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万方(000612)
搜索文档
焦作万方(000612) - 焦作万方委托理财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18 20:48
理财规定 -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2] - 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委托理财额度[3][4] 财务安排 - 财务部依据月初资金存量筹划理财额度[4] - 实时书面通报理财产品购买及赎回情况[5] 监督与披露 - 投资理财产品业务由内部审计部门监督[7] - 发生特定情形及时披露进展和应对措施[7]
焦作万方(000612) - 焦作万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18 20:48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人或独董[7]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要求 - 超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2]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净额10%按程序使用,达或超10%需股东会审议[14] - 节余资金低于五百万元或低于项目净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年报披露[14] 募集资金置换与补充 - 公司应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5] - 以自筹资金支付特定事项后,应在六个月内置换[15] - 公司用闲置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5] 协议签订与资金存放 - 公司应在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7]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7] 募集资金使用限制 - 募集资金原则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等[12] - 发现关联人占用资金,公司应要求归还并披露,董事会追责[12] 闲置资金管理 - 闲置资金补流需董事会审议公告,到期归还,无法归还需履行程序并公告[16] - 公司可对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产品需保本、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且不得质押[17] 超募资金使用 - 公司按补缺口、补流、现金管理顺序使用超募资金[18]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应在结项时明确计划[19] 募集资金项目变更 - 改变项目需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会批准,关联交易关联方回避表决[22] 资金使用监督 - 财务部门设台账,内审机构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25][26]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事务所鉴证[26] - 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计划并披露[27] - 保荐人或独董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年度结束出具报告[28] 鉴证结论处理 - 鉴证结论为“保留”等,董事会应分析理由、提措施并披露[27] 办法相关 - 办法由董事会解释修改,股东会通过后实施[31] - 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31] - 办法抵触按国家法律和章程规定执行[31] 其他 - 文档涉及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32] - 文档日期为2025年8月18日[32]
焦作万方(000612) - 焦作万方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20:48
资金往来制度 - 公司制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1][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情况[4] 资金管理要求 - 公司不得多种方式为关联方提供资金[5] - 财务支付要审查决策程序并备案文件[10] 违规责任 - 控股股东等侵占资产应担责,违规占资扣红利[15] - 高管违规协助侵占将受处分,犯罪移交司法[15]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18]
焦作万方(000612) - 焦作万方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18 20:48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 合理地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 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按照对外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 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长期投资 ...
焦作万方(000612) - 焦作万方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18 20:48
控股子公司设立与治理 - 公司持有50%以上股权可实际控制控股子公司[2] - 设立投资总额超最近年度净资产50%需股东会通过[7] - 董事会成员为三至七人,公司推荐董事应占半数以上[11] - 监事会成员为三至五人,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公司推荐监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13] 会议与信息管理 - 召开重大会议通知和议题提前十五日报公司[10] - 公司推荐董事会后五个工作日汇报备案[13] - 高级管理人员聘免报公司备案[16] - 每月10日前报月报,季度次月12日前报季报含附注[19] - 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9] 业绩考核与奖惩 - 每年进行一次业绩考核,3月底前签责任书[20] - 按净利润比例奖惩经营班子[20] - 考核得分连续两年累计低于60分或某一年低于50分,主要负责人降职等[22] 融资与担保规定 - 向银行融资需公司担保应提前报材料并提供反担保[24] - 非经批准不得为非合并报表公司担保或互保[24] - 涉投资等事项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24] 薪酬与实施规定 - 高级管理人员工资按绩效挂钩,办法经营班子制定、董事会批准并备案[26] - 办法由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和解释权归董事会[31]
焦作万方(000612) -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2025-08-18 20:46
公司治理 - 2025年8月1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1] - 选举杜景龙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1] - 第十届董事会由职工董事与八名董事组成[1] 人员信息 - 杜景龙1977年出生,毕业于青岛滨海学院冶金专业[3] - 曾任内蒙古锦联铝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3] -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大股东无关联,任职资格符合条件[3]
焦作万方(000612) -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5-08-18 20:46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5-062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2025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喻旭春 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喻旭春先生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 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召开公 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 公司第十届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新一届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焦作万方(000612) - 焦作万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
2025-08-18 20:46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焦 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人员: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离任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 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除非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 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 章程》规定,履行职务: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 ...
焦作万方(000612) -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8-18 20:45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5-060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大会未出现提案被否情形。 2.本次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2 点 30 分。 (二)召开地点: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 18 日,上午 9:15-下 午 15:00。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代行董事长职责)谢军先生主 ...
焦作万方(000612) -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2025-08-18 20:45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焦作万方 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 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而不对本次股东会 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 法性发表意见。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 统提供机构验证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