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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信至诚(688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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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信至诚(688244)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9 18: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收入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5701.34万元,同比下降21.66%[3]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1.42亿元,同比下降17.72%[3]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1.42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1.73亿元下降17.7%**[17]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利润与亏损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280.01万元[3]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5485.27万元[3] - 净利润为净亏损5.56亿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5.49亿元人民币[1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6元/股[19]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成本和费用 - 营业总收入成本为20.32亿元人民币,营业成本为6.33亿元人民币,销售费用为4.37亿元人民币,管理费用为2.40亿元人民币,研发费用为7.18亿元人民币[18]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研发投入 - 第三季度研发投入为2435.84万元,同比增长7.19%[3] - 第三季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2.72%,同比增加11.50个百分点[3] - 年初至报告期末研发投入为7180.58万元,同比增长3.74%[3] - 年初至报告期末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0.46%,同比增加10.43个百分点[3] 其他财务数据:资产与权益变化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11.09亿元,较上年度末减少9.05%[4] - 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68亿元,较上年度末减少5.66%[4] - **2025年9月30日资产总计为11.09亿元,较2024年末的12.20亿元下降9.1%**[12][14] - **2025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9.68亿元,较2024年末的10.27亿元下降5.7%**[14] - **2025年9月30日实收资本(股本)为1.51亿元,较2024年末的1.02亿元增长47.7%**[14] - **2025年9月30日未分配利润为0.71亿元,较2024年末的1.31亿元下降45.8%**[14] 其他财务数据:现金流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4.84亿元人民币[2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3.27亿元人民币,主要因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达17.02亿元[2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1.66亿元人民币[23]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9.58亿元人民币[23]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8.02亿元人民币[2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9.43亿元人民币,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9.20亿元人民币[22]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14.00亿元人民币[22] 其他财务数据:具体资产与负债项目 - **2025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为1.12亿元,较2024年末的4.90亿元大幅下降77.1%,同时交易性金融资产新增3.52亿元**[12] - **2025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为3.32亿元,较2024年末的3.53亿元下降5.9%**[12] - **2025年9月30日合同负债为299万元,较2024年末的545万元下降45.1%**[13] - **2025年9月30日应付职工薪酬为538万元,较2024年末的179万元增长201.3%**[13] 其他重要内容:股权结构 - **截至报告日,一致行动人蔡晶晶、陈俊合计支配公司股份比例为51.72%**[10]
永信至诚(68824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7:58
薪酬制度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 薪酬管理机构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和确定薪酬[5] 薪酬构成 - 内部任职董高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7][8] - 未任职董事仅领津贴[8] 薪酬挂钩与调整 - 非独董和高管绩效工资与公司年度绩效挂钩[9] - 重大变化可调整薪酬标准并报董事会批准[12][13]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5]
永信至诚(688244)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7:58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可行性[10]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10] 资金使用规定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1]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12]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可免于特定程序[14] - 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用于科技创新领域[9]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应明确使用计划并按计划投入[13] 协议与审批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7]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等[12][13]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用于其他用途需经董事会审议等[14]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信息[16]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变更实施地点,由董事会决议,无需股东会审议[16] -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需公告原项目情况、变更原因、新项目情况等内容[20] - 公司拟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需公告转让原因、已使用资金、项目完工程度等内容[19] - 募集资金项目资金支出,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由使用部门申请,财务总监审核,董事长/总经理批准;超授权范围报股东会审批[20] 监督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2]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2]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3]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25]
永信至诚(68824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7:58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8]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8]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1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13] - 董事长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主持会议[14]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书面通知[14]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0] - 董事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21] 表决方式 - 可用记名投票、视频电话等方式表决[18] - 书面议案签字同意董事达法定人数成决议[19] 决议通过 - 提案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1] - 董事回避表决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21] 其他规定 - 利润分配决议先通知审计,正式报告出具后再议其他事项[22]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审议相同提案[22]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不明可要求暂缓表决[22] - 会议记录含日期等内容[22]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24]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6]
永信至诚(688244)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7:58
投资分类与审批 - 对外投资分短期(不超一年)和长期(超一年)[3] - 交易资产总额占比等七种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8] - 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累计超30%提交股东会审议且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交易资产总额占比等七种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未达董事会标准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13] - 证券投资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需特定比例同意[13] 投资流程与处置 - 对拟投资项目调研论证,按权限审批[15] - 特定四种情况可收回对外投资[18] - 特定四种情况可转让对外投资[19] - 批准处置与实施投资程序权限相同[26] 投资监督与管理 - 对外组建合作、合资公司派董事,子公司派经营管理人员[21] - 财务部对投资活动财务记录和核算[23] - 长期投资财务管理由财务部负责并取得报告[23][24] - 年末对投资全面检查,对子公司审计[24] - 子公司每月报送报表和资料[24] - 对投资资产定期盘点或核对[24] 信息披露与制度生效 - 对外投资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6] - 子公司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董事会秘书[26]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0]
永信至诚(68824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7:58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0] - 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0] - 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0]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0] 报告审核与审议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0] - 定期报告内容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11] - 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1] 业绩预告与数据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3]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传闻致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13] 股份相关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5][16][24]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股份情况等变化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4]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由总经理等高管起草,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2] - 临时报告由董事等报告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和披露[23]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董高知悉并报告等时点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17]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发生重大影响事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8] - 涉及公司收购等行为致股本等重大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权益变动[18] - 公司证券交易被认定异常,应了解影响因素并披露[21] 关联信息报送 - 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5] - 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25] 其他规定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说明具体原因和其陈述意见[26] -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秘为主要责任人[26] - 信息知情人对未公告信息有保密责任,内幕交易造成损失应赔偿[28] - 未经董事会批准披露重大信息等将追究当事人责任[28] - 违反信息披露规定造成损失应承担行政、民事责任,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29]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应在刊登当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归档,保存不少于十年[31] - 董事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文件资料应在收到起两个工作日内归档,保存不少于十年[31]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4]
永信至诚(68824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7:58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批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1]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同意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反担保[11]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11]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按普通或特别决议处理[16] 关联交易披露 - 关联交易标的为股权应披露财务报告,为其他资产应披露评估报告[16] - 关联交易事项表决需出席股东会非关联股东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日常关联交易 - 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披露[17] - 协议期限超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程序披露[17] 特定金额交易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履行程序披露[21] - 与关联法人成交占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需经程序披露[21] - 与关联人交易占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应提供报告并提交股东会[21] 其他 - 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计或评估[21] - 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公司符合条件可豁免提交股东会[21] - 制度“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24]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4]
永信至诚(688244)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7:58
审计部设置 - 公司设审计部为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5] - 审计部应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领导之下或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5]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审计部应在年度和半年度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8] - 审计部应根据公司各阶段工作重点组织审计工作[8] 审计流程 - 审计部提前3个工作日发审计通知书给被审计对象[14] - 审计工作需编制工作底稿并保证其真实性[14] 审计制度 - 审计部应建立工作底稿和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资料保存时间[9] - 审计部有权要求被审计部门按时报送文件资料[9]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审计部负责[11]
永信至诚(68824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7:58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召集反馈与通知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7][8][9] - 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会前十日提临时提案,召集人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1] 股权登记与会议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提前两日公告说明原因[12] 投票相关规定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在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至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 同一表决权选一种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21] - 未填等表决票计为“弃权”[21] 计票监票与决议公告 - 表决前推举两名非关联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21] - 现场会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等方式[22] - 决议及时公告,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决议应特别提示[22]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3] - 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24] - 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 股东可在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有问题决议[25]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7] - 控股股东等不得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24]
永信至诚(68824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7:58
股份转让限制 - 核心技术人员4年内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超上市时总数25%[6]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7] - 董事和高管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8] 减持披露要求 - 董事和高管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8] 买卖时间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及季报等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9] 限售解除公告 - 公司申请股份解除限售应提前5个交易日披露提示性公告[9] 信息申报要求 - 董高股份变动、个人信息变化等应2个交易日内申报[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