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都(002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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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都:领航员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4-06-28 22:05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领航员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领航员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领航员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规定,特制定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领航员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 办法")。本办法中各词语释义与《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领航员计划(五期)"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一致。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二条 本计划旨在激励员工努力奋斗、创新业务、创造价值,激发员工发扬领航员精神, 在与公司共同成长的过程中能够分享发展成果、实现自我价值;吸引和保留优秀的管理人才 和业务骨干,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 有效的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利益结合在一起 ...
新华都: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28 22:05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24-047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 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 11:00 在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62 号新华都大厦北楼 7 层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 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和证 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智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新 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有关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领航员计 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联 ...
新华都:领航员计划(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4-06-28 22:05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领航员计划(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二、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名单: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 序号 | 姓名 | 职位 | | --- | --- | --- | | 1 | 王妍 | 核心管理人员 | | 2 | 宿辰 | 核心管理人员 | | 3 | 曾海慧 | 核心管理人员 | | 4 | 张绪波 | 核心管理人员 | | 5 | 邢涛 | 核心管理人员 | | 6 | 陈明星 | 核心管理人员 | | 7 | 罗晓晓 | 核心管理人员 | | 8 | 敖琳 | 核心管理人员 | | 9 | 闵洋洋 | 核心管理人员 | | 10 | 孙博 | 核心管理人员 | | 11 | 相丽丽 | 核心管理人员 | | 12 | 肖淑杰 | 核心管理人员 | | 13 | 曾天祥 | 核心管理人员 | | 14 | 温馨达 | 核心骨干人员 | | 15 | 王程禹 | 核心骨干人员 | | 16 | 窦彦龙 | 核心骨干人员 | | 17 | 张之洋 | 核心骨干人员 | | 18 | 贾立平 | 核心骨干人员 | 姓名 职务 ...
新华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4-06-28 22:05
| 18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已列明其姓 名、职务、获授数量 | 不适用 | | --- | --- | --- | |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是否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 | | | 19 | | 不适用 | | | 象行使权益的条件 | | | 20 |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权益日起是否未超过 10 年 | 是 | | 21 |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 | 是 | | |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 | | 22 | 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是否完整 | 是 | | | (1)对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逐条说明是否存在上市公 | | | | 司不得实行股权激励以及激励对象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 | 是 | | | 说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是会否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 | | | | 合上市条件 | | | | (2)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是 | | | (3)拟授出的权益数量,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涉及的标的股票 | | | | 种类、来源、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百分比; | | | | 若分 ...
新华都:领航员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2024-06-28 22:05
员工持股计划规模与人员 - 首次授予总人数不超过30人(不含预留份额授予人数)[12] - 董事郭建生、财务总监张石保所获份额占首次授予份额6.57%,监事赵国南占3.15%[12] - 持有规模上限476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66%[13] - 拟预留份额占总份额20%[13] 股票来源与价格 - 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476万股,2023年8月回购265.945万股,2024年2月回购210.055万股[13] - 受让价格为2.92元/股,不低于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和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14] 存续期与锁定期 - 存续期为60个月[15] - 锁定期为12个月[15] - 锁定期满后分三个批次归属至持有人[15] 业绩考核 - 公司层面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 2026年复合增长率目标值30%,触发值12%[41]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90分(含)以上归属比例100%,80 - 90分归属比例80%,60 - 80分归属比例60%,60分以下归属比例0%[42] 其他规定 - 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不涉及杠杆资金[32] - 存续期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届满时披露到期股票数量及占比、处置安排[37] - 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后,管理委员会6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份额分配财产[50] - 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提交持有人会议、董事会审议参与方案[44] - 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48] - 由公司自行管理,管理委员会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至存续期满,可聘请第三方服务[45][46] - 持有人出现辞职等情形,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收回份额处置后按规定返还资金[54] - 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退休、死亡,已完成归属部分按规定享有,未归属部分收回资金归公司[55] - 持有人职务变动仍符合条件,份额或权益不变,归属情况依绩效考核确定[56] - 董事会审议通过草案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61]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经出席有效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回避)可实施[61] - 截至草案公告日,公司实控人、控股股东未参加,与他们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63] - 涉及董监高参与,在相关议案审议时应回避表决,与他们无其他关联和一致行动关系[63] - 操作运行独立,与已存续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合并计算[63] - 具体持有人以实际出资缴款确定,管委会任命程序未完成[63] - 董事会与股东大会通过不意味着持有人有继续服务权力,劳动关系按合同执行[65] - 财务、会计、税务按规定执行,个税由员工承担[65] - 无第三方提供奖励、资助等安排[65] - 条款与法规冲突按法规执行,未明确规定也按法规执行[65] - 解释权归董事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65]
新华都:监事会关于领航员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核意见
2024-06-28 22:05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领航员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 特此公告。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 1 号》")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监事(以 下简称"公司")认真审阅了《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领航员计划(五期)"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全文及摘要等有关内容(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并充分讨论后,现就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 1 号》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 1 号》等法律、法规 规定的 ...
新华都: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关于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领航员计划(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2024-06-28 22:05
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 关于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领航员计划(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 之 法律意见书 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 1 号 IFC 福州国际金融中心 43 层 邮编:350005 Mailing Address: 43/F,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enter,No.1 WangLong 2nd Avenue,Taijiang District, Fuzhou Fujian Province ,China 电话/Tel: 86-591-88115333 传真/Fax: +86-591-88338885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2024 年 6 月 | | | | | | 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法律意见书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 新华都、公司、本公司 | 指 |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64)。 | | --- | --- | --- | | 《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领航员计划(六期)"股票 | | | | 期权 ...
新华都: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2024-06-28 22:05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24-050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斌先生。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二)征集人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 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张斌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张斌先生符合《证券法》第九 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 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并承诺其自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相 关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张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
新华都:领航员计划(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024-06-28 22:05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领航员计划(六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 (草案) 二〇二四年六月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领航员计划(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2 -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领航员计划(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特别提示 一、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都"、"本公司"或"公司") "领航员计划(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股份和/ 或公司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股票期权为 1,434.50 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 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719,922,983 股的 1.99%。 每份股 ...
新华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6-28 22:05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24-051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4年7月15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62 号新华都大厦北楼7层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15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7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5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