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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泰医药(688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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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泰医药(688247) - 2025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6-01-29 15:50
证券代码:688247 证券简称:宣泰医药 公告编号:2026-006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5 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9,383.00 万元 至 47,26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 3,901.93 万元至 11,778.93 万元,同 比下降 7.63%至 23.02%。 (2)预计 2025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507.00 万元至 5,408.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 7,362.06 万元至 8,263.06 万元,同比下 降 57.65%至 64.71%。 (3)预计 2025 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2,961.00 万元至 3,553.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 7,843.60 ...
宣泰医药1月26日获融资买入928.16万元,融资余额9930.71万元
新浪财经· 2026-01-27 09:36
1月26日,宣泰医药涨0.94%,成交额6619.64万元。两融数据显示,当日宣泰医药获融资买入额928.16 万元,融资偿还961.93万元,融资净买入-33.77万元。截至1月26日,宣泰医药融资融券余额合计 9952.79万元。 融资方面,宣泰医药当日融资买入928.16万元。当前融资余额9930.71万元,占流通市值的2.03%,融资 余额超过近一年60%分位水平,处于较高位。 融券方面,宣泰医药1月26日融券偿还200.00股,融券卖出0.00股,按当日收盘价计算,卖出金额0.00 元;融券余量2.05万股,融券余额22.08万元,超过近一年90%分位水平,处于高位。 资料显示,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海科路99号3号楼一楼,成立日期2012 年8月13日,上市日期2022年8月25日,公司主营业务涉及仿制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CRO服务。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产品销售收入69.85%,CRO研发服务9.38%,权益分成收入6.50%,CMO加工服 务6.31%,代理权收入3.93%,自研项目转让收入3.89%,其他(补充)0.12%。 机构持仓方面,截止2025年9月30日 ...
宣泰医药:公司聚焦于高端仿制药领域及创新药CRO/CMO一体化服务
证券日报网· 2026-01-15 17:43
公司业务战略 - 公司聚焦于高端仿制药领域及创新药CRO/CMO一体化服务 [1] - 在深耕高端仿制药的同时,加速布局改良型新药 [1] - 努力实现公司从仿制药企业向仿创结合型特色制药企业的过渡 [1] 研发管线进展 - 首个自研的改良新药项目XT-0043已在II期临床中展现出优异的安全性与有效性,并顺利达到临床终点 [1] - 公司正基于II期临床数据全力推进III期临床启动与实施 [1] 技术平台建设 - 积极加强在注射剂领域研发攻坚,加快构建复杂注射剂等制剂平台技术 [1] - 提升公司在复杂制剂(如冻干注射剂、脂质体和长效注射剂等)的研发及生产能力 [1]
宣泰医药: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6-01-14 21:18
证券日报网讯 1月14日,宣泰医药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
宣泰医药:1月1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1-14 18:23
每经AI快讯,宣泰医药1月14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二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1月14日 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 案》等文件。 (记者 王瀚黎) 每经头条(nbdtoutiao)——海利生物增值9倍并购的企业,估值8个月"腰斩",其第一大客户竟是尚未 成立的公司,离奇的事还不少…… ...
宣泰医药(688247)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2026-01-14 17:46
激励计划股份情况 - 激励计划拟授予不超过604.0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45334.00万股的1.33%[7][29] - 首次授予不超过483.40万股,约占授予总量的80.03%,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7%[7][29] - 预留120.60万股,约占授予总量的19.97%,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7%[8][29] 激励对象情况 -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64人,约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在职员工总人数的20.51%[8][25] 授予价格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5.71元/股[8][40] 有效期 -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年,自首次授予日起至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止,最长72个月[9][33] 实施条件与程序 - 激励计划须经上海市国资委批复,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11] - 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60日内完成首次授予权益等相关程序,否则终止实施[11][56] -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在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过12个月未明确,预留权益失效[56] 归属期 - 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均分三个归属期,各期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总量比例分别为30%、30%、40%[36] 禁售与转让规定 -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董事和高管按相关法规执行[38]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39] - 激励计划最后一批股票归属时,董事和高管获授总量的20%留至任期期满后确定是否兑现[39] 考核指标与目标 - 2024年归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44] - 2024年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长率不低于6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44] - 2024年研发费用较2023年增长率不低于1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44] - 2024年通过审批的药(产)品数量不少于5个[44] - 2026年归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1.3%,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2%,研发费用增长率不低于30%,通过审批药(产)品数量不少于6个[48] - 2027年归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2.4%,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9%,研发费用增长率不低于50%,通过审批药(产)品数量不少于6个或2026 - 2027年累计不少于12个[48] - 2028年归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3.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0%,研发费用增长率不低于70%,通过审批药(产)品数量不少于6个或2026 - 2028年累计不少于18个[48] 个人考核归属比例 - 考核总分100 - 125分(成绩A)和90 - 99分(成绩B)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50] - 考核总分80 - 89分(成绩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50] - 考核总分<80分(成绩D)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50] 股东会表决与变更终止 -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东会表决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4] - 公司在股东会审议激励计划之前拟变更,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58] - 公司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之后变更,应由股东会审议决定,且不得导致提前归属、降低授予价格(特定原因除外)[59] - 公司在股东会审议激励计划之前拟终止,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60] - 公司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之后终止,应由股东会审议决定[60] 价格与数量调整 - 公司激励计划公告日至归属登记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需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61] - 公司激励计划公告日至归属登记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需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62] - 配股、缩股、派息等情况需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增发时不调整[63] 费用影响 - 假设2026年2月初授予,限制性股票费用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影响,预留部分120.60万股授予时将产生额外股份支付费用[68][69] 特殊情况处理 - 激励计划出现特定情况时,由董事会审议调整授予/归属数量、授予价格议案,特殊情况须提交股东会审议,还需聘请律师出具意见并公告[64]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激励计划将终止实施,对已获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77] - 公司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等不同情形,激励计划有不同处理方式,部分由股东会决定是否变更或调整[77]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有问题,已获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已归属的激励对象应返还权益[78] - 因形势变化,公司可决定取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归属或终止激励计划[78] - 激励对象出现特定情形,公司不得授予新限制性股票,已获授未归属的作废[80] - 激励对象因职务变更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关系,未达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80][81] - 激励对象退休时,未达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法规变化由董事会按新规执行[81] - 激励对象职务变动成不能成为激励对象的角色,已获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81] - 激励对象损害公司利益,已获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公司可追回已归属部分收益[81] 其他规定 - 公司具有激励计划解释和执行权,对未达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取消其限制性股票归属并作废[70]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财务资助,包括贷款和担保[70]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获授限制性股票归属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债[74]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纠纷协商调解无果,60日内可向有管辖权法院诉讼[83] - 激励计划经上海市国资委审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85] -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变更激励计划由股东会决定,不得含提前归属、降授予价情形[85]
宣泰医药(688247)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
2026-01-14 17:46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修订稿)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表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限制性 | 占授予限制性股 | 占本激励计划草 | | --- | --- | --- | --- | --- | --- | | | | | 股票数量 | 票总数比例 | 案公告时股本总 | | | | | (万股) | | 额比例 | | |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 | | 郭明洁 | 中国 | 总经理 | 22.50 | 3.73% | 0.05% | | 陈勇隽 | 中国 | 副总经理 | 16.50 | 2.73% | 0.04% | | 林建红 | 中国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14.80 | 2.45% | 0.03% | | 李坤 | 中国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32.70 | 5.41% | 0.07% | | 李方立 | 中国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14.50 | 2.40% | 0.03% | | 吴一鸣 | 中国 |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20.20 | 3.34% | 0.04% | ...
宣泰医药(688247) -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
2026-01-14 17:46
证券代码:688247 证券简称:宣泰医药 公告编号:2026-002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604.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5,334.00 万股的 1.33%。其中,首次授予不超过 483.40 万 股,约占授予总量的 80.03%,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07%;预留 120.60 万股,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 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6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及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国资监管机构审核意见并 ...
宣泰医药(688247)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
2026-01-14 17:46
证券代码:688247 证券简称:宣泰医药 公告编号:2026-003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方式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 | --- | --- | |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 | □股票期权 | | | □其他 | | 股份来源 | 发行股份 | | | 回购股份 | | | □其他 | |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 72个月 | |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 | 604.00万股 | | 票数量 | | |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 | 1.33% | | 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预留 | 是,预留数量120.60万股; | | | 占本股权激励拟授予权益比例19.97% | | | □否 | |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限制 | 483.40万股 | | 性股票数量 | | | 激励对象数量 | 64人 | ...
宣泰医药(688247)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修订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2026-01-14 17:46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 1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修订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修订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 引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我们")接受上海宣泰医 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泰医药"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沈诚律 师和薛晓雯律师作为公司特聘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出具相关法律意见。 本所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宣泰 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法律意见书》")。因公司激励计划涉及修订(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