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化股份(00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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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化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3-12-29 20:14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于会议召开 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 免除前述通知期限要求。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采取现场、通讯方式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六条 独立董 ...
北化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9 20:14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于 2023 年 12 月 23 日前以邮件、传真、专人送达方式送至全体监 事,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 席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会议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 备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决策程序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一致同 意公司本次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 证券代码 ...
北化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本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3-12-29 20:14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本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且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证券公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用 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短期 (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有保本约定的投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收益凭证、 结构性存款等。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 公司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 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独立董事 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信建投出具了 ...
北化股份: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3-12-29 20:14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修订)》(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修正)》(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 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 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
北化股份:关于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2023-12-29 20:14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情况,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公司对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 款预计损失率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四)变更日期 - 1 - 本次变更前,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预期损失率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预计损失率 1 年以内(含 1 年) 0% 1-2 年(含 2 年) 50% 2-3 年(含 3 年) 100% 3 年以上 100% 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变更后预期损失率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预计损失率 1 年以内(含 1 年) 2% 1-2 年(含 2 年) 25% 2-3 年(含 3 年) 40% 3 年以上 1 ...
北化股份: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2023-12-18 19:01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3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4 月 14 日,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23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登载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2023 年 12 月 18 日,公司收到信永中和《关于变更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签字 注册会计师的函》,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原委派徐伟东、 董建忠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熊卫红 ...
北化股份:《独立董事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3-12-12 19:34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修订对照表 | 序号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 --- | --- | |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方化学工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方化学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 | | | 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 | | 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 | | |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 | | | 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的作用,根 | | |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 |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 | | 第一条 |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 | |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 | | | |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 | | | 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 |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 | | |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 | |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 上市公司规范运 ...
北化股份:关于终止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2023-12-12 19:32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1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协议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但不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协 议的议案》,公司董事蒲加顺是中国北方化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 化研究院集团")董事长、赵斌是北化研究院集团总会计师,公司董事朱立勋是 北化研究院集团副总经理、西安惠安董事长,公司董事刘天新是北化研究院集团 副总经理、泸州北方董事长,公司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尉伟华, 董事王林狮、职工董事王乃华因其受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管理,可能会影响其独 立判断,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的关联关系,因此上述 关联董事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由非关联方董事表决通过。本议案经 4 位独立 董事事前认可,同意此项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2- ...
北化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23-12-12 19:32
- 1 - | | 划; |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 | | --- | --- | --- | | | (五)负责对公司股权激励计 | 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 | | 划进行管理; |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 | | (六)对授予公司股权激励计 | 监会规定、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 | | | 划的人员之资格、授予条件、行权 | 权的其他事宜。 | | | 条件等审查; |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 | | | (七)董事会授权委托的其他 | 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 | | | 事宜。 | 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 | | | | 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 | | | 第十三条 薪酬委员会分为定 | 进行披露。 | | | 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 第十三条 薪酬委员会分为定期 | | | | 会议和临时会议。 | | | 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内,薪酬委 | 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内,薪酬委员 | | | 员会应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定 | | | 第十三条 | 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 会应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定期会 | | | | 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 ...
北化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2-12 19:32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薪酬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委员会会议,当薪酬委员会召集人不 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薪酬委员会召集人既 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 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薪酬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 1 -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 会"),作为拟订和管理公司高级人力资源薪酬方案、评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业绩的专门机构。 第三条 薪酬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本议事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薪酬委 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