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锆业(002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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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锆业(00216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05 20:47
广 东 东 方 锆 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2025 年 12 月 5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 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专人协助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定期会议召开 10 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公司应制定定期会议年度安排,董事会办公室在确定会议时间前应积 极和董事进行沟通,确保大部分董事能亲自出席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充分征求 各董 ...
东方锆业(002167)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5-12-05 20:47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5 年 12 月 5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条 为了促进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信 息披露事务及对外报送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 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认真的学习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深圳证券 交易所及其他主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审计委员会应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 通,包括审计机构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 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公司的业绩 ...
东方锆业(00216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2-05 20:47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5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 交易。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 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
东方锆业(002167) - 信息披露事务及对外报送管理制度
2025-12-05 20:47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及对外报送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5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及对外报送行为,进一步增强公司透明度,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及对外报 送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以保护投资者利益及公司的长 远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自律监 管指引 5 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股票上市规则 ...
东方锆业(00216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05 20:47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12 月 5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
东方锆业(00216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05 20:47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2 月 5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完善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和公司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东 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委员会人员组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第九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 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 ...
东方锆业(002167)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12-05 20:47
第三条 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 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公 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 常应有的合理注意。 (2025 年 12 月 5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信息披露 工作中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 受损害,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广东东方锆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及对外报送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指导性文件。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1 (六)其他对公司年度报告、财务报告中财务信息可能存在重大影响的事项 及风险。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依托审计委员会加强对财务信息质量、 ...
东方锆业(002167) -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2025-12-05 20:47
| | |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2025年12月)》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粤办函[2000]502号"文、广东省经济贸易 委员会"粤经贸监督[2000]757号"文批准,由广东宇田实业有限公司整体 变更设立,于2000年9月26日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并取得营 业执照,营业执照号9144050061755920X4。 第三条 公司于2007年8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50万股,于2007年9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Guangdong Orient Zirconic ind sci&tech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汕头市澄海区盐鸿镇顶洋路北东方锆业园综合楼 ...
东方锆业(002167) - 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石勇)
2025-12-05 20:46
候选人持股与任职限制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非1%以上股东或前十自然人股东[21]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不在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22] - 候选人及相关人员不在公司及附属企业任职[19] - 候选人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及相关任职[25] 候选人合规与资格要求 - 近36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32] - 承诺参加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7] 候选人经验与数量限制 - 具备相关知识,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17] - 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36]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37] 候选人近期情况 - 近12个月无不适宜任职情形[27]
东方锆业(002167) - 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石勇)
2025-12-05 20:46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5-061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石勇为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 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 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 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 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 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 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