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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锆业(002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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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锆业(002167) - 财务管理制度
2025-12-05 20:47
财务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其他子公司可参照执行[3] 财务组织架构 - 公司设财务总监一人,为财务负责人,设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财务管理和会计事项[6] 财务部门职责 - 财务部门职责包括制定政策、核算报送、预算决算、资金管理、税务筹划、风险评估等[8][9] 资金管理 - 资金管理实行计划管理,严格执行支付审批制度,加强外汇风险管理[12][13] 应收款项管理 - 财务部门每季度对应收款项进行可回收性及账龄分析,计提坏账准备[15] - 每年定期对所有债权进行全面核查,降低应收账款规模[15] 存货管理 - 存货管理要严格验收入库和发货手续,定期盘点,年底进行减值测试[17][19] 资产折旧与减值测试 - 固定资产按分类执行统一折旧方法和年限,年末进行减值测试[20] -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期末进行减值测试[21] 子公司财务管理 - 子公司财务管理人员由总部委派或推荐,接受总部检查监督[9] 利润分配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32] 公积金转增股本 - 法定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的留存数额不得少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32] 关联交易审批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低于30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批准[34]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股东会批准[35] - 关联交易事项形成决议须由非关联股东以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36] 财务监督 - 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制度,明确相关人员职责权限并相互分离制约[45] - 重大经济业务事项决策和执行需明确相互监督制约程序[45] - 公司应明确财产清查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45] - 公司应保证财务会计机构和人员依法履职[45]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45] - 财务部门应配合审计委员会等对财务活动实施监督[45] 制度执行与生效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47] - 制度与国家日后规定抵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47]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会负责修订及解释[48] 制度落款时间 - 制度落款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49]
东方锆业(00216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05 20:47
人员离职生效与披露 - 董事辞任报告公司收到时生效,高管辞职董事会收到时生效,公司两交易日内披露[4] 人员履职与补选 - 董事任期届满未改选等不足法定人数,拟辞任董事履职至改选就任,公司六十日内补选[4] 薪资计算与解任赔偿 - 董事、高管因换届等离任按实际任期算薪资,股东会无理由解任董事可索赔[4][6] 工作交接与股份转让 - 董事、高管离职5工作日内交接,审计部监督;任期结束半年内转让股份有限制[9][13][14] 后续配合与追责 - 离职董事、高管配合核查,若有未履约董事会追责,有异议可15日申请复核[16][18]
东方锆业(00216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2025-12-05 20:47
董事管理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需书面说明并披露[8] - 董事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次数超总次数二分之一需书面说明并披露[8]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代出席不得超两名董事[8] - 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书面报告并回避表决[8] - 董事辞职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辞职报告在下任董事填补后生效[13] 董事职责 - 公司为新任董事提供证券监管部门培训机会[8] - 董事审议授权事项应审慎判断范围等[10] - 董事审议重大交易事项应关注关联交易实质及影响[11] - 董事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应关注必要性等[9] - 董事审议重大投资事项应分析可行性等[10] 董事长职责 - 董事长应推动公司制度完善和董事会建设[14] - 董事长应推动董事会有效运作,保障董事信息获取[14] - 董事长应遵守集体决策机制,保障股东意见传达[14] - 董事长应督促决议执行并及时告知情况[15] - 董事长应定期了解决议执行情况,保障知情权[16] 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应符合公司和股东最大利益[18] - 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决议并及时报告变化[18]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报告公司重大事件[18] 公司治理 - 公司可聘请独立中介机构评价治理现状并披露建议[20] - 本规范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2]
东方锆业(00216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问责制度
2025-12-05 20:47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问责制度[1] 问责信息 - 问责对象为董事会、总经理经营班子及高级管理人员[2] - 问责范围含不能履行董事职责等10种情形[8][9] - 问责处罚有责令改正并检讨等8种[11] 责任承担 - 故意造成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过失按比例承担[12][13] 特殊情形 - 6种情形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追责[14] - 4种情形应从严或加重处罚[16] 问责流程 - 对董事问责由董事长提出,对董事长由一半以上独立董事联名提出[18] - 被问责人过失需说明情况并提防范措施[19] - 被问责人有异议可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21]
东方锆业(00216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2-05 20:47
制度修订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于2025年12月5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修订[1] 担保管理 - 对外担保须公司统一管理,未经批准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对外担保[2] 审议规则 - 为关联人担保需经特定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相关审议[8]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相关审议[8]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相关审议[8]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相关审议[8] - 十二个月内担保累计超总资产30%股东会需特定通过[8][9] 额度调剂 - 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额度调剂累计不超预计总额度50%[11] - 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11] 合同签署 - 董事长或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担保合同,不得越权[13] 合同要求 - 对外担保须订立书面合同,符合法律要求[13] - 订立格式合同应审查义务性条款,有风险时采取措施[13] - 担保合同内容包括主债权种类、数额等条款[14] 反担保手续 - 接受反担保抵押、质押时要完善法律手续,办理登记[15] 部门职责 - 董事会、股东会是担保决策部门,财务部是职能管理部门[16] 违约处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还款等情况,董事会应采取措施并披露[17]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披露[17] 违规处理 - 公司发生违规担保应披露并解除或改正,追究责任[2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
东方锆业(00216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2-05 20:47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过半数独立董事等可提聘请议案[5] 选聘标准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7] 费用与人员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8]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8] 文件保存与通知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9] - 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十五天通知[11] 时间要求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1] 监督关注 - 审计委员会关注特定情形及拟聘任事务所情况[13] - 审计委员会对选聘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3] 违规处理 - 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审计委员会报告董事会处理[13] - 董事会可对相关责任人处罚,实施后报告证券监管部门[13][14] - 经股东会决议解聘违规事务所,损失由责任人承担[1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16]
东方锆业(00216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05 20:4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召集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7][8][9][10]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6][7][9]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7] 临时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3]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3]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延期与取消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5]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8] 投票权相关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9]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9] 表决规则 - 关联股东与股东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30] - 股东会就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表决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38]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41] - 股东会采取记名投票表决[42] 计票与结果公布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34]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主持人应宣布表决情况和结果[34]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信息[35]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36] 决议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37] 决议撤销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违反章程,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8] 规则说明 -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低于”“多于”等不含本数[39]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40]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1] -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42]
东方锆业(00216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05 20:47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 管理目的与原则 - 目的是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实现利益最大化[3] - 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4]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6] - 通过官网、新媒体等多渠道开展工作[5] 沟通保障措施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并保证畅通,及时公布变更[7] - 在官网开设专栏,利用网络设施开展活动[7] - 安排现场参观活动,防止内幕信息泄露[9]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含业绩说明会[8] 工作责任分工 - 董事会秘书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20]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备查登记[14] - 董事会办公室对口管理互动易平台信息[15] 工作流程与规范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回复需经多环节流程[15][16] - 人员不得有违规情形,需具备相关素质技能[16][17] 培训与档案管理 - 可定期开展相关人员培训[18] - 建立完备档案制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18] 制度制定与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生效[20]
东方锆业(00216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05 20:4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细则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1]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9] 委员会构成与职责 - 成员三名,独立董事占比超二分之一[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5] - 负责制定董高考核标准与薪酬政策[8] 薪酬审议流程 - 董事薪酬经审核、审议后提交股东会[9] - 高管薪酬经审核后报董事会审议[9] 会议规则 - 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14]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东方锆业(00216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2-05 20:47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等指标占比达10%以上且满足金额条件,由董事会审议批准[4] - 交易涉及资产等指标占比达50%以上且满足金额条件,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6]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履行对外投资信息披露义务[1]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