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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华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4-04-14 15:36
关联交易数据 - 2024年度与中国电子关联交易预计4970万元[5]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已发生360.69万元[5] - 2023年度实际发生3420.83万元[5] 金融合作 - 拟与中国电子财务签2024 - 2027年合作协议,额度上限10亿[7] 股权关系 - 中国电子为公司实控人,控制65.18%股份[10] 审批情况 - 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通过董监事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16]
成都华微: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14 15:34
授信额度 - 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17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1] - 中国建设银行、农行、工行、中行、交行分别提供32000万、20000万、33000万、30000万、2000万额度[1][2] 授信期限 - 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1] 授权安排 - 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签文件,有效期同授信期限[2]
成都华微: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4 15:34
会议召开 -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10:00召开[2] -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将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11] 议案表决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多项议案表决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3][5][6][7][8] -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4人回避表决[5]
成都华微: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14 15:34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公司章程》修订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1]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章程修订后备案等事宜[21]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21] 股东大会决议规则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 董事选举与任职 - 选举2名以上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一股份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表决权[2] - 董事、监事候选人得票数达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2以上,按得票多少定人选[2] - 多种情形下不能担任公司董事,如犯罪判刑未逾5年等[3] - 董事任期为3年,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5] - 兼任特定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5] 董事履职与管理 - 董事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解除其职务,部分情形可提名下一届,决议需双过半通过[4] - 董事候选人有特定违规情形公司应披露相关情况[4] - 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应建议撤换[7][8] - 董事1年内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少于2/3应接受监事会履职审议[8] - 董事1年内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少于1/2且无特别理由应建议撤换[8] - 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应提请撤换[8] - 董事辞职董事会2日内披露情况[8] - 因董事辞职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等,辞职报告在下任填补空缺后方生效,公司3个月内完成补选[8] - 除特殊情形外,董事辞职报告送达生效,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9] 独立董事规定 - 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比例不应低于1/3,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9] - 独立董事应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9] - 多种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如持股1%以上股东直系亲属等[10] - 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1] - 已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得再被提名[11]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有特定条件[12]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应取得全体同意,部分需1/2以上同意[13] - 公司重大事项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13]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5]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5] 董事会会议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和主持[15]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并披露[16] 监事管理 - 监事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按规定时间解除职务,违规投票无效不计入出席人数[17] - 监事辞职致监事会低于法定人数或职工代表监事少于1/3,辞职报告在下任填补空缺后生效[17] - 监事辞职公司应在3个月或60日内完成补选[18] - 监事离职生效前后2年,对公司和股东忠实义务不解除[18] 分红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可审议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18]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18] - 公司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80%[19] - 公司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40%[19] - 公司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20%[19]
成都华微: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14 15:34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5月10日10点在成都世纪城国际会议中心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3] - 网络投票2024年5月10日,交易系统9:15 - 15:00,互联网9:15 - 15:00[3][5] - 审议13项议案,含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等[6] 股权与登记 - 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7日,A股股东(688709)有权出席[13] - 2024年5月8日9:00 - 17:30登记,可现场、信函或邮件[14] - 授权委托书2024年5月8日前交董事会办公室[17]
成都华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情况的审核报告
2024-04-14 15:34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 报 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 14-00189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y.net/.gov.cn)"进行查 路 1 里 頁 27 三 2206 大信专审字[2024]第 14-00189 号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贵公司编制的《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会计估计变更情况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 -- 日常信息 披露》的规定,真实、准确地编制并披露会计估计变更情况专项说明,以使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会计估计变更情况专项说明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WH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II P Room 2206 22/F Xuevuan Int ...
成都华微: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2024-04-14 15:34
存款风险预案 - 公司制定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2] - 总会计师为负责人,财务部为实施部门[4] 风险评估与报告 - 财务部评估中电财务风险并报董事会审议[6] - 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定期或临时报告[8] 风险处置程序 - 中电财务特定亏损情况启动处置程序[10] - 风险发生时逐级上报并敦促说明情况[11] 风险应对措施 - 要求中电财务暂缓或停止放贷、回收资金等[11] 后续监督与决策 - 风险平息后加强监督,必要时调整存款比例[13] - 若风险因素不消除,撤出全部存款[13]
成都华微: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04-14 15:34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净利润311,065,266.85元[5] - 2023年度营业收入926,053,722.41元[10] 利润分配 - 每10股派现1.12元,拟派现71,326,866.91元[2][5] - 现金分红比例22.93%[2] - 利润分配待股东大会审议[18] 资金用途 - 2023年末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研发等[11]
成都华微: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2024-04-14 15:34
会计估计变更 - 公司拟变更1年内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会计估计[2] - 2024年4月12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议案[2] - 变更前1年以内计提比例均为4%,变更后0 - 6月为1%、7 - 12月为5%[6][7] - 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追溯调整已披露财报[2] 各方意见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同意变更[10][11][12] -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专项说明符合规定[13]
成都华微: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2024年至2027年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4-14 15:34
合作协议 - 公司拟与中电财务签订《2024年至2027年全面金融合作协议》,综合授信额度、资金结算余额上限均为10亿元,有效期三年[2][4] - 公司在中电财务的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12] 中电财务情况 - 中电财务注册资本190,100万元,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7.66%,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3.61% [5] - 2022年12月31日中电财务总资产9,590,612.61万元,净资产408,042.43万元;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7,108,671.96万元,净资产431,170.02万元[9] - 2022年度中电财务营业收入114,553.05万元,净利润44,053.44万元;2023年1 - 9月营业收入96,386.61万元,净利润35,050.88万元[9] 合作优势 - 中电财务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同类费用标准,还免予收取部分费用[12] - 公司与中电财务合作拓宽融资渠道,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有利于业务拓展[15] 审批情况 - 2024年4月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17][18][19][2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合理合规,保荐机构无异议[21][22][23][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