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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帝股份(00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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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帝股份(00203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22:51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四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 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 用途的资金。 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六条 公司实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专款专用。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和使 用,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超募资金也应当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管理。 第七条 专户的设立和募集资金的存取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办理。公司 ...
华帝股份(002035)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22:51
审计部设置 - 专职人员不少于三人[6] - 设专职负责人一名[7] 审计工作安排 - 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情况[10] - 至少每季度报告内审工作和问题,每年提交内审报告[11] - 实施前3个工作日送达通知书,可突击审计[18] 审计档案管理 - 保存时间不少于10年[19] 内部控制报告 - 审计委员会出具内控自评报告[21] - 报告至少含七项内容[21][22] - 董事会审议年报时对报告形成决议[22] - 保荐机构核查并出具意见[22] 人员奖惩与违规处理 - 奖励认真履职内审人员[24] - 七种行为违反制度[24][27] - 审计部可提追责建议[24] - 犯罪行为移交司法机关[24]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26] - 制度经董事会通过生效,由其修订解释[26]
华帝股份(00203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22:51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四月) | 第一章 总 则 | 2 | | --- | --- | |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 3 | | 第三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 | 3 | | 第四章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8 | | 第五章 信息披露相关程序 | 12 | | 第六章 附 则 | 13 |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特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 ...
华帝股份(002035)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28 22:5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4年9月1日在深交所挂牌,首次发行2500万股普通股[6] - 公司注册资本847,653,618元,已发行股份数相同,均为普通股[9][18]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8] - 董事会3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0]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3年内转让或注销[23]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5]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5]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会计账簿、凭证[33]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书面请求诉讼或直接诉讼[35]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9]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47]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须审议[48] - 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审议且2/3以上通过[4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审议[4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需提交审议[49] - 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62] - 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63][64]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规定及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要求[66]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应提前2日公告说明原因[67] - 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2/3以上通过[80]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81] - 与关联方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规定[84]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30%及以上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86] - 董事会及1%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86]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表决权总数计算及当选董事得票要求[88][89]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董事[11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种情况占比达一定标准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15] - 与关联自然人、法人交易金额达一定标准需审议披露[117] 人员任职规定 -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况不能担任董事[101] - 董事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102] - 兼任总裁等职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102]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情况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6] - 担任独立董事需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28] - 总裁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42] 财务与分红规定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等[150]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1]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52]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52] - 现金分红优先,满足条件原则上每年一次,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红[155][156] - 拟现金分红需满足每股收益、可供分配利润等条件[156]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56] - 报告期内每股收益超0.2元可考虑股票股利分红[157] - 分红政策调整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2/3以上通过[162] 其他规定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30天通知[169][171]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公司合并等情况规定[180]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等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81][182]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6] - 清算组相关规定[189][190]
华帝股份(002035)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22:51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二零二五年四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帝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实质重于 形式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允性,保 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 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资产; (二)出售资产; (十三)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2 (三)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
华帝股份(00203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22:51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零二五年四月)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 程》及本制度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 护本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公司根据需要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 担任召集人。 | 第一章 总 | 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一般规定 | | 1 | | 第三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任免 | | 1 | | 第四章 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 | | 3 | | 第五章 独立董事的职责与履职方式 | | 4 ...
华帝股份(00203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22:51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四月)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 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等有关法律、法规、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 确、完整,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证券事务代表以及资本运营部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日常的内幕信 息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和备案事务。 第三条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 见。 第二章 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四条 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知情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衍生 品种的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或网站上 ...
华帝股份(00203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22:51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四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对外投资活动 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现金、股权、经评估的实物 资产、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长远发 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预期 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原则上由公司集中进行,控股子公司确有必要进行对外投资的, 需事先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投资活动参照本制度实施指 导、监督及管理。 第二章 投资决策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总裁为 ...
华帝股份(00203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22:51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四月)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 信息沟通,切实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社会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 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现行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以供有关各方遵守。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 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和企业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 和深交所 ...
华帝股份(00203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22:51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零二五年四月)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 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充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 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或董事会秘书报告,董事会秘书对上报的重大信 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按规定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提 请董事会履行相应程序并对外披露的制度。 (一)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