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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华微(688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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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华微: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14 15:34
业绩总结 - 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 - 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2] 用户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2] 其他 -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2亿元[2][12] -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等[2] - 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受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等[2] - 2023年度审计提供咨询及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7][8] - 2023年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的审计工作方案[9] - 聘任合同明确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制度有效执行[11]
成都华微: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越冬)
2024-04-14 15:34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3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均出席[4] - 2023年独立董事参加6次专门委员会会议[7] 决策事项 - 2023年审议通过聘请年度决算审计机构议案,变更审计机构[15] - 2023年审议通过上交所科创板IPO战略配售方案议案[18] 其他情况 - 报告期内未被收购、未变更或豁免承诺等[12][13][16]
成都华微: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04-14 15:34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净利润311,065,266.85元[5] - 2023年度营业收入926,053,722.41元[10] 利润分配 - 每10股派现1.12元,拟派现71,326,866.91元[2][5] - 现金分红比例22.93%[2] - 利润分配待股东大会审议[18] 资金用途 - 2023年末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研发等[11]
成都华微: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14 15:34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公司章程》修订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1]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章程修订后备案等事宜[21]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21] 股东大会决议规则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 董事选举与任职 - 选举2名以上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一股份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表决权[2] - 董事、监事候选人得票数达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2以上,按得票多少定人选[2] - 多种情形下不能担任公司董事,如犯罪判刑未逾5年等[3] - 董事任期为3年,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5] - 兼任特定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5] 董事履职与管理 - 董事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解除其职务,部分情形可提名下一届,决议需双过半通过[4] - 董事候选人有特定违规情形公司应披露相关情况[4] - 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应建议撤换[7][8] - 董事1年内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少于2/3应接受监事会履职审议[8] - 董事1年内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少于1/2且无特别理由应建议撤换[8] - 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应提请撤换[8] - 董事辞职董事会2日内披露情况[8] - 因董事辞职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等,辞职报告在下任填补空缺后方生效,公司3个月内完成补选[8] - 除特殊情形外,董事辞职报告送达生效,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9] 独立董事规定 - 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比例不应低于1/3,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9] - 独立董事应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9] - 多种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如持股1%以上股东直系亲属等[10] - 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1] - 已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得再被提名[11]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有特定条件[12]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应取得全体同意,部分需1/2以上同意[13] - 公司重大事项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13]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5]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5] 董事会会议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和主持[15]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并披露[16] 监事管理 - 监事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按规定时间解除职务,违规投票无效不计入出席人数[17] - 监事辞职致监事会低于法定人数或职工代表监事少于1/3,辞职报告在下任填补空缺后生效[17] - 监事辞职公司应在3个月或60日内完成补选[18] - 监事离职生效前后2年,对公司和股东忠实义务不解除[18] 分红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可审议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18]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18] - 公司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80%[19] - 公司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40%[19] - 公司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20%[19]
成都华微: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磊)
2024-04-14 15:34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本人赵磊,1974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05 年 7 月至 2013 年 12 月,历任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讲师、副教授;2014 年 1 月至今,历任中国社会 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员。2021 年 9 月至今,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赵磊作为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华微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的 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 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 独立董 ...
成都华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04-01 19:51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核查意见 作为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华微"、"公司"或"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华泰联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对成都华微拟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09]号)同意注册,并经上 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成都华微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56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49,996.40万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增 ...
成都华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04-01 19:51
单位:人民币万元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作为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华微"、"公司"或"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华泰联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对成都华微拟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 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09]号)同意注册,并经上 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成都华微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56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49 ...
成都华微: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01 19:51
证券代码:688709 证券简称:成都华微 公告编号:2024-005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和组合计提的方式,本期计提应收账款预期信用减值损失 2,898.17 万元,其中母 公司成都华微计提 2,814.43 万元,子公司苏州云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苏州云芯")计提 83.74 万元;计提应收票据预期信用减值损失-280.42 万元, 其中母公司成都华微计提-398.50 万元,子公司成都华微科技有限公司计提-0.56 万元,子公司苏州云芯计提118.64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减值损失-41.01 万元,其中母公司成都华微计提 18.15 万元,子公司成都华微科技有限公司计提 -55.62 万元,子公司苏州云芯计提-3.54 万元。本期实际计提各类应收款项预期 信用减值损失合计 2,576.74 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预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
成都华微: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024-04-01 19:51
证券代码:688709 证券简称:成都华微 公告编号:2024-007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成都华微")于 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 至2024年2月7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310,287,034.77元,会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金额为310,287,034.77元。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 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