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锆业(002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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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锆业(00216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2-05 20:47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过半数独立董事等可提聘请议案[5] 选聘标准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7] 费用与人员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8]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8] 文件保存与通知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9] - 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十五天通知[11] 时间要求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1] 监督关注 - 审计委员会关注特定情形及拟聘任事务所情况[13] - 审计委员会对选聘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3] 违规处理 - 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审计委员会报告董事会处理[13] - 董事会可对相关责任人处罚,实施后报告证券监管部门[13][14] - 经股东会决议解聘违规事务所,损失由责任人承担[1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16]
东方锆业(00216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05 20:4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召集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7][8][9][10]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6][7][9]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7] 临时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3]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3]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延期与取消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5]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8] 投票权相关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9]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9] 表决规则 - 关联股东与股东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30] - 股东会就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表决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38]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41] - 股东会采取记名投票表决[42] 计票与结果公布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34]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主持人应宣布表决情况和结果[34]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信息[35]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36] 决议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37] 决议撤销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违反章程,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8] 规则说明 -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低于”“多于”等不含本数[39]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40]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1] -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42]
东方锆业(00216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05 20:47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 管理目的与原则 - 目的是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实现利益最大化[3] - 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4]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6] - 通过官网、新媒体等多渠道开展工作[5] 沟通保障措施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并保证畅通,及时公布变更[7] - 在官网开设专栏,利用网络设施开展活动[7] - 安排现场参观活动,防止内幕信息泄露[9]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含业绩说明会[8] 工作责任分工 - 董事会秘书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20]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备查登记[14] - 董事会办公室对口管理互动易平台信息[15] 工作流程与规范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回复需经多环节流程[15][16] - 人员不得有违规情形,需具备相关素质技能[16][17] 培训与档案管理 - 可定期开展相关人员培训[18] - 建立完备档案制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18] 制度制定与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生效[20]
东方锆业(00216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2-05 20:47
制度修订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于2025年12月5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修订[1] 担保管理 - 对外担保须公司统一管理,未经批准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对外担保[2] 审议规则 - 为关联人担保需经特定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相关审议[8]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相关审议[8]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相关审议[8]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相关审议[8] - 十二个月内担保累计超总资产30%股东会需特定通过[8][9] 额度调剂 - 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额度调剂累计不超预计总额度50%[11] - 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11] 合同签署 - 董事长或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担保合同,不得越权[13] 合同要求 - 对外担保须订立书面合同,符合法律要求[13] - 订立格式合同应审查义务性条款,有风险时采取措施[13] - 担保合同内容包括主债权种类、数额等条款[14] 反担保手续 - 接受反担保抵押、质押时要完善法律手续,办理登记[15] 部门职责 - 董事会、股东会是担保决策部门,财务部是职能管理部门[16] 违约处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还款等情况,董事会应采取措施并披露[17]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披露[17] 违规处理 - 公司发生违规担保应披露并解除或改正,追究责任[2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
东方锆业(00216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05 20:4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细则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1]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9] 委员会构成与职责 - 成员三名,独立董事占比超二分之一[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5] - 负责制定董高考核标准与薪酬政策[8] 薪酬审议流程 - 董事薪酬经审核、审议后提交股东会[9] - 高管薪酬经审核后报董事会审议[9] 会议规则 - 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14]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东方锆业(002167)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2-05 20:47
审计机构设置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非高管董事,独立董事过半且任召集人[4] - 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4][5] 工作汇报与检查 - 内审机构至少季向董事会或审计委报告工作,年提交内审报告[9][12] - 审计委督导内审机构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12] - 内审机构至少季检查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13] 报告与资料管理 - 内审工作报告等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16] - 公司据内审报告出具内控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同意后交董事会审议[18]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时披露内控评价和审计报告[19] 整改与责任机制 - 公司建立审计问题整改机制,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20] - 被审计单位整改并告知结果,分析问题完善制度[20][21] - 内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考核等依据[22] 制度相关 - 内部审计制度于2025年12月5日修订[1]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抵触时按规定执行[23]
东方锆业(00216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05 20:47
战略委员会细则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1] 成员构成与选举 -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董事长和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11] 临时会议与表决 - 董事长等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通知有相关规定[11]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等[12] 其他 - 总经理办公室可作日常办事机构[5] - 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4]
东方锆业(00216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05 20:47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6][8] - 定期会议通知提前10日,临时会议原则提前24小时,特殊情况全体董事过半数无异议不受限[10]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不足三日会议顺延或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3] 会议出席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董事原则亲自出席,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表决需明确意见[15] - 审议关联交易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17] 会议方式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可现场、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18]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记名和书面方式,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25] - 现场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表决结果,其他情况董事会秘书规定时限结束后下一工作日之前通知董事[26] - 董事会审议提案形成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同意,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7][28]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9] 会议其他规则 - 提案未获通过且条件因素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3]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可暂缓表决[34] - 董事会会议可按需全程录音[35] 会议记录与决议 - 董事会秘书安排记录会议,含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内容[36] - 董事会秘书根据表决结果制作单独会议决议[38]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39]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40] 会议档案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44]
东方锆业(002167)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5-12-05 20:47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5 年 12 月 5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条 为了促进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信 息披露事务及对外报送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 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认真的学习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深圳证券 交易所及其他主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审计委员会应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 通,包括审计机构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 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公司的业绩 ...
东方锆业(002167) - 信息披露事务及对外报送管理制度
2025-12-05 20:47
信息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5]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 信息披露文件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12]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及对外报送管理制度,于2025年12月5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修订[1] 信息披露原则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6] - 公司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遵守公平原则[9] 特殊情况处理 - 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告前出现泄露或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应第一时间报告深交所并公告[8]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时应及时了解因素并披露[24] - 重大信息泄密时相关人员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和深交所[33] 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中审计委员会对财务信息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组织编制草案,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2] - 临时公告文稿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签发[24] 特定信息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8] 相关人员职责 - 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人员应立即向董事长报告并通知董事会秘书[2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及对外公布事宜[25]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事务常设机构,子公司指定专人协助收集信息[27] 文件保管 - 董事等签署的信息披露相关文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31] - 信息披露文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45] 内幕知情人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为内幕知情人[32] 豁免披露 -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35]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5]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36] - 定期和临时报告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可豁免披露部分信息[36] 其他规定 -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条件媒体发布[12] - 临时报告包括重大事件公告、董事会决议等,暂缓、豁免披露处理需登记归档[16]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应在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相关情况[3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需进行内部审核,登记材料保存不少于10年[37] - 不符合规定的暂缓、豁免披露将对相关人员采取惩戒措施[38] - 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和保密制度[39] - 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年报信息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或预告披露时间[43] - 子公司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告涉及自身的披露信息[4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份按相关规定执行[48] - 董事会秘书收到监管文件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49]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51]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