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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旅环境(0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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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旅环境: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25 00:21
激励计划公示情况 - 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1] - 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于2025年7月15日至7月24日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10天,未收到任何异议反馈 [1] 监事会核查方法 - 核查资料包括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劳动合同、职务及任职文件等 [2] - 核查依据包括《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2] 监事会核查结论 - 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资格条件 [2]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 [2] - 激励对象信息真实准确,无虚假或重大隐瞒情形 [2] - 激励对象不存在被行政处罚、市场禁入等禁止性情形 [2] - 监事会认定公示程序合法合规,激励对象资格有效 [2]
劲旅环境(001230) -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5-07-24 18:00
激励计划进程 - 2025年7月11日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2] - 2025年7月15日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期至7月24日[2] - 2025年7月25日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7] 激励对象情况 - 激励对象不包括特定人员[5] - 激励对象无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5]
劲旅环境(00123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5-07-24 18:00
激励计划流程 - 2025年7月11日公司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2] - 2025年7月15日至24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10天公示[2] 激励对象核查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激励对象资料[3] - 激励对象具备规定条件,情况属实[5]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程序合法合规[6]
劲旅环境: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15 00:27
股权激励计划合规性核查 -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包括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内部控制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6个月内无违规利润分配记录等 [1] - 激励对象范围符合规定,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及其直系亲属,且无最近12个月内被监管机构处罚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2] 激励计划内容与实施依据 - 激励计划制定流程及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授予安排(数量、日期、价格、限售条件)未违反法规或损害股东利益 [3] - 公司明确表示未向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贷款、担保等) [3] 激励计划战略意义 - 该计划旨在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吸引保留优秀人才,绑定管理层、核心技术骨干与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实施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
劲旅环境: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7-15 00:27
股东大会召开通知 - 公司将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15:00 [1] -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 会议审议事项 - 审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议案 [4] - 审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议案 [4] - 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议案 [4] - 上述议案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要求到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4] 参会人员资格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 [2]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出席 [2] - 公司聘请的律师及根据法规应当出席的其他人员可参会 [2] 会议登记要求 - 自然人股东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 [5]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书面授权 [5] -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材料需在2025年7月29日前送达 [5] 网络投票安排 - 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投票 [5] - 互联网投票需提前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 [7] - 对总议案投票视为对所有非累积投票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7] 授权委托事项 - 股东可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需填写授权委托书 [8] - 委托书需明确对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10] - 委托书需包含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信息、股东账号及持股情况 [10]
劲旅环境: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15 00:25
公司基本情况 -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劲旅有限,成立于2002年7月24日,2022年7月15日在深交所上市,股票代码为"001230",注册资本为13,349.6097万元 [3][4]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于晓霞,经营范围涵盖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污水处理、固体废物治理、智能机器人研发等环保及科技领域 [4]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784.833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目前股本总额为13,349.61万股 [3][10]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激励计划拟授予不超过173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0%,授予价格为11.18元/股 [10][16] - 激励对象包括22名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 [8][10] - 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和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激励对象自筹资金购买 [10] 激励计划时间安排 - 计划有效期最长48个月,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 [11][13] - 解除限售分三期进行,比例分别为40%、30%、30%,对应2025-2027年三个考核年度 [13][17] - 禁售期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相关规定,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25% [14] 业绩考核要求 - 考核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以2024年为基数,2025年触发值分别为15%/10%,目标值分别为25%/20% [17][18] -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按考核指标完成度计算,个人层面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100%或0%解除限售比例 [18] - 未达考核目标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17] 计划实施程序 - 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1][22] - 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激励对象公示、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等程序 [22] - 股东大会将采用特别决议形式,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24] 计划合规性 - 激励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5][6] - 公司承诺不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担保等任何形式财务资助 [23] - 律师事务所认为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4][25]
劲旅环境: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证券之星· 2025-07-15 00:25
股权激励计划合规性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3] 激励对象合规性 - 激励对象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3] 激励计划合规性 -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3] - 单一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股票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3]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3]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 -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已列明董事、高管姓名、职务、获授数量 [3]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作为行使权益的条件 [3] -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行权安排等已明确披露 [5] 绩效考核指标 - 绩效考核指标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8] - 以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指标作为对照依据的,选取的对照公司不少于3家 [8] 限售期与行权期合规性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少于12个月 [9] -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50% [9] 审议程序合规性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发展发表意见 [9] - 公司已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按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发表专业意见 [9] - 股权激励计划的拟订、审议、公示等程序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 [12]
劲旅环境(001230)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7-14 19:4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7月30日14:30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地点在安徽合肥新站区沱河路517号[1][3]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5日[2] - 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9:00 - 12:00,13:30 - 17:00)[7] 投票信息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13]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9:15 - 15:00[14] - 投票代码为“361230”,简称为“劲旅投票”[12] 议案信息 - 会议审议议案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同意通过,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6] - 议案包括总议案及三项非累积投票提案[4]
劲旅环境(001230)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14 19:45
会议信息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7月7日发通知,7月11日召开[2] - 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三项议案,均待股东大会审议[3][5][7] 激励对象 - 激励对象不包括特定人员,公示期不少于10天[6][7] 公告日期 - 公告日期为2025年7月15日[10]
劲旅环境(00123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07-14 19:45
激励计划主体资格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主体资格[1] -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3] 激励计划合规性 - 《激励计划(草案)》制定等符合法规[3] - 限制性股票授予等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3] 激励计划影响与决策 - 实施激励计划利于吸引人才和公司发展[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实施[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