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驰科技(688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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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驰科技(688708) -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16 18: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成立于2008年07月18日[12] - 2024年12月0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证券代码为688708[12] - 注册资本为40001万元,总股本为40001万股,每股面值1元[13] 股票发行 - 2024年08月30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万股[12] 激励计划 - 2025年5月16日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19]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62名,约占2024年12月底在职员工总数的13.90%[24]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8.375万股,约占股本总额的0.371%[31] - 首次授予118.70万股,约占股本总额的0.297%,占授予权益总量的80%[31] - 预留29.675万股,约占股本总额的0.074%,占授予权益总量的20%[31]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37]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分三批归属,比例分别为40%、30%、30%[42] - 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为27.96元/股[47] - 2025 - 2027年首次授予业绩考核目标:2025年目标值11.00亿元、触发值10.60亿元;2026年目标值13.70亿元、触发值12.50亿元;2027年目标值16.00亿元、触发值14.10亿元[59] 激励计划流程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草案及摘要,董事会决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授权[65] - 监事会发表意见,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聘请独立财务顾问评估可行性[65] - 激励计划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 - 股东会通过后60日内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公告,否则计划终止[68] - 预留权益授予对象应在股东会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否则失效[68] 调整公式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调整公式为Q = Qo×(1 + n)[71] - 配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为P = Po×(P1 + P2×n)÷[P1×(1 + n)][77] - 派息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为P = Po - V,调整后P需大于1[79]
佳驰科技(688708)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5-16 18:17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激励计划为成都佳驰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 - 独立财务顾问为上海荣正[1] - 激励计划需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55] 激励对象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62人,占2024年12月底在职员工总数13.90%[15] - 激励对象为高管、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15] - 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在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16] 授予股份 - 拟授予148.375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0.371%[20] - 首次授予118.70万股,占0.297%、80.00%,预留29.675万股,占0.074%、20.00%[20] - 高管和核心技术人员获授51.00万股,占34.372%、0.127%[17] - 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获授67.70万股,占45.628%、0.169%[17] 有效期与归属期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21] - 首次授予分三个归属期,比例为40%、30%、30%[22] - 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归属比例及安排与首次授予一致[22] - 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第一个归属期50%,第二个归属期50%[23] 业绩考核 - 首次授予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2025年目标营收11.00亿元、触发值10.60亿元[27] - 2026年目标13.70亿元、触发值12.50亿元;2027年目标16.00亿元、触发值14.10亿元[27] - 各考核年度营收实际达成值A≥目标值Am,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X = 100%[27] - 触发值An≤A<Am,X = A/Am*100%;A<An,X = 0[27] -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合格及以上,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Y = 100%;不合格,Y = 0%[29] 授予价格 - 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27.96元[31] - 授予价格占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52.11元的53.66%[32] - 授予价格占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52.30元的53.46%[32] - 授予价格占草案公告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55.91元的50.01%[32]
佳驰科技(688708)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5-16 18:17
激励计划 - 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制定考核管理办法[1] 业绩目标 - 2025 - 2027年目标营收分别为11.00亿、13.70亿、16.00亿元[7] - 2025 - 2027年触发值营收分别为10.60亿、12.50亿、14.10亿元[7] 考核规则 - 公司层面按营收达成确定可归属比例[7][8] - 个人绩效分四档,合格及以上可归属比例100%[10] 考核流程 - 公司和个人层面每年考核一次[11] - 考核结果5个工作日内通知,有异议10个工作日复核[13] 记录保存 - 绩效考核记录保存期5年,超期经批准销毁[13]
佳驰科技(688708)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5-16 18:15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6月3日14点召开[3] - 现场会议在成都市郫都区公司会议室召开[3] - 网络投票6月3日进行[3] 议案信息 - 本次股东会审议3项议案[6] - 议案于2025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7] 其他信息 - A股股票代码为688708,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3日[16]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9:30 - 17:30,地点为公司[17]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5月17日[21]
佳驰科技(688708) -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025-05-16 18:15
激励计划主体与对象 - 公司具备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2] - 激励对象无不当情形,无特定人员[3] 流程安排 - 激励对象名单将公示不少于10天[4] - 监事会将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4] - 激励计划议案需股东会审议通过[4] 其他情况 - 公司无提供财务资助计划[4] - 监事会同意实施激励计划[4]
佳驰科技(688708) -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16 18:15
会议情况 - 成都佳驰电子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 - 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5年5月11日送达全体监事[2] - 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3项议案,表决全票通过[3][5][7] -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3][5] 激励对象 - 监事会认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6]
佳驰科技(688708)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16 18:1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7位董事全部出席[2] - 公司拟定于2025年6月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10] 议案审议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三项议案获董事会通过,待股东会审议[3][5][6] -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获董事会通过[10]
佳驰科技(688708) -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5-16 18:15
证券代码:688708 证券简称:佳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现金红利0.1元(含税)。 相关日期 | 股权登记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 --- | --- | --- | | 2025/5/22 | 2025/5/23 | 2025/5/23 |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每股分配比例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 金红 ...
佳驰科技(688708)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5-05-13 19:4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成都佳 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驰科技"或"公司"或"上市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信证券履行持 续督导职责,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1、保荐人制定了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明确了现场 检查的工作要求。 2、保荐人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 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通过与公司的日常沟通、现场回访等方式开展 持续督导工作,并于 2025 年 4 月 7 日、2025 年 5 月 8 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4、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根据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持续督 导职责,具体内容包括: (1)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三会会议材料; (2)查阅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内部审计等内部控制制度,查阅公司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