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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华 都(00226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7-07 18:31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维护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 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新华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和 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子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 保证、抵押、质押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公司应当 拒绝任何强令其为他人担保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划分 第八条 公司进行下列对外担保,必须经过股东会审批: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1 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第五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必须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在《公司章程》及本制度 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予以 ...
新 华 都(002264) - 投资管理制度
2025-07-07 18:31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提高投资经济效 益,防范投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六)委托理财,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 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 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以货币、股权、实物、无形资 产等向企业或其他组织进行的下列投资行为: (一)新设立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七)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并购基金或产业基金等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投资基金",组织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制、普通合伙、有限合伙等)、认购 专业投资机构发起设立的投资基金份额,与上述投资基金进行后续资产交易,以 及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市值 ...
新 华 都(002264)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7-07 18:31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要求披露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 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或分支机构、 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公司派驻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其他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重大信息的人员, 以及其他对重大信息可能知情的 ...
新 华 都(00226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7-07 18:31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激励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董事,指公司董事会的全体成员。 本制度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 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 须报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 董事的薪酬 (一)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标准及发放形式由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提出,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按月支付。 第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1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包括固定薪酬和绩效薪酬两个部分。 ( ...
新 华 都(002264)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07-07 18:31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 制,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 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 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 勉义务,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 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对公司年报具体事项有异议的,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可独 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相关费用由 公司承担。 公司财务总监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 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 第五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 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每位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 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字。 第六条 在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负 ...
新 华 都(00226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5-07-07 18:31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 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 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其他法律、法规及《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包括公司董事长和至少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任期内 如有委员不再担 ...
新 华 都(00226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7-07 18:31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对 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本制度对公司股东、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高 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及派驻对公司 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由于所任公司职务 可以获取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以及其他对内幕信息可能知情的人员有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保证内 ...
新 华 都(00226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7-07 18:31
第一条 为加强对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新华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章、 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本制度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 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不 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
新 华 都(00226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5-07-07 18:31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其他法律、法规及《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 责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 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和 ...
新 华 都(00226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5-07-07 18:31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规 范公司董事会的运作,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在风险防控 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其他法 律、法规及《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监督及评估公司外部、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并审核公司 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 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 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 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