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科技(688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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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科技: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6 17:13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 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审计意见及审计结论等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 沟通。 截至 2023 年末,天健拥有合伙人 238 名、注册会计师 2272 名,其中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会 议,2023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年度)、第一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年度),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经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天健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 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中邮科技: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颖琦)
2024-04-26 17:13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颖琦 尊敬的各位股东代表: 本人李颖琦作为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 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同时遵循《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公司内部规定和要求,忠实而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应出席的 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独立观点,并依据相关规定在公司重大事 项上提供独立意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能。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 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李颖琦:博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非执业)。现任上海 国家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研究领域为内部控制、管理会计、公司财务。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任期期间本人依规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 会。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1 次,通 讯会议 ...
中邮科技: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4-26 17:13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六)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公司相关 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 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邮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 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八)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 ...
中邮科技: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启军)
2024-04-26 17:13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启军 尊敬的各位股东代表: 本人陈启军作为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 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同时遵循《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公司内部规定和要求,忠实而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应出席的 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独立观点,并依据相关规定在公司重大事 项上提供独立意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能。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 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陈启军:博士研究生,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同济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系 教授兼博士生导师;2021 年 6 月至今,任中邮科技独立董事并担任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1 次,通 讯会议 7 次;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 ...
中邮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6 17:13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 号)的规定,现将中 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8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4,0 ...
中邮科技(688648)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6 17:13
公司财务状况 -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3]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1,951,939,760.66元,较上年下降12.05%[14]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593,755.96元,较上年下降9.50%[14]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396,555.49元,较上年下降82.62%[14] - 公司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725,707,160.29元,较上年增长41.66%[14] - 公司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68元,较上年下降12.82%[14] - 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49元,较上年下降30.00%[14] - 公司2023年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39%[5]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195,193.98万元,同比下降12.05%;净利润为7,159.38万元,同比下降9.50%[20] 公司发展战略 - 公司成功实现IPO工作,股票简称“中邮科技”,股票代码“688648”[20] - 公司推动核心技术突破,在机器视觉、嵌入式等核心技术研究方面持续发力[21] - 公司加大海外市场开拓,并将业务从项目、产品向后期维保服务拓展[21] - 公司位于广州南沙的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全面投产,整体生产效率显著提升[21] - 公司将加强产品研发,拓展业务布局,实现高质量发展[30] 公司产品与技术 -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和智能专用车等[22] - 公司的技术应用可以在主线速度3m/s的条件下完成在线偏离包件纠偏,分拣准确率达99.995%[34] - 公司的分流输送技术可以实现包裹快速高效自动分流,改变传统的环形物流分拣模式[35] - 公司的数字化仿真技术可应用于超大型处理中心的工艺方案设计和系统信息监控,处理量可达50万件/时[39] - 公司新增专利和软件著作权35项,累计获授权发明专利80项、实用新型专利238项、外观设计专利7项、软件著作权164项[47][48] 公司研发与创新 - 公司注重研发总体规划,建立集成产品开发的研发管理体系,提高研发成果转化率[24] - 公司2023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20%,较上年增加1.26个百分点[14] - 本年度研发投入合计101,491,899.19元,较上年度增长16.13%,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增加至5.20%[49][50] - 公司2023年度研发费用较上年增长16.13%,主要用于新产品和新技术研究[118] - 公司2023年度报告显示,研发人员数量为178人,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为13.30%[91] - 公司研发人员薪酬合计为5,997.93万元,平均薪酬为33.70万元[91] 公司治理与人才管理 - 公司长期专注于核心技术的研发和创新,通过与客户持续互动和反馈,将客户需求融入产品设计开发中,提供具有极高价值的智能物流系统[94][2] - 公司秉承“精益求精”的质量要求,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拥有稳定的产品质量和优质的售后服务,构成公司产品的竞争优势[96][3] - 公司2023年度员工教育程度中,大学本科人数为540人,硕士人数为143人,大学专科人数为170人,大专以下人数为484人[191] - 公司构建了较为系统的培训体系,为不同层级开展分类分级的内训和外训,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帮助员工提升职业素养[193]
中邮科技: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
2024-04-26 17:13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 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 者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第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集 ...
中邮科技: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峰)
2024-04-26 17:13
尊敬的各位股东代表: 本人刘峰作为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同时遵循《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 司内部规定和要求,忠实而勤勉地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应出席 的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独立观点,并依据相关规定在公司重大 事项上提供独立意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能。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刘峰: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高级律师。现任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 务所高级合伙人。 本人自 2021 年 6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还兼任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峰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 ...
中邮科技:关于2024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6 17:13
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有效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运 行效率、优化负债结构,2024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向各家银行申请合计 不超过人民币 21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供应链金融等综合授信业务,公司可以根据授信银行 要求以自有资产提供担保。 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签订的协议为准,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 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有效期内,办理具体信贷业务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董事会 不再就每笔信贷业务出具单独的董事会决议。授信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 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邮科技股 ...
中邮科技: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26 17:13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东大会议事效率, 保证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充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 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对股东大会、股东、董事、监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有关人员具有约束力的文件。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