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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新能源:关于第六、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2024-02-01 20:16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2 广 东 宝 丽 华 新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第六、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 日 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至 2024 年员工持 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 2015-024 号公告)。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详见公司 2020-023 号公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 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详见公司 2021-002、005 号公告)。 截止 2020 年 8 月 7 日,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完成第六期员工持股 计划股票的购买,成交均价 5.786 元/股,购买数量 8,63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0.40%。(详见公 ...
宝新能源:公司章程
2023-11-17 17:48
股本信息 - 公司1996年获批发行1250万股,1997年1月28日在深交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2,175,887,862元[10] - 公司成立时总股本5000万股,后经多次转、送、配售、增发,股本变更为2175887862股[20][22] 股份限制与权益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3年内转让或注销[29]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诉讼[40]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7] 决议通过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69]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69]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70]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9]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96] - 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原则上不同时兼任总经理[101]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0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03]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23] 财务与分配 - 公司4个月内披露年报,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28]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8]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31] 其他制度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制度和人员职责经董事会批准[135]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决定,聘期一年可续聘[137] - 指定《中国证券报》等为信息披露媒体[143]
宝新能源: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17 17:48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49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已对中小投 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锦开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7 人,代表股份 507,837,77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23.3393%。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二楼会议厅 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387,7 ...
宝新能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11-17 17:48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人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应遵循 并贯彻以下原则: 5、根据规定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的原则。 1、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6、独立董事对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需发表事前认可独立意见。应当披露的 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 交董事会审议。 2、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原 则,并以书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 第三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 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 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3、对于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4、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原则。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各关 ...
宝新能源:宝新能源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2023-11-17 17:48
为出具本见证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 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程及相关文件。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本 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提交的文件和所作的说明是真实的,并已经提供出 具本见证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有 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规则及公司《章程》,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出具见证法律意见如下: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见证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委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 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出具见证法律意见。 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 ...
宝新能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1-17 17:48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大会运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 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非常设性的权力机构,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一次,并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及《公司章 ...
宝新能源: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3-11-13 16:05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48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0月31日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7)。本次股东大会将采 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2023年11月17日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 ...
宝新能源:监事会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2023-10-31 10:05
财报审核 - 监事会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1] - 监事会认为报告编制程序合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1] 文件签署 - 监事胡迪远、王华清、杨敬签署相关文件[2] - 文件签署日期为2023年10月30日[2]
宝新能源(000690)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31 00:00
营业收入及利润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27.03亿元,同比下降15.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1亿元,同比增长82.85%[2]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44亿元,同比增长70.07%[2]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1.97亿元,同比下降39.34%[5]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为4.32亿元,同比下降88.93%;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为2.18亿元,同比增长97.24%[6]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11.78亿元,同比增长762.96%;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2.75亿元,同比增长6196.16%[8]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30.29亿元,同比增长47.05%;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27.03亿元,同比增长42.77%[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44,006,721.51元,较上期1,025,460,064.08元增长69.98%[1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87,196,894.28元,较上期-92,177,375.54元下降1400.52%[1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1,489,528.03元,较上期-138,931,257.21元下降109.89%[1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68,983,463.48元,较上期796,404,048.35元下降91.34%[19] 资产及负债 - 应收账款为76.34亿元,同比下降31.40%;在建工程投入增加导致在建工程金额为16.57亿元,同比增长249.54%[3] -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报显示,流动资产合计为796.54亿元,较年初增长约1.8%[12] -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达到259.31亿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较高[13] - 公司负债合计约为920.94亿元,其中流动负债占比较大,达到403.48亿元[14] 费用 - 销售费用为5.51亿元,同比增长92.86%;财务费用为7.41亿元,同比下降38.86%[4] - 所得税费用为17.00亿元,同比增长8599.48%[4] 财务表现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565元,同比增长87.8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82%,较上年度末增加1.20个百分点[2] -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总成本为702,398,280.62元,较上期681,447,147.77元增长3.07%[15] - 营业利润为814,126,411.81元,较上期190,543,697.95元增长326.67%[15] - 净利润为645,062,211.15元,较上期190,216,881.37元增长238.08%[15] - 综合收益总额为659,065,643.45元,较上期189,324,702.95元增长248.77%[16]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965元,较上期0.0874元增长239.29%[16]
宝新能源: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3-10-30 18:51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41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分别以专人、微信、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送达 全体监事。 2、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上午 11:00 在公司会议厅现场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迪远先生主持召开。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2023 年 10 月 31 日 本次会议全体监事以签字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 2023-042 号公告《广东宝丽华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 会对公司 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