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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科技(0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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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科技: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01-30 18:27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总经理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应当 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 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 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 神。 第二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 会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工作,总经理按照《公司章程》行 使职权。 第三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受总经理委托 分管相关工作: (一)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 (二)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相应的部门或工作; (三)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相互 1 协调配合负责所主管的各项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在主管工作范围内,对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免、组 织机构变更等事项有向总经理建议的权利; (五)按公司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或审核所主管 部门的业务开展,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 本行业、熟悉多 ...
航天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1-30 18:27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股东大会能够 依法召集、召开并充分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条款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 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 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 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 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 个月内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 1 (经2022年第X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者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 ...
航天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
2024-01-30 18:27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 (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航 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 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 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 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部由公 司 ...
航天科技: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1-30 18:27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2月19日14:00召开[1]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2月6日[3] - 会议审议5项议案[4] 投票信息 - 提案1.00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提案2.00需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8] - 深交所交易系统2月19日9:15 - 15:00可投票[13] - 互联网投票系统2月19日9:15 - 15:00可投票[13] 其他信息 - 会议登记时间为2月18日9:30 - 11:30和13:00 - 16:00[10] - 授权委托有效期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20]
航天科技:独立董事制度
2024-01-30 18:2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及其亲属等不得担任[5]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1] 任期与解职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1] - 提前解职应及时披露理由依据[12] - 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补选[12][1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职[13] 履职要求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2]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6]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8]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8] 工作流程 - 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最迟发通知时披露[22][23] - 年末三十日内听取公司汇报[25] - 年审前与审计委员会同会计师沟通[25] - 出初步意见后再次沟通[26] - 2名以上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联名提延期[28][29] 津贴与制度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通过并年报披露[28] - 本制度通过后实施,废止原《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32]
航天科技:关于预计2024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1-30 18:27
财务预测 - 公司预计2024年度在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不超6亿元,年利率0.55% - 3.25%[1][9] - 公司预计2024年度在财务公司贷款发生额为1亿元,年利率1.6% - 4.275%[1][9] - 公司在财务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不超10亿元[1][9] 财务数据 -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43.8489亿元[4] - 财务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期末总资产1256.869498亿元,净资产81.36241亿元[6] - 财务公司上一会计年度营业收入32.643985亿元,净利润13.020072亿元[6][7] 股权信息 - 公司持有财务公司2.01%的股权[8] 历史数据 - 2023 - 2021年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分别为1170.030124亿、1440.720526亿、1609.047818亿元[12] - 2023 - 2021年财务公司发放贷款余额分别为221.311528亿、148.127742亿、105.692372亿元[12] - 2023 - 2021年财务公司存放同业余额分别为925.204931亿、1277.375798亿、1469.683463亿元[12]
航天科技:公司章程(2024年2月)
2024-01-30 18:27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2 月 1 | 章 | 程 1 | | | --- | --- | --- |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 第三章 | 股份 6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6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8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 第一节 | 股东 | 8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0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2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4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5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8 | | 第五章 | 公司党组织 22 | | | 第六章 | 董事会 23 | | | 第一节 | 董事会 | 23 | | 第二节 | 董事 | 27 | | 第三节 | 董事长 | 30 | | 第四节 | 独立董事 | 30 | | 第五节 | 董事会秘书 | 33 | | 第七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5 | | | 第 ...
航天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4-01-30 18:24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5]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5] - 季度报告应在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5]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书面申请[6] - 定期报告编制格式及内容应遵守规定[6]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5] - 定期报告草案应于董事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编制完成[23] 重大事件披露 - 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0]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监高无法正常履职达三个月以上需披露[11] - 重大事件应及时披露[13] - 发生影响交易价格重大事件未得知时应立即披露[10] 交易相关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1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1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1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1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18] 其他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进行业绩预告[7] - 连续十二个月累积计算或单项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诉讼仲裁需披露[18] - 预计公司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超50%等情况需披露[18] 信息披露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等职责[28] - 财务总监配合财务信息披露工作[28] - 证券投资部经授权进行信息汇总和准备[29] - 各职能部门履行内部信息披露报告职责[30] - 董事、监事、高管保证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31] - 内幕信息知情人做好登记管理和保密工作[34] - 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35] 责任与制度 -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负主要责任[39] -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对财务报告信息披露负主要责任[40]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法律审计部监督财务管理和核算[37]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性商业秘密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月[26] 办法实施 -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办法废止[42]
航天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1-30 18:24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三人[4]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总经理或高管的董事不超总数二分之一,外部董事超半数[27] 董事会权限 - 投资金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总资产的30%,超该数额须报股东大会审议[7] - 资产重组资产总金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总资产的30%,超该数额须报股东大会审议[8] - 对外担保数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10%,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超该数额需董事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董事和监事;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并确认[16]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由与会董事签字[16] -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未出席亦未委托视为放弃该次会议投票权[16] - 董事会会议需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审议特定事项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8] - 关联董事无表决权,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9]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6] 财务预算 - 董事会每年制订财务预算方案应包括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最终由股东大会审议[8] 会议记录与备案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20] - 董事会秘书应在会议结束两个工作日内将决议和纪要报送深交所备案[24] - 公司各类会议记录、决议等材料存放期限十年[24] 独立董事 - 公司董事会设立三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9] - 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等[39][40]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40]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50] - 独立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51]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43] - 特定事项需经上市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名召集和主持,公司应为会议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45] 董事会秘书 - 董事会秘书需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深交所颁发的资格、必备行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48] - 董事会任免董事会秘书后需通过公共媒介披露,并向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省证监局和深交所备案[48] -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公司应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工作[48] - 董事会秘书主要职责包括协助董事会日常工作、组织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项工作[49] - 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兼任董事会秘书,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不得兼任[61] - 董事会决议违法致公司损失,董事会秘书若无法证明履职将担责[50] - 董事会可按建议免去未依规办事的董事会秘书职务[50] 其他 - 规则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52] - 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规则废止[52]
航天科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1-30 18:24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确保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 定本实施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 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包括: 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议实施细则 第一节 人员及机构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三名 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 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委员担任,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1 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在委员会全体委 员过半数选举产生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