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乐种业(0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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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乐种业(000713) - 关于金维波对内蒙古金岭青贮玉米种业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期满减值测试审核报告(中证天通(2025)证审字21100007号-4)
2025-03-11 20:17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2年完成张掖丰乐收购金岭种业100%股权,支付对价14850万元[10] 业绩总结 - 2022 - 2024年金岭种业承诺净利润分别为1000万、1100万、1200万元[11] - 业绩承诺期合计承诺3300万元,实现3385.79万元,完成率102.60%[18] 其他 - 2025年3月评估金岭种业股权价值16564万元,较收购日增值1687.47万元[21][22]
丰乐种业(000713) - 关于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中证天通(2025)证审字21100007号-2)
2025-03-11 20:17
财务审计 - 会计师事务所对丰乐种业2024年度财报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 财务数据 - 2024年通过国投财务存款年初余额519,131,982.64元,减少285,781,433.94元,年末余额233,350,548.7元[11] - 2024年通过国投财务贷款收取利息87,737.03元[11] 协议相关 - 2024年9月18日股东大会通过与国投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议案[11] - 2024年10月11日与国投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11] - 汇总表于2025年3月10日获董事会批准[11]
丰乐种业(000713) -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5-03-11 20:17
资金情况 - 2024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28,497.59元[7] - 2024年占用资金累计发生271,780.0元[7] - 2024年偿还累计发生234,457.2元[7] - 2024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6,191.5元[7] 子公司资金 - 投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占用51,904.42元,偿还23,335.05元[7] - 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占用25,159.87元,偿还5,753.40元[7] - 川同路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占用25,574.76元,偿还5,007.32元[7] - 汉丰乐种业有限公司2024年占用3,164.42元,偿还2,974.73元[7] - 乐万冰种业有限公司2024年占用5,180.90元,偿还3,666.75元[7] - 夜市丰乐种业有限公司2024年占用28,988.0元,偿还716.00元[7]
丰乐种业(000713)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3-11 20:17
财务审计 - 审计合肥丰乐种业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3] -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控建立、实施与评价[4] - 注册会计师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重大缺陷[5] 内控情况 - 内控有不能防错及推测未来有效性的风险[6]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告内控有效[7] 其他信息 - 报告日期为2025年3月10日[9] - 涉及金额3512.5万元[11]
丰乐种业(000713) - 关于内蒙古金岭青贮玉米种业有限公司2024年度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中证天通(2025)证审字21100007号-3)
2025-03-11 20:17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合肥丰乐种业子公司张掖丰乐2022年以14850万元收购金岭种业100%股权[10] 业绩总结 - 金岭种业2024年业绩承诺金额1200万元,实现净利润1239.96万元[16] - 2024年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影响28.36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1211.60万元[16] 其他新策略 - 金岭种业2022 - 2024年承诺净利润,未达累计承诺金维波现金补偿,上限为交易价款[11][14]
丰乐种业(00071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3-11 20:17
(2025 年 3 月 10 日,经丰乐种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 外 担 保 管 理 制 度 第六条 公司及子公司应当将对外担保业务纳入年度全面预算管 理,具体担保预算管理内容应包括担保人、担保金额、被担保人及其 1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规范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险,促进公司 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子公司按照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的约定,以第三人身份为债务人 对债权人所负债务提供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 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依法履行相应担保义务/承担担保责任的行为。 具体形式包括保证 ...
丰乐种业(000713) - 合规管理制度
2025-03-11 20:17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 规 管 理 制 度 (2025年3月10日,经丰乐种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规管理制度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分公司(以 下统称各单位)。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合规,是指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 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国际条约、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相关规章制度等要求。 本制度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公司及其员工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因 违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 可能性。 本制度所称合规管理,是指公司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 以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为导向,以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 履职行为为对象,开展的包括建立合规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培育合 规文化、强化监督问责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 公司建立健全合规管理 ...
丰乐种业(000713)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丁克坚)(届满离任)
2025-03-11 20:17
会议审议 - 2024年4月24日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4] - 2024年4月2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2] - 2024年5月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14] - 2024年5月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16] - 2024年5月30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15] - 2024年5月30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16] 报告披露 - 2024年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12] 其他情况 - 2024年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2次,现场出席2次;应出席股东大会1次,实际出席1次[2] -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及日常关联交易[11] -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开展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13]
丰乐种业(00071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3-11 20:1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7] -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10] - 拟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9] 聘任规定 - 聘期一年,可续聘[7] - 连续聘任原则上不超过8年,因业务需要可延至10年[12] 审计人员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之后5年不得参与[12] 费用与披露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应说明情况[12] - 应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7] - 变更时应披露前任情况等[17] 资料保存 - 选聘相关文件和决策资料保存至少10年[19]
丰乐种业(00071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3-11 20:17
关联交易制度审议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于2025年3月10日经丰乐种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3]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9] -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9] 交易决策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董事会决策并披露[13]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交易,需董事会决策并披露[13]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交易(除为关联人担保),需董事会审议披露并提交股东会[15]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披露并提交股东会[15]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表决[16] 交易披露要求 - 交易标的为股权需披露经审计最近一年又一期财报,审计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六个月;为其他资产需披露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一年[18] 豁免情形 - 公司与关联人特定交易可免于审计或评估,如日常关联交易[18] - 公司与关联人特定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公开招标[19] - 公司与关联人特定交易可免于履行相关义务,重大交易仍需披露和审议[20]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同一控制下关联人实际交易合计金额与预计总金额比较[22] 资产交易规定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格相比账面值溢价超100%且对方未提供承诺,需说明原因[27] 交易计算标准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等以公司投资等发生额为计算标准适用规定[29] - 公司关联人单方面向公司控制企业增资或减资以发生额为计算标准适用规定[29] 委托理财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可合理预计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额度[31] 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31][32] 财务公司业务 - 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发生金融业务,财务公司应具备资质且基本财务指标符合监管规定[34] - 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发生金融业务,以存款本金额度及利息、贷款利息金额较高者适用规定[34] - 公司与关联人涉及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应签金融服务协议并提交审议披露,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34][38] - 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签协议,需取得并审阅其经审计年报,评估经营资质等并出具报告提交审议披露[35] - 公司与关联人涉及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需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并提交审议披露,存续期动态评估监督[36] - 公司独立董事需对财务公司资质、关联交易等发表意见[36] - 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披露存贷款利率确定方式并对比说明定价公允性[36] - 公司与关联人签金融服务协议应约定年度业务规模并及时披露预计业务情况[36] 管理部门 - 公司证券投资部是关联人及关联交易归口管理部门[39]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重大关联交易合法性[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