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华意(000404)
搜索文档
长虹华意(000404) - 关于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2025-12-10 19:16
公司基本信息 - 长虹财务公司2013年8月23日注册成立,初始注册资本金10亿元[2] - 2016年11月25日增资后注册资本金变为18.8794175102亿元[2] - 2020年7月28日增资后注册资本金变为26.9393836584亿元[2]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长虹控股集团推荐三名[8] - 监事会成员共三名,含一名股东监事、两名职工监事[9]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10] 业绩总结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89.72亿元,负债152.50亿元,所有者权益37.21亿元[22] - 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93亿元,净利润1.03亿元[22] - 截至2025年10月31日,资产总额196.87亿元,负债159.64亿元,所有者权益37.23亿元[23] - 2025年1 - 10月实现营业收入1.32亿元,净利润0.90亿元[23] 风险与监管指标 - 截至报告出具日,风险控制符合监管机构合规要求[15] - 截至2025年10月31日,资本充足率为29.67%[25] - 截至2025年10月31日,流动性比例为57.56%[25] - 截至2025年10月31日,贷款余额/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为54.29%[25] 业务数据 -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在长虹财务公司存款余额24.60亿元[27] - 公司及子公司在其他金融机构存款余额45.90亿元[27] - 公司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余额为20.10亿元[28] - 公司及子公司在其他金融机构累计购买保本类结构性存款141.12亿元[29] - 长虹财务公司对公司及子公司授信额度22.00亿元[30] - 开立长虹财务公司承兑汇票未到期余额4.05亿元[30] 其他 - 公司建立《在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32] - 公司董事会同意2026年度与长虹财务公司办理金融业务及续签协议[33]
长虹华意(000404)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2-10 19:15
会议时间 - 2025年12月26日上午10:00现场会议[2] - 2025年12月26日网络投票,交易系统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互联网9:15至15:00[4] 登记信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22日[7] - 登记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8:30 - 11:30、13:30 - 16:30[13] - 登记地点为江西省景德镇市高新区长虹路1号证券办公室[13] 会议其他信息 - 投票代码为360404,简称为“华意投票”[18] - 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18] - 审议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议案[23][24] 关联交易 - 议案5、6、7属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及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9]
长虹华意(000404) - 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10 19:15
财务担保与资助 - 公司及子公司加西贝拉向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折算人民币71,574万元[5] - 公司及子公司加西贝拉向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金额折算人民币20,354万元[9] 业务额度 -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不超过11亿美元[14] -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9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17] 关联交易 - 公司2026年度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18,830万元(不含税)[20] - 公司预计与长虹集团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33,925万元(不含税)[20] - 公司预计与四川长虹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84,255万元(不含税)[20] - 公司预计与四川能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650万元(不含税)[20] 财务公司业务 - 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长虹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30亿元,最高未偿还贷款本息不超35亿元[23][28]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长虹财务公司办理票据开立和贴现业务上限均为15亿元[29][30] - 与长虹财务公司续签的《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23] 应收账款保理 - 公司向非关联机构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融资金额总规模累计不超14亿元[39] - 应收账款保理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新的保理额度止[39] 银行授信 - 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61.9亿元,其中低风险额度20.5亿元[42] - 公司向多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总计约46亿元,如向建行景德镇分行申请6亿元(2亿低风险)、邮储银行景德镇分行1亿元等[43][44] 制度修订与制定 - 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6][48] - 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9][51] - 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原《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废止[54] 会议相关 -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11项议案[64][65] - 公告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67] - 公告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67]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69]
长虹华意:拟使用不超过29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10 19:09
公司财务决策 - 长虹华意及其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29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 [1] - 投资品种限定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具体包括国债逆回购产品、金融机构固定收益类产品和低风险理财产品 [1] - 该投资计划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新的额度时止 [1] 公司治理流程 - 该理财投资事项已经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1] -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1]
长虹华意:拟为全资子公司华意荆州、华意巴塞罗那、华铸机械及控股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加贝科服、浙江威乐提供不超过71574.00万元担保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10 19:09
公司担保决议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10日审议通过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担保总额不超过71,574万元 [1] - 该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40% [1] - 上述担保额度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新担保额度获批为止 [1] 担保额度分配详情 - 为全资子公司华意压缩机(荆州)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28,000万元 [1] - 为全资子公司华意压缩机巴塞罗那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额度20,574万元(折合2,500万欧元) [1] - 为全资子公司景德镇华铸机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000万元 [1] - 控股子公司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浙江加西贝拉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2,000万元 [1] - 控股子公司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浙江威乐新能源压缩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20,000万元 [1] 担保相关方情况 - 所有被担保对象均非失信主体 [1] - 所有被担保对象均已向公司出具反担保承诺函 [1] - 董事会认为相关担保风险可控 [1]
长虹华意:12月1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10 19:09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十届2025年第九次董事会临时会议 [1] - 会议审议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等文件 [1] 公司业务构成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通用设备制造占比99.15%,其他业务占比0.85% [1] 公司市值 - 截至发稿,公司市值为48亿元 [1]
长虹华意:拟开展不超14亿元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新浪财经· 2025-12-10 19:06
公司财务运作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议案 [1] - 公司拟向非关联机构开展该业务 融资金额累计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 [1] - 业务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起 至下一年度股东会批准新额度止 [1] - 交易标的为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应收账款 该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1] 业务目的与授权 - 开展此业务旨在加速应收账款回笼并降低相关风险 [1] - 公司授权管理层负责该业务的决策 并由财务部门具体实施 [1] - 公司独立董事等有权对业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
长虹华意(00040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19:03
担保额度限制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0%[6] - 应由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16] - 应由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17] - 应由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17] - 获调剂方单笔担保额度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1] 担保对象要求 - 担保对象不存在连续3年及以上亏损且经营净现金流为负等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况[14] - 担保对象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或提供虚假资料[14] - 公司不为产权不明或资金投向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国家产业政策的对象提供担保[16] 审批要求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8]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2/3以上同意[18] - 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相关股东不参与表决,由其他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8] - 董事会权限内对外担保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董事2/3以上同意[18] 额度调剂规则 - 可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和以下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20] - 调剂时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同类对象处获担保额度[21] - 判断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是否超70%,以最近一年经审计或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孰高为准[23] 担保合同管理 - 担保合同至少应包含债权人、债务人等11项内容[32] - 公司担保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授权,责任人不得越权签订合同[33] - 财务管理部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定期与银行核对[32] 后续管理 - 被担保人定期向财务管理部门报告借款情况[33] - 担保债务到期,督促被担保人15个工作日内还款[35] - 审计部门每半年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全面核查[35] 信息披露 - 公司发生对外担保事项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9]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内未还款及时披露信息[40] 违规处理 - 对未按规定签订担保合同的当事人给予处罚[42] - 公司发生违规担保及时披露并解除或改正[4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修订亦同[46]
长虹华意(000404) -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19:03
业务范围 - 远期外汇交易含远期外汇、人民币外汇掉期、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6] 交易原则与目的 - 公司从事远期外汇交易以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8] - 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10] 审议规则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人民币,应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人民币,应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应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4] 业务限制 - 公司全年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累计发生额不得超过该期间内公司外汇业务实际需要金额[14] 部门职责 - 财务管理部门是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操作经办部门,总会计师为责任人[15] - 审计部门负责监督审查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审计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15] - 市场营销或采购部门是需求部门,负责统计收支外汇计划并提交数据,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16] 报告制度 - 财务管理部门应于半年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天内出具损益报告并上报[11] - 审计部门每半年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审查并报告[12] 公告规则 - 当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时应及时对外公告[27] 交易流程 - 财务管理部门按授权制度报管理层批准后与金融机构进行交易确认[8] - 财务管理部门要求合作金融机构定期提交交易清单并提示交割事宜[8] - 财务管理部门对每笔外汇交易登记、检查记录、跟踪状态、安排资金、控制违约风险[9] 风险应对 - 若发现交割风险,财务管理部门立即报告并会同制订应对方案[10] - 汇率剧烈波动时,财务管理部门分析并上报,总经理下达指令[19] - 业务存在重大异常时,财务管理部门提交报告和方案,总经理商讨应对措施[20][25] 保密要求 - 参与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人员及金融机构须遵守保密制度[22]
长虹华意(00040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19:03
重大事件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重大事件[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重大事件[9]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等属影响债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9]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14] - 证券办公室是日常管理部门[14] -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14] 档案与报备 - 按规定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6] - 披露重大事项时向深交所报备或补提交档案[17]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9] 知情人责任 - 知情人知悉当日向董秘报告,两工作日交档案[20][21] - 档案和备忘录保存10年[22] 违规处理 - 及时自查内幕交易并按情节处罚[27] - 知情人违规按情节处罚,严重需担责[27] - 公司保留追究违规股东等责任权利[27] 信息流转 - 内幕信息内部流转需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21] - 部门间流转需生成部门和证券办负责人审核批准[21] - 对外提供需多部门及领导批准[21] 信息保密 - 定期报告公告前财务等人员不得泄露报表信息[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