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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新能源(000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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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新能源:宝新能源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2023-11-17 17:48
为出具本见证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 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程及相关文件。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本 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提交的文件和所作的说明是真实的,并已经提供出 具本见证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有 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规则及公司《章程》,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出具见证法律意见如下: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见证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委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 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出具见证法律意见。 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 ...
宝新能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1-17 17:48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大会运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 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非常设性的权力机构,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一次,并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及《公司章 ...
宝新能源: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3-11-13 16:05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48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0月31日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7)。本次股东大会将采 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2023年11月17日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 ...
宝新能源:监事会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2023-10-31 10:05
财报审核 - 监事会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1] - 监事会认为报告编制程序合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1] 文件签署 - 监事胡迪远、王华清、杨敬签署相关文件[2] - 文件签署日期为2023年10月30日[2]
宝新能源(000690)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31 00:00
营业收入及利润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27.03亿元,同比下降15.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1亿元,同比增长82.85%[2]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44亿元,同比增长70.07%[2]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1.97亿元,同比下降39.34%[5]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为4.32亿元,同比下降88.93%;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为2.18亿元,同比增长97.24%[6]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11.78亿元,同比增长762.96%;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2.75亿元,同比增长6196.16%[8]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30.29亿元,同比增长47.05%;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27.03亿元,同比增长42.77%[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44,006,721.51元,较上期1,025,460,064.08元增长69.98%[1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87,196,894.28元,较上期-92,177,375.54元下降1400.52%[1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1,489,528.03元,较上期-138,931,257.21元下降109.89%[1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68,983,463.48元,较上期796,404,048.35元下降91.34%[19] 资产及负债 - 应收账款为76.34亿元,同比下降31.40%;在建工程投入增加导致在建工程金额为16.57亿元,同比增长249.54%[3] -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报显示,流动资产合计为796.54亿元,较年初增长约1.8%[12] -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达到259.31亿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较高[13] - 公司负债合计约为920.94亿元,其中流动负债占比较大,达到403.48亿元[14] 费用 - 销售费用为5.51亿元,同比增长92.86%;财务费用为7.41亿元,同比下降38.86%[4] - 所得税费用为17.00亿元,同比增长8599.48%[4] 财务表现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565元,同比增长87.8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82%,较上年度末增加1.20个百分点[2] -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总成本为702,398,280.62元,较上期681,447,147.77元增长3.07%[15] - 营业利润为814,126,411.81元,较上期190,543,697.95元增长326.67%[15] - 净利润为645,062,211.15元,较上期190,216,881.37元增长238.08%[15] - 综合收益总额为659,065,643.45元,较上期189,324,702.95元增长248.77%[16]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965元,较上期0.0874元增长239.29%[16]
宝新能源: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3-10-30 18:51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41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分别以专人、微信、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送达 全体监事。 2、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上午 11:00 在公司会议厅现场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迪远先生主持召开。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2023 年 10 月 31 日 本次会议全体监事以签字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 2023-042 号公告《广东宝丽华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 会对公司 202 ...
宝新能源: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0-30 18:51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一、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1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与协调、内部审计的组织、监督审计决议的执行等 工作。 第二章 委员会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由三名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半数以上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应 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二、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三、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提高内部控制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实施细则。 审计委员 ...
宝新能源: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暨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掉期业务的公告
2023-10-30 18:51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43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暨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掉期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 投资、委托理财、新三板投资、衍生品交易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 行为。其中,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保险资产管理机 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 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衍生品交易内容为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 及外汇掉期业务。 上述额度均包含在 28 亿证券投资总额度范围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应超过总投资额度。投资期限为 自审议本事项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2、投资金额:证券投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其中 衍生品交易内容为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业务合约价值 ...
宝新能源:外汇掉期业务管理制度
2023-10-30 18:51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外汇掉期业务管理制度 经公司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掉期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 属子公司外汇掉期业务操作,加强对外汇掉期业务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 率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人民 银行收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公司具体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掉期业务,是指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由两笔交 易金额相同、起息日不同、交易方向相反的外汇买卖,这两笔外汇买卖具有一前 一后两个起息日和两项约定的汇率。 第三条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的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子 公司外汇掉期业务的操作与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公司开展外汇掉期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 批准、具有外汇掉期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 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第五条 公司进行外汇掉期业务交 ...
宝新能源: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宝新售电日常经营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3-10-30 18:51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44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宝新能源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日常经营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担保事项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尽管公司 所有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投资者仍应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确保全资子公司广东宝新能源电力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新售电") 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和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3 年度拟为宝新售电 日常经营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 款、应付票据、国际信用证、国内信用证、保函、押汇、外汇衍生品)。 在上述担保期限及额度范围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担保总额不应 超过上述额度。 4、根据有关规定,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