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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航股份: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2月)
2024-12-13 17:17
第二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工作是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事项、公司 ESG 治理等工作进行研 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率和决策水平,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 ESG(环境、社会、公司治理)管理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 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二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不能或者无法履行职责 ...
盛航股份: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2月)
2024-12-13 17:17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 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南京盛航海 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工作是拟定 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 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经理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董事 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在本 工作细则的考核范围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
盛航股份: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13 17:17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管理事项。本制度未规 定的事项,适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证券事务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 工作部门。 ...
盛航股份: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12-13 17:17
| 证券代码:001205 |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4-173 | | --- | --- | | 债券代码:127099 |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的 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 进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200 万元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合 计不超过人民币 14,200 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 款、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期限自 ...
盛航股份: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与资产处置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13 17:17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与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与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 制度,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提高公司资产质量,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证公司持 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制定《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与资产处置管理制度》(简称"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差异,应依据更为严格的 标准执行。如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标准严于本制度,公司应当及时修订。 第二章 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的审查 第三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与资产处置的审查和决策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四条 本规定所指的对外投资、资产处置是指除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的下 列类型的行为: 1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根本利益,争取风险的最低化、效益的最大化; (三)充分协商、科学论证、民主决策; (四)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从公司的长远发展出发。 (一) 购买或出售资产; ...
盛航股份: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13 17:17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下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下称"《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 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 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有一名 会计专业人士。 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 列条件之一:(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 的高 ...
盛航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3 17:17
| 证券代码:001205 |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4-171 | | --- | --- | | 债券代码:127099 |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公司董事长李桃元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现场出席主持会议,通过通讯方式参 会,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李凌云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董事 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其中 3 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 公司董事会秘书、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会议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 ...
盛航股份: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公告
2024-12-13 17:17
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分别继续担任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 展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董事会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为:董事长李桃元(主任委员)、独立董事乔久华、 独立董事沈义。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代码:001205 |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 公告编号:2024-175 | | --- | --- | --- | | 债券代码:127099 |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 |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 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 能力,经研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调整为"董 ...
盛航股份: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12月)
2024-12-13 17:17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 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在公司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和《南京盛航海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了解公 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对于董事会秘书提出的问询,应当及时、如实予以回复,并提供相关资料。任何 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履职行为。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 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 ...
盛航股份: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13 17:17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 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除非另有所指,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或对公司证券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的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规则要求披 露的其他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公司本身外还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 (三)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收购人; (四)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第四条 公司及上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