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飞激光(688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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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刺固态电池交付,装备与技术协同纵深
高工锂电· 2025-04-24 18:33
固态电池产业化加速 - 2024年以来固态电池产业化明显加速,装备与技术的深度协同成为主要表现,多家企业达成战略合作以攻克生产工艺难题并加快量产落地[3] - 逸飞激光与金羽新能签署战略协议,围绕全极耳固态电池、方形铝壳固态电池的设备研发、工艺优化等展开全方位合作[3] - 其他合作案例包括四川新能源汽车创新中心与纳科诺尔、海目星与欣界能源、璞泰来与中科固能/恩力动力等[3] 固态电池商业化进展 - 固态电池企业通过无人机、eVTOL、物流车等小型移动终端切入市场,订单金额达千万元级别[5] - 金羽新能已实现"无际"无负极准固态电池、"扶摇"半固态电池等产品批量交付,累计交付额超1亿元[5] - 应用场景扩展至船舶、商用车、储能领域,行业进入交付冲刺阶段[6] 产能规划与量产挑战 - 2024年行业产能规划已达百GWh级别,2025年将陆续爬产放量[7] - 金羽新能现有2GWh产能,2025年实现满产;清陶能源、卫蓝新能源等企业规划产能达10GWh量级[6] - 当前量产线良率约80%-90%,仍低于传统锂电,需解决材料配比控制、电极-电解质界面等问题[8] 技术装备协同创新 - 逸飞激光开发了固态电池专用封装技术装备,包括电芯装配、模组PACK及智慧物流系统[9] - 创新技术包括高动态激光加工、质量闭环监测等,应用于极片涂层处理、快速干燥等工艺[10] - 合作将覆盖"体系构建-装备研发-工艺创新-场景验证"全产业闭环,近期将交付全固态电池产品[13] 工艺与制造优化 - 重点突破极片成型工艺,合作开发后工序设备并优化工艺定型[12] - 联合开发智能制造关键设备,优化全极耳/方形铝壳电池方案[13] - 打造智造标杆工厂,优先采购设备以降低生产成本[13]
盘前有料丨事关自贸区,中共中央、国务院发文;宁德时代发布第二代神行超充电池……重要消息还有这些
证券时报· 2025-04-22 08:02
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 -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的意见》,经过5年左右探索实现制度型开放水平、系统性改革成效、开放型经济质量全面提升,重点推进贸易、投资、资金流动、交通运输、人员往来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 [2] - 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改革开放新高地,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现代产业集群能级跃升,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 [2] 跨境金融服务便利化 -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进一步提升跨境金融服务便利化行动方案》,提出18条重点举措,包括提高跨境结算效率、优化汇率避险服务、强化融资服务、加强保险保障、完善综合金融服务 [3] - 支持各类主体更加安全、便捷、高效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对上海加快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具有重要意义 [3] 服务业扩大开放 - 商务部副部长凌激表示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一次性向所有试点的11个省市全面铺开,不再区分地区和任务批次,加快形成更加丰富多样的制度创新成果 [3] 央企支持产业链企业 - 国务院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主动作为、靠前发力,强化资金统筹安排,确保及时付款,并可对中小企业小额款项、长账龄款项依法协商提前支付,加力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 [3] 资本市场动态 - 上海证券交易所召开专题座谈会,与10余家头部私募机构代表交流,与会机构认为当前中国资产估值处于相对较低水平,中国资产具备显著的估值修复和提升潜力 [3] - 美元指数暴跌超过1%,一度跌破整数关口98,为2022年3月以来最低点,现货黄金涨3%,达到每盎司3424.25美元的历史新高 [5] 汽车行业自律倡议 -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联合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倡议规范营销宣传行为,严格依据《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杜绝虚假宣传与过度营销,确保功能命名科学严谨,防止驾驶员误用、滥用风险 [4] 网络游戏审批 - 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2025年4月份国产网络游戏审批信息,4月共118款游戏获批 [5] 宁德时代电池技术突破 - 宁德时代发布第二代神行超充电池,是全球首款兼具800km超长续航和峰值12C的磷酸铁锂电池,还发布了全球首款车规级规模化量产应用的钠离子电池"钠新"电池 [7] 上市公司动态 - 京东方A拟15亿—20亿元回购股份 [8] - 永鼎股份一季度净利润2.9亿元,同比增长960.55% [8] - 中毅达公司股价严重脱离公司基本面,存在市场情绪过热情形及较高炒作风险 [8] - 大金重工一季度净利润2.31亿元,同比增长335.91% [11] - 逸飞激光控股子公司签订1.54亿元日常经营重要合同 [11] - 中国交建拟5亿—10亿元回购A股股份,控股股东拟2.5亿—5亿元增持公司H股股份 [11] - 洲明科技拟不超6亿元投建Micro及Mini LED显示和照明生产基地项目 [11] - 钒钛股份控股股东拟5000万—1亿元增持公司股票,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 [11] - 中交设计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拟1.5亿—3亿元增持公司股份 [11] - 军信股份拟2亿—3亿元回购股份 [11] - 日久光电一季度净利润2805.15万元,同比增长346.48% [11] - 光线传媒一季度净利润20.16亿元,同比增长374.79% [11] - 鞍钢股份控股股东拟1亿—2亿元增持公司股份 [11] - 胜宏科技一季度净利润9.21亿元,同比增长339.22% [11] - 新晨科技拟收购天一恩华96.9628%股权,4月22日起复牌 [11] 券商研究观点 - 国泰海通证券认为可控核聚变产业快速发展,受益标的包括托克马克核聚变产业链上游的高温超导带材供应商、超导带材加工供应商、偏滤器及包层系统供应商、真空室供应商 [10] - 华创证券指出"中国版平准基金"入市,央国企回购增持加速,红利资产成短期避风港,后续将会有更多央国企参与入市维稳过程,形成更强的股东回报支持 [11][12]
逸飞激光(688646) - 逸飞激光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自愿披露公告
2025-04-21 17:30
业绩总结 - 2022 - 2024年与某锂电头部企业不含税合同金额分别为753.93万、6477.88万、9104.96万元[6] - 占当年营收比重分别为1.40%、9.29%、10.83%[6] 市场扩张 - 控股子公司新聚力签15379.20万元(含税)锂电装备购销合同[4] - 合同金额占公司2023年营收22.06%,占新聚力146.90%[8]
逸飞激光:控股子公司签订1.54亿元日常经营合同
快讯· 2025-04-21 16:59
公司动态 - 逸飞激光控股子公司新聚力与国内某锂电头部企业签订锂电池智能装备及系统购销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54亿元(含税) [1] - 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为按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并完成验收 [1] - 若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对公司2025年度或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1] 行业动态 - 国内锂电头部企业持续扩大产能,带动锂电池智能装备及系统需求增长 [1] - 锂电池智能装备及系统市场保持较高景气度,头部企业采购规模显著 [1]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4-09 07:28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发布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进展公告,介绍回购基本情况、进展及后续安排 [2][4]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 2025年2月4日、2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2] -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拟用于前者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实际回购总量的50%,用于后者的不高于50% [2] - 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超过10000万元 [2]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6.17元/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截至2025年4月7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695464股,占总股本95162608股的比例为1.78%,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93% [4] - 回购成交最高价为44.80元/股,最低价为31.58元/股,支付资金总额为60953882.91元(不含交易费用) [4] -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规定 [5] 其他事项 - 公司将按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并及时披露信息 [6]
逸飞激光(688646) - 逸飞激光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进展公告
2025-04-08 18:33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5年2月5日[3] - 实施期限为2025年2月24日至2026年2月23日[3] -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3] 回购进展 - 累计已回购股数1695464股,占总股本1.78%[3] - 累计已回购金额60953882.91元[3]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31.58元/股至44.80元/股[3] - 截至2025年4月7日,回购股份占比增加0.93%[6] 股份用途 - 拟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股份不少于实际回购总量50%[4] - 拟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股份不高于实际回购总量50%[4] 公司股本 - 公司总股本为95162608股[6]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进展暨标的公司工商信息变更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4-07 02:27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为契合总体战略规划和产业布局,将参股公司逸飞资本更名为武汉逸飞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产业与资本协同助力主营业务升级与新业务拓展,提升综合竞争力 [1] 变更情况 - 2025年4月2日披露的相关股权转让事宜尚在办理,除名称等变更外其他工商登记信息未变 [2] 最新营业执照信息 - 名称为武汉逸飞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105MADXX4T22U [2] - 企业类型是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 - 法定代表人为焦伟 [2]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2] - 成立日期为2024年8月28日 [2] - 住所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滨江大道194号世茂锦绣长江C1地块3号商业1单元1层(1)商号 - 42 [2] - 经营范围包括企业管理、咨询,投资活动,信息、融资、财务咨询,科技中介、供应链管理、创业空间服务,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等 [2]
逸飞激光(688646) - 逸飞激光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进展暨标的公司工商信息变更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5-04-03 18:00
参股公司变更 - 参股公司逸飞资本更名为武汉逸飞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 - 逸飞资本经营范围增加企业管理等多项服务[1] 工商登记信息 - 相关股权转让事宜尚在办理,其他工商登记信息未变[2] 公司基本信息 - 武汉逸飞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3] - 成立日期为2024年8月28日[3]
逸飞激光: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受让参股公司股权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4-01 20:12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拟受让逸飞资本 2%股权,使持股比例从 49%增至 51%,逸飞资本股东焦伟拟将 49%股权转让给逸轩投资,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定价公允,对公司财务和经营无实质不利影响,决策程序合规 [1][2][12] 关联交易概述 - 公司拟受让逸飞资本股东焦伟持有的 2%股权,交易后持股从 49%增至 51%,逸飞资本成控股子公司 [1] - 焦伟拟将 49%股权转让给逸轩投资,转让后逸轩投资持股 49% [1] - 本次交易未达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关联交易,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2][10][11]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关系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轩为逸轩投资实际控制人,逸轩投资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 关联方情况说明 - 逸轩投资为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在湖北武汉,经营范围包括投资、资产管理等,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焦伟,出资 1000 万元,成立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 [3] - 吴轩和焦伟分别持股 80%和 20%,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未开始经营,无财务数据,无抵押、诉讼等问题 [3][4] 其他利益说明 - 逸轩投资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等方面其他关系 [4]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类别 - 受让逸飞资本股权属“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购买资产”交易类型,标的为逸飞资本股权 [4]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逸飞资本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焦伟,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成立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经营范围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等 [4] - 焦伟和公司分别持股 51%和 49%,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未开始经营,无财务数据,无抵押、诉讼等问题,有优先受让权股东已放弃权利 [4] 关联交易的定价 - 因逸飞资本新设且未实缴注册资本,交易为股权结构优化调整,定价遵循公平、公允、协商一致原则,符合规定,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 [5][6]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协议主体 - 转让方为焦伟,受让方为逸轩投资和公司,目标公司为逸飞资本 [6] 交易内容 - 焦伟将 49%股权以 0 元转让给逸轩投资,逸轩投资承担 490 万元注册资本缴纳义务;将 2%股权以 0 元转让给公司,公司承担 20 万元注册资本缴纳义务 [6][7] 交割安排 - 各方 30 日内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登记完成日为交割日,税费按规定各自承担 [7] 过渡期安排 - 过渡期内转让方保证目标公司正常营业,不得免除债务或放弃求偿权,目标公司损益自行承担 [7][8] 违约责任 - 违约方赔偿其他方直接损失 [8] 生效时间 - 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8]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 本次交易基于公司发展战略,逸飞资本将成控股投资管理平台,推动业务与资本协同,助力主营业务升级和新业务拓展 [8] 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 交易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逸飞资本 51%股权并纳入合并报表,对财务和经营无实质影响,不影响独立性,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10] 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 2025 年 3 月 31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董事长回避表决,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10] 监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 2025 年 3 月 31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监事会主席回避表决,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监事会认为交易合理合规 [1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 2025 年 3 月 31 日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认为事项符合公司战略,不损害股东利益 [11]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交易决策程序合规,基于公司战略和业务需要,定价公允,无不利影响和利益输送情形,对交易事项无异议 [12]
逸飞激光: 逸飞激光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1 20:00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受让参股公司股权、与武汉武创院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合资公司两项事项 [1][2]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1] - 会议通知、补充通知及相关材料分别于2025年3月28日、3月31日通过邮件和短信送达监事 [1] -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由监事会主席王颖超召集并主持 [1] - 会议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等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受让参股公司股权 -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生产经营正常运行 [1] - 该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原则 [1] - 该事项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1] - 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2] 与武汉武创院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合资公司 - 监事会认为该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助于提升研发创新与成果转化能力 [2] - 该投资能培育新业务增长点,加速“激光与智能装备”平台化发展战略升级 [2] - 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开展,不会对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2] - 该投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