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锆业(002167)
搜索文档
东方锆业(00216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2-05 20:47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大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5] - 公司董事会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3] 信息报送与保密 - 对外报送资料须经审核并报董事长批准[4] - 知情人公开前负有保密等义务[7] - 泄露信息应及时报告并协助弥补[8] 登记备案 - 登记备案先告知秘书,核实后存档或报送[9] - 拒不配合者不得担任相关岗位[10] - 档案应含姓名、知情时间等信息[11] 档案送达与保存 - 完整档案送达不晚于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3] - 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5] 重大事项 - 重大事项制作备忘录并报送深交所[14] - 十类重大事项报送知情人档案[15] 自查与披露 - 定期对知情人买卖情况自查[19] - 发现违规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及结果[19]
东方锆业(00216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2-05 20:47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5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保障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 保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控制关联交易的风 险,使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 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协议;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十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三)销售产品、商品; (十四) ...
东方锆业(002167) -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12-05 20:47
制度修订与适用范围 - 制度于2025年12月5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修订[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往来[2] 资金往来规则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得占用公司经营性资金[3] - 公司不得通过六种方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4] 关联交易规定 - 关联交易须按规定决策和实施[4] 机制与责任 - 公司应建立防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长效机制[5] - 董事和高管对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和责任[7] 违规处理 - 董事会按权限审议关联交易并执行资金规定[7] - 侵害公司利益时董事会应采取措施并报备[7] - 公司将追究违规责任人责任[9]
东方锆业(00216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2-05 20:47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及《企业会计准则》和相 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年报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 他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 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标准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12 月 5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 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
东方锆业(002167)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2-05 20:47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12 月 5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做好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 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的义务,承担董事会秘书的有关 法律责任,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职权为 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履职保障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 ...
东方锆业(00216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2-05 20:47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收入水平与公司业绩及分管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考虑公司长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原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对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 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 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股东会选举的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 职工董事、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四)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结果与过程相统一的原则; (五)有奖有罚、奖罚对等、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 准,向股东会 ...
东方锆业(00216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05 20:47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2 月 5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决策和经营管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和录用程序,优化董 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人员结构,从而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选择程序,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构架、人数、组成和选择提出建议。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委员会成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
东方锆业(002167)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12-05 20:47
舆情管理制度 -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审议制定舆情管理制度[1]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2]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任副组长[4] -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董事会办公室[5] 舆情处理 - 处理原则含快速反应、协调宣传等[7] - 一般舆情由组长等灵活处置[8] - 重大舆情需组长召集会议决策并控范围[9] 其他 - 违反保密义务造成损失将受处分或担责[12] - 制度自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5]
东方锆业(002167) - 财务管理制度
2025-12-05 20:47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5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符合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管理要求的财务制度体系,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明确经济责任, 规范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财务行为,维护股东、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其他子公司可参照执 行。 第四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规范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 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为股东创造最大 收益。 第五条 公司应切实做好财务管理各项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 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实现公司稳健、持续发展奠定基础。财务 管理应体现财务控制原则,体现权力分立制约与分工合作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 ...
东方锆业(00216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2025-12-05 20:47
广 东 东 方 锆 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行 为 规 范 (2025 年 12 月 5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重要机构的组成人员,其行为活动直接影响到公 司、股东以及他人的利益及社会经济秩序,为规范上述人员的行为, 确保其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及其所签署的声明及承诺书,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对公司忠诚,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职位、职权和内幕信息谋取私 利。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 法收入,不得把经营、管理活动中收取的折扣、中介费、礼金据为己 有,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