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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映科技(00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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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映科技(000536) -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20:18
董事薪酬结构 - 董事长岗位年薪占比35%按月发放[6] - 董事长绩效年薪占比55%与年度业绩挂钩[6] - 董事长任期激励占比10%与任期考核挂钩[6] - 独立董事年薪9万(税前)按月均发[7] - 控股股东代表董事、内部董事不领薪酬[7] 薪酬调整参考 - 董事薪酬调整参考同行业薪资增幅[9] - 董事薪酬调整参考通胀水平[9] - 董事薪酬调整参考公司盈利状况[9] - 董事薪酬调整参考组织结构调整[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11]
华映科技(000536)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20:18
董事辞任与补选 - 公司收到董事辞任报告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 公司 60 日内完成董事补选[4] 董事任职限制 - 犯罪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缓刑考验期满未逾 2 年不能任董事[4] - 对破产企业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未逾 3 年不能任董事[5] - 对违法公司负有个人责任,自被吊销执照未逾 3 年不能任董事[5] 董事股份转让 - 董事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 25%[9]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1 年内董事不得转让股份[9] - 董事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9] 其他事项 - 董事离职 3 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等移交[6] - 离职董事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 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1]
华映科技(000536)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用铨)
2025-06-27 20:16
独立董事提名 - 刘用铨被提名为华映科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条件 - 需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或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且在会计等岗位全职工作超5年[20] 合规要求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多项规定,近12个月无特定情形[22][27] - 近36个月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交易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31][33] 其他限制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在该公司任职不超六年[37][38] 承诺声明 - 候选人承诺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承担法律责任[40]
华映科技(000536)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用铨)
2025-06-27 20:16
董事会提名 - 华映科技董事会提名刘用铨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具备相关知识和五年以上工作经验[17] -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满足相应资格条件[19] 合规情况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无违规任职和持股情况[20][21][22] - 最近十二个月无特定情形,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处分[27][33][34]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37]
华映科技(000536)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温长煌)
2025-06-27 20:16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温长煌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提名人声明于2025年6月27日发布[4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无相关股份及任职限制[21][22][23] - 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无违规记录[34][35] - 被提名人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7]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数量及任期合规[37][38][39] 声明保证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担责[40]
华映科技(000536) - 关于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的书面承诺(张海忠)
2025-06-27 20:16
人员承诺 - 张海忠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资格证书[2] - 华映科技将公告张海忠上述承诺[2] - 承诺日期为2025年6月23日[3]
华映科技(000536)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海忠)
2025-06-27 20:16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张海忠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被提名人资格 - 被提名人承诺参加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8]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与任职无违规[22][23]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无限制情形[27] - 被提名人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等记录[30][32]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公司数量合规[36] - 被提名人在公司任职未超六年[37] 提名人承诺 - 提名人承诺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愿担责[38]
华映科技(00053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5-06-27 20:16
公司制度与章程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等11项制度部分条款,新增《董事离职管理制度》,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1] - 《公司章程》修订核心内容包括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等[1]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10,000,000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00元[7] - 发起人合计认购52,39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7.63%[7] - 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数量为2,766,032,803股[8]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9]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请求相关方诉讼[13][14]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13][14] 关联交易与审议 - 审议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超三千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19] - 审议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超三百万元的关联交易[19] 重大事项审议 -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的事项[19] - 审议单项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以上的对内投资和对外投资交易[19] 股东大会授权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20] 担保审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1]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且表决需出席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股东会召开与主持 - 董事人数少于本章程规定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二,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1]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由副董事长或过半数董事推举的董事主持[28] 决议通过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0] 董事任职与责任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38] - 董事执行职务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38] 独立董事任职与职权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2]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45] 委员会组成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委员会成员均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47][49][50][51]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审计委员会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47][48][49][50] 总经理权限 - 总经理可决定单项价值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对内投资交易[52] - 总经理可决定成交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委托、租赁、融资等业务类合同[52]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53]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应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55] - 公司分立应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55] 控股股东定义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59]
华映科技(000536)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海忠)
2025-06-27 20:16
独立董事提名 - 张海忠被提名为华映科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通过资格审查[2] 任职合规情况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19] - 本人及直系亲属非特定比例股东及相关任职人员[20][21] - 本人近十二个月无特定情形,近三十六个月无相关处罚[26][31] - 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在该公司任职未超六年[33][34] 候选人承诺 - 承诺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担责[35] - 辞职若致比例不符或缺专业人士将持续履职[35]
华映科技(000536)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温长煌)
2025-06-27 20:16
独立董事提名 - 温长煌被提名为华映科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无违规情况[22][23] - 近十二个月无限制情形,近三十六个月无相关谴责批评[27][33] - 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在该公司任职未超六年[37][38] 候选人承诺 - 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承担法律责任[40] - 任职遵守规定,勤勉尽责履职[40] - 不符任职资格及时报告并辞职[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