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芯科技(688484)

搜索文档
南芯科技:南芯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11-22 18:14
换届选举 - 2024年11月22日召开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会议[1][4] - 提名6位非独立董事、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2] - 提名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4] - 第二届董、监事会任期三年[2][4] - 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换届事宜[2][4] 股份持有 - 阮晨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2,780,573股[7] - 简德明配偶通过上海马墨间接持有公司0.15%股份[12][13] - 韩颖杰、程潇通过上海辰木间接持股[19][20]
南芯科技:南芯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1-22 18:14
证券代码:688484 证券简称:南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9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12 月 10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 565 弄 54 号(4 幢)1601,南芯科技会 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2 月 10 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 --- | --- | | | | 股股东 A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2 |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 | √ | | | 案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 | 3.00 ...
南芯科技: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4-11-22 18:14
制度适用 - 适用范围含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及参股公司[2] 披露规则 - 信息可暂缓、豁免披露,需符合相关条件[3][5][8] - 申请需填审批表等文件,经证券部等审批[7][10] 知情人要求 - 知情人需知晓制度,承担保密义务并备案[20]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4]
南芯科技: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2024-11-22 18:14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曾晓洋先生、CHRISTINE XIAOHONG JIANG(蒋肖虹) 女士、林萍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进行审议。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经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曾晓洋先生、CHRISTINE XIAOHONG JIANG(蒋肖虹)女士、林萍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独 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 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通报批评;没有因涉 ...
南芯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曾晓洋)
2024-11-22 18:14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曾晓洋,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南芯半导体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上海南芯半导体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 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 ...
南芯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11-22 18:14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 市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 管指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 "法律法规")及《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等规定履行职责,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为规范董事会与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关系 的具有 ...
南芯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CHRISTINEXIAOHONGJIANG)
2024-11-22 18:14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一 条件的相关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提名人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 CHRISTINE XIAOHONG JIANG(蒋肖虹)为上海南芯半导体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 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 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南芯半 ...
南芯科技: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11-22 18:14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和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明确公司对外投资决策的批准权限 与程序,强化公司内部控制,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 外投资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及《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管理是指针对对外投资项目的信息收集、尽职调查、 编制对外投资建议书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立项、项目审批、项目实施以 及投资后的相关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合并报表内的分子公司所有对外投资业务。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对外投 ...
南芯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林萍)
2024-11-22 18:14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林萍,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 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 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 ...
南芯科技:南芯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4-11-22 18:14
公司章程修订 - 2024年11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 章程中“股东大会”全文替换为“股东会”[2] - 多种担保情况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 兼任职务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5]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8] - 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管每届任期3年[10] - 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少于监事人数三分之一[11] - 董事会须在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1] 利润分配政策 - 满足条件时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0%[12]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2] - 符合条件时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12] - 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红[12] - 经营良好时可提股票股利分配预案[12] - 股票股利分配应考虑合理因素[12] - 特定情况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3] - 利润分配先由董事会制定预案并审议[13] - 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13]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多环节批准且特定表决通过[14][15][16] - 公司以三年为周期制订股东回报规划[15][16] - 连续三年经营现金流净额与净利润之比低于20%属经营状况变化[15][16] 其他事项 - 公司因特定规定解散应15日内成立清算组[17]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18] - 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19] - 修订及制定部分内部管理制度,涉及19项制度[20][21] - 拟修订部分制度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1] - 修订后部分制度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21]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1月23日[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