15日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召开[7][8]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46人,代表18,479,802股,占比33.4862%[9]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为董监高买责任险议案》同意1,263,594股,占比91.6523%[13]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同意18,456,036股,占比99.8714%[14] -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议案》同意18,465,045股,占比99.9201%[15]
睿昂基因:睿昂基因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15 17:22
会议信息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1月15日在上海奉贤区召开[2]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46人,所持表决权占比33.4862%[2] 股权情况 -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55855896股,回购专用账户669621股无表决权[2] 人员出席 - 9名在任董事7人出席,3名监事全出席,董秘出席[4] 议案表决 - 三项议案均获通过,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5][6] - 出席会议关联股东对议案1回避表决[7]
睿昂基因:睿昂基因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11-08 15:34
会议信息 - 现场会议2024年11月15日14点30分在上海奉贤区睿昂基因会议室举行[14]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13] - 会议召集人为睿昂基因董事会,主持人是代理董事长高尚先先生[14] 议案相关 - 拟为董监高购责任险,赔偿限额不超5000万元,保费不超30万元/年,期限12个月[19] - 拟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1] - 子议案已在2024年10月2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1]
睿昂基因:睿昂基因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11-04 15:34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4年2月1日[2] - 实施期限为2024年2月19日至2025年2月18日[2] - 预计回购金额1500万元至2000万元[2] - 回购资金总额1500 - 2000万元(含)[3] - 回购价格不超过49.00元/股(含)[3] 回购进展 - 累计已回购股数669,621股,占总股本1.20%[2][5] - 累计已回购金额17,021,747.99元[2][5]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2.37 - 27.67元/股[2][5] - 2024年10月未回购股份[5] 股本情况 - 公司总股本为55,855,896股[5]
睿昂基因:睿昂基因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9 21:26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2] -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表决同意3票[3] - 监事会认为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合规,内容真实客观[3] - 审议为董监高买责任险议案,监事回避,交股东大会[4][5]
睿昂基因: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29 21:26
募集资金协议与专户管理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8]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过1年,公司需重新论证[12]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12] 资金置换与使用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15]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4] -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15]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后,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15]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有规定[15] - 单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15] - 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得超过总额的30%,且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对象提供财务资助[16] - 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到总额1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7] 账户管理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上交所备案并公告[13]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1000万,可免于特定程序,但需在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8] 资金检查与报告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6]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27][29] - 年度审计时,公司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9]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29]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9] 违规处理 - 公司董事会违反规定擅自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监事会责令改正,造成损失责任董事赔偿[31]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擅自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董事、监事会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相关人员赔偿[33]
睿昂基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4年10月)
2024-10-29 21:26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 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 下简称"《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以及《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办法第十九条规 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 包括记载在 ...
睿昂基因: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29 21:26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4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质量和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 及时性,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睿昂基因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或对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的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事项"、 "重大事件"或"重大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
睿昂基因(68821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29 21:26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标和原则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3] -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3] -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3] -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3] -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3]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的原则[3][4]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责和内容 - 拟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5] - 组织与投资者沟通联络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5] - 组织及时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和建议等诉求[5] - 管理、运行和维护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渠道和平台[5] - 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5] - 配合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开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工作[5] - 统计分析公司投资者的数量、构成以及变动等情况[5] - 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经营管理信息、环境社会治理信息等[10]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12] - 公司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2] - 公司应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的报道,不应以宣传广告材料以及有偿手段影响媒体的客观独立报道[13] - 公司受到处罚后应在5个交易日内召开公开致歉会[14] - 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出现违规行为,如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发布含有误导性信息等[15][16] 投资者关系管理机构和人员 - 公司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全面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7][19] - 证券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日常事务,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18][19][20] - 公司可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沟通方式应尽可能便捷、有效[21] 自愿性信息披露 - 公司可以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各种活动和方式,自愿地披露现行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应披露信息以外的信息[23][24] - 公司在自愿披露具有一定预测性质的信息时,须以明确的警示性文字,具体列明相关的风险因素[25] - 公司应对已披露的尚未完结的事项,保持持续和完整披露[26] 投资者关系活动 - 股东大会:公司应当充分考虑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加提供便利[29][30][32] - 网站:公司网站应设立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及时更新网站信息[33][34][36] - 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和路演:公司可以举行这些活动,并尽可能采取公开的方式进行[39][40][41] - 投资者说明会: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积极召开,董事长或总经理应当出席[43][44][45][46][47] - 一对一沟通:公司应平等对待投资者,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48][49][50] - 现场参观:公司应合理、妥善地安排参观过程,避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51][52][53][54][55][56][57][59] - 电话咨询: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及投诉电话,保证电话畅通[60][61][62] - 上证e互动平台:公司应充分关注并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63][64][65] 投资者投诉处理 - 公司应以多渠道确保投诉渠道畅通,并及时、公平地处理投资者投诉[66][67][68][69][70][71][72][73][74][75] - 公司应建立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台账,详细记录相关信息[74] 其他 - 公司可聘请专业的投资者关系顾问,但不得由其代表公司发言[76][77][78][79] - 公司不得向分析师或基金经理提供尚未正式披露的公司重大信息[80][81][82][83][84] - 公司对于重大尚未公开信息,不接受媒体采访,也不向媒体提供相关信息[86]
睿昂基因:睿昂基因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0-29 21:26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4-061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 1817 弄 147 号睿昂基因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