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芯科技(688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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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芯科技(688484) -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授予价格的公告
2025-10-27 18:53
激励计划 - 2023 - 2025年多次会议审议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3][5][6][7][8][9][10]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授予价调为17.21元/股[2][13] - 调整激励计划对财务及经营无实质影响[15] 利润分配 - 2023年以423,530,000股为基数派现118,588,400元[11] - 2024年半年度以421,875,655股为基数派现42,187,565.50元[12] - 2024年拟以423,950,022股为基数派现84,790,004.40元[12]
南芯科技(688484) -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10-27 18:53
激励计划授予信息 - 2025年10月24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24.66元/股[3][16] - 向94名激励对象授予54.9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0.13%[3][4][14] 激励计划时间节点 - 2025年4月1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3] - 2025年4月17 - 26日,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5] - 2025年5月7日,股东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6] - 2025年5月15日,董事会与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议案[6] 激励计划规则 - 有效期自授予日起最长不超过72个月[12] - 预留授予股票12个月后按条件分次归属,分四个归属期,每期25%[12][13] 费用测算 - 用Black - Scholes模型测算54.90万股股票公允价值[18] - 历史波动率31.1000% - 34.1387%,无风险利率1.50% - 2.75%,股息率0%[18] - 预计摊销总费用1255.30万元,2025 - 2029年分别摊销114.19 - 66.92万元[19] 相关意见 -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满足预留授予条件[10] - 监事会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资格,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11] - 律师认为预留授予事项合法有效[22]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23] 公告信息 - 2025年10月28日发布相关公告[26] - 发布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公布名单[24] - 律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发布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4]
南芯科技(688484)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5-10-27 18:52
激励计划会议 - 2025年4月15日董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7] - 2025年5月7日股东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8] - 2025年10月24日董监事会审议通过预留授予议案[8] 授予条件 -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有多项条件[10] - 公司2025年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成就[11] 授予情况 - 向94名对象授予54.90万股限制性股票[13] - 授予价格为24.66元/股[13] 其他 - 两日内公告相关文件[14] - 授予事项获批准授权且合规[15] - 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5]
南芯科技(688484)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5-10-27 18:52
会议审议 - 2023年6月13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激励计划相关议案[7] - 2023年6月29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相关议案[8] - 2024年3月18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相关议案[8] - 2024年9月10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相关议案[9][10] - 2025年4月25日相关会议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议案并提交董事会[11][12][13] - 2025年10月24日相关会议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议案并提交董事会[13][14] 利润分配 - 2023年年度以423,53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0.28元,共派118,588,400元,2024年5月22日实施完毕[17] - 2024年半年度以421,875,655股为基数,每股派0.1元,2024年9月12日实施完毕[18] - 2024年年度每股派0.2元,2025年7月9日实施完毕[16][18][19] 激励计划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授予价格从17.21元/股调整为17.01元/股[17] -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授予价格从17.79元/股调整为17.21元/股[19]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为2025年6月30日至2026年6月29日[21] -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17日[24] - 2023 - 2026年为激励计划考核年度,2024年第二个归属期目标值16.50亿元,触发值15.20亿元[23] - 2024 - 2027年为预留授予部分考核年度,2025年第二个归属期目标值18.50亿元,触发值16.65亿元[25] 业绩情况 -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67亿元,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达100%[23] - 2024年满足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营收目标考核,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达成要求[25] 股票归属与作废 -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174名第一类激励对象可归属1,902,259股限制性股票[26] -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6名第二类激励对象可归属58,000股限制性股票[26] - 截至2025年10月24日,6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46,575股限制性股票[27] - 首次授予的第一类激励对象中1人自愿放弃,6,486股限制性股票作废[29] - 本次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共计53,061股[30]
南芯科技(688484)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10-27 18:52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5年4月15日召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1] - 2025年5月7日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3] - 2025年10月24日审议通过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14] 预留授予情况 - 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10月24日[18] - 预留授予数量54.90万股,占股本总额0.13%[18] - 预留授予人数94人,价格24.66元/股[18] 激励计划规则 -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72个月[18] - 归属期分四阶段,各占25%[19]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20]
南芯科技(688484)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7 18:50
根据您的要求,我已将提供的财报关键点按照单一维度主题进行分组。以下是分组结果: 收入和利润表现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9.1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0.26%[3]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23.8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5.34%[3]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25.3%,从18.99亿元增至23.80亿元[19]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50.73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82%[3]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9.66%[3] - 净利润同比下降30.7%,从2.72亿元降至1.88亿元[21]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6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9.93%[3] - 基本每股收益为0.45元/股,较上年同期的0.64元/股下降29.7%[22] - 综合收益总额为186,116,672.42元,较上年同期的270,262,229.60元下降31.1%[22] 成本和费用 - 第三季度研发投入为1.7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1.32%[4] - 年初至报告期末研发投入为4.5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3.34%[4] - 研发费用同比大幅增长53.3%,从2.99亿元增至4.59亿元[19]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38.3%,从0.67亿元增至0.93亿元[19] - 第三季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9.38%,同比增加1.41个百分点[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2,027,244,138.91元,同比增长28.1%[26]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478,552,643.68元,同比增长44.0%[26] 现金流状况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408.36万元人民币[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4,083,649.68元,较上年同期的434,074,705.62元下降121.7%[25][26]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383,631,232.14元,同比增长9.0%[25] - 收到的税费返还为103,652,749.42元,同比增长27.2%[2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712,669.47元,上年同期为-148,907,267.62元[26] - 投资支付的现金为6,600,700,000.00元,上年同期为844,253,500.00元[26]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679,604,938.39元,较上年末的2,874,305,067.26元下降41.6%[28] 资产和负债变动 - 2025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为1,688,842,117.39元,较2024年末1,888,129,168.93元下降10.6%[15] - 2025年9月30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531,786,750.68元,较2024年末1,053,013,212.33元下降49.5%[15] - 2025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为359,286,590.42元,较2024年末199,930,266.48元增长79.7%[15] - 存货同比增长29.7%,从6.14亿元增至7.96亿元[16]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同比激增327.9%,从0.73亿元增至3.10亿元[16] - 商誉从无到有,报告期末为1.74亿元[16] - 合同负债同比增长103.2%,从164万元增至334万元[17]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4,440户[11] - 第一大股东阮晨杰持股72,780,573股,占总股本17.10%[11] - 第二大股东上海辰木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持股51,390,183股,占总股本12.07%[11] - 第三大股东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6,951,562股,占总股本3.98%[11] - 第四大股东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6,932,965股,占总股本3.98%[11]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12,613,657股,占总股本2.96%[11] - 深圳市瀚辰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持股12,452,584股,占总股本2.93%,其中2,400,000股处于冻结状态[11] 其他财务数据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48.32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4.19%[4] - 总资产同比增长4.2%,从46.38亿元增至48.32亿元[16][1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长4.0%,从39.28亿元增至40.84亿元[18]
南芯科技(688484) -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8:48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5]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回应[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连续90日以上持有该比例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18][19]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23] 股东会授权与审议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失效[8] - 公司发生“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等交易,单笔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1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标准之一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7] 股东会相关程序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请求后,应在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18][19]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8][19]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后,应在5日内发出通知[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2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6]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9] 股东会主持与记录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依次由副董事长、推举的董事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的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或推举的成员主持[32][3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2] 股东会决议与实施 - 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4]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44]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46] 其他规定 - 若公司单一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7]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6] - 召开股东会时,经现场出席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可推举新主持人[34]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41]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42] - 股东会决议应列明出席股东及代理人人数、持股总数及占比等内容[45]
南芯科技(688484) -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8:48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5]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6] - 公司职工达三百人以上,董事会应有一名职工代表董事[6]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且未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10]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且未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30日内提请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0]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名[18] 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有权决定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需及时披露[23] - 董事会决定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24] - 董事会决定日常经营范围内交易,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等情况需及时披露[2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审计委员会或者过半数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26]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证券部分别于会议召开前10日和5日送达会议通知及材料[29]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完整或论证不充分,可在董事会召开两个工作日前联名书面提出延期[31] 董事长职责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29] -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29] 会议形式与规则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32]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审议通过提案须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36] - 董事会对担保事项作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6] - 董事回避表决时,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40] 档案与规则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43]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修订时亦同[44] - 本规则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49]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抵触时及时修订报股东会审议通过[49]
南芯科技(688484) -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7 18:4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570.2911万元[7] - 公司发起人共39名,设立时股份总数为360,000,000股,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2,570.2911万股[17][20][23] 股权结构 - 发起人阮晨杰持股72780573股,比例20.2169%[16] - 上海辰木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1390183股,比例14.2752%[16] - 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4,778,189股,比例6.8828%[1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1] - 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2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等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3]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9] - 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8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等[66]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0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1] - 董事会有权决定交易事宜并披露,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107]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3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1]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过半数通过[128]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137] - 财务负责人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37]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经董事会聘任可以连任[137] 财务与分红相关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4] - 公司现金分红每年不低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47] 公司合并、分立等相关规定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71] - 公司合并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73] - 公司分立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74]
南芯科技(688484) -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8:48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包括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大股东等[3] 报告披露时间 - 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4]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4] 报告审计与内容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7]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行业信息等内容[15]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股票债券情况、股东情况等内容[20] - 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21] 披露文件与方式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等[12] - 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备查文件需报送证监局、交易所并置备于公司住所[12] - 信息披露文件全文在交易所网站和符合条件报刊网站披露,摘要也在相应地方披露[12] 业绩预告与更正 - 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六种情形,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7]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10%以上,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19] 其他需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需披露[23] - 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事件有较大影响时,应书面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4] - 公司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进入破产程序且未提取足额坏账准备,需披露[23]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需披露[23] - 公司主要或全部业务陷入停顿,需披露[23] - 公司获得对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需披露[23] - 公司聘任或解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披露[23] - 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重大自主变更,需披露[2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2] 报告审核与签发 - 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性等应在审议时投反对或弃权票[31] - 审计委员会成员无法保证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真实性等应在审核时投反对或弃权票[32]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32] - 定期报告编制需经多部门及领导审核,最终由董事长签发并披露[35][36] - 临时报告编制分不同情况按程序审查、签发及披露[37] 信息更正与保密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等应及时发布更正等公告[37] - 公司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39] - 通过委托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40] - 公司人员接触内幕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和义务[44] - 公司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知情人应遵守登记管理制度[44] - 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公司应立即披露[45]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控和保密规定[46] 公司制度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并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46]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义务人违规按不同主体处理[48]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泄露内幕信息应赔偿损失[49] - 信息披露义务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处理方式[49] 时间定义与制度生效 - “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两个交易日内[54]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5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