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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新能源(000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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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新能源:Q3净利增15.98%,前三季增38.62%
搜狐财经· 2025-10-28 21:48
本文由 AI 算法生成,仅作参考,不涉投资建议,使用风险自担 【10月28日宝新能源公布三季报,营收和净利润双增长】10月28日,宝新能源发布公告透露,第三季度 营收达23.97亿元,同比增长0.19%;净利润为2.62亿元,同比增长15.98%。 前三季度,宝新能源营收实 现67.54亿元,同比增长10.61%;净利润为8.21亿元,同比增长38.62%。 ...
宝新能源(00069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21:47
培训目的 - 提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规范治理水平[1] 培训内容 - 董事长、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培训涵盖国内外资本市场等[4] - 董事(除独董)、财务总监、董秘培训含上市公司运作法律框架等[2][3] - 独董培训涉及境内外证券市场最新法规等[2] 培训安排 - 分外部和内部培训[4] - 董、高参加外部培训后告知证券部并交证书复印件[4] - 董秘组织培训并设备查簿[4]
宝新能源(000690) - 内部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21:47
责任追究制度 - 建立内部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法人治理[1] - 适用于董事、高管等相关负责人[3] - 坚持实事求是等原则[4] 责任情形 - 八种情形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 - 六种定期报告重大差错情形追责[3] 处罚形式 - 追究形式包括警告等[4] - 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定[5] 处罚规则 - 五种情形从严或加重处罚[5] - 六种情形从轻、减轻或免予追究[5] - 五种情形相关人员不承担责任[6]
宝新能源(000690) - 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21:47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投资行为,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 实现投资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 资、股权投资(包括新项目投资、股权收购)、证券投资(含 委托理财)、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等。 第三条 公司投资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与业务规划; (三)投资规模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 第六条 公司每年年初拟定公司年度投资计划。根据公司 发展需要,公司可于年度投资计划之外选择投资项目,拟订投 资方案。 年度投资计划或者年度投资计划之外的投资项目的投资方 案,须根据决策权限报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核批准。 第七条 公司发生的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 ...
宝新能源(00069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21:47
重大信息报告主体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报告义务人[3]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超一千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百分之十以上的诉讼、仲裁需报告[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十以上需报告[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一千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百分之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一百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标的(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百分之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一千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标的(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百分之十以上需报告[10] 报告流程与时间要求 - 各部门应在拟将重大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等时点向董事会秘书预报或报告[5]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一次进展[6]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信息后2个工作日内将书面说明和文件送达董事会秘书[14] - 董事会秘书收到重大信息后应及时向总经理和董事长汇报[14] 关注事项 - 交易净利润超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且超100万元需关注[12] - 交易标的(股权)涉及资产净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需关注[12]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公司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及时报告[12] - 与公司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及时报告[12] 信息披露与责任 - 董事会秘书需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如需披露向董事会汇报并公开披露[15] - 相关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视情节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17]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不一致时以其为准[1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
宝新能源(000690)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21:47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制定、完善和实施本专业系统的 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配合完成对公司各专业系统风险管理和 控制情况的检查。 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原则和目标 第三条 内部控制的职责: 董事会:全面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 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 总经理:全面落实和推进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规定的执行, 检查公司职能部门制定、实施和完善各自专业系统的风险管理 和控制制度的情况; 第 1 页 共 17 页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内部管理,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的安全性和财务信 息的可靠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实现公司治理目标,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
宝新能源(000690)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21:47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五章 党建工作 第六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广 ...
宝新能源(000690)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21:47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运作,明确总经理职责,规范总经理行为,保证 总经理依法正确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 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 责。总经理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条 总经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认真贯彻落实董事会意图,执行董事会决议,确保公司日常经 营管理活动规范、高效进行。 第四条 总经理行使职权时,接受股东会、董事会的监督。 第二章 日常工作 第五条 总经理管理公司日常业务。由董事长授权,在董 事会批准的公司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财务预算方案内,代表 公司与外界签订业务合同。 第 1 页 共 6 页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策;特殊情况下无法及时召集董事会讨论决定的,经董事长同 意后总经理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作紧急处置。 第 ...
宝新能源(000690) - 关于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10-28 21:17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7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融资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事项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50%。尽管公司所有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投资 者仍应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确保全资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宝丽华电力")、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陆丰电力")、广东宝新能源电力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 新售电")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对外担 保制度》的有关规定,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宝新能源")2026 年度拟为宝丽华电力日常经营 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担保额度,为陆丰电力日 第 1 页 共 8 页 常经营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
宝新能源(000690) - 关于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掉期等业务的公告
2025-10-28 21:17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6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及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 及外汇掉期等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业务种类: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 基金、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 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 产品;衍生品交易内容为大宗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远期 结售汇及外汇掉期业务。 2.投资金额:投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的自有资金, 其中衍生品交易内容为大宗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业务合 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0.6 亿元,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掉期业务(业 务投资总额不超过等值 2.5 亿美元,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第 1 页 共 10 页 上述额度均包含在 28 亿元总投资额度范围内;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不应超 过总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