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得利斯(002330)
icon
搜索文档
得利斯: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2024-12-06 16:04
资金管理 - 2024年4月23日公司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议案[2] - 可使用不超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买不超12个月理财产品[2] - 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自通过日起12个月[2] 账户信息 - 近日公司在中信证券山东潍坊营业部开立专用结算账户[2] - 账户名称为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账号9913303250[2] - 投资到期无后续计划时注销账户,仅用于现金管理结算[3]
得利斯: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2024-12-02 16:05
股份回购 - 拟回购部分A股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2] - 回购价不超6.30元/股,数量650 - 1300万股[2] - 实施期限自2024年11月13日起12个月内[2] - 截至2024年11月30日暂未实施回购[3]
得利斯: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11-29 18:45
人事变动 - 董事会选举徐勇为副董事长,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1] - 调整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人员,召集人为郑思敏,委员为徐勇、于瑞波、刘庆林[4] - 调整高级管理人员基础薪酬,总经理70万元,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和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均为60万元[7] - 董事会同意聘任何广亮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7] 股权变动 - 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60,000股限制性股票[8] 审计相关 - 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报酬100万元/年[10] 制度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12] -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赞成票7票[16] -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赞成票7票[17] - 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赞成票7票[18] - 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赞成票7票[19]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5] 会议安排 - 公司定于2024年12月17日下午14:30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9] 文件相关 - 备查文件包含《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等4份文件[32]
得利斯:关于选举副董事长及调整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人员的公告
2024-11-29 18:45
人事变动 - 公司2024年11月28日选举徐勇为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1] - 调整后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有徐勇等[3] 人员信息 - 徐勇1969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8] - 徐勇曾任多家公司职务,截止公告日未持股[8]
得利斯: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11-29 18:43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6]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7]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7]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6]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8] - 实施细则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日起施行[21]
得利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11-29 18:43
财务资助与股份发行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 - 董事会可依股东会授权,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需经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 会议召开 - 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 法定代表人变更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在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2] 决议撤销与诉讼 -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就董高监违规致损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起诉[6]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7]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7] 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形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法定最低人数或少于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需在事实发生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 股东提案与提名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股东会提出提案[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8] - 董事会换届或增补董事时,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9] - 监事会换届或增补监事时,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监事候选人[9] 董事任职限制与责任 -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况不能担任公司董事[9]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规所得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应担责[10][11] - 董事执行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公司担责,董事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也担责[11]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示董事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与董事承担连带责任[11] 董事会职责与决议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等[11] - 董事会对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作出决议前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3] 董事会会议与表决 -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履行;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14]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决议行使表决权,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4] 监事会组成与会议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5]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5] 公积金与利润分配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6]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需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6] 公司合并与减资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1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均需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6][17] - 债权人接到合并、分立、减资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6][17] - 公司减资后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最低限额[17]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7] - 修改公司章程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8] - 公司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18]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8] - 债权人接到通知书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18] 制度修订与审议 - 公司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制定《舆情管理制度》无需提交[20] - 拟修订和制定的制度已通过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21]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本次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9]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19]
得利斯: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11-29 18:43
监事会人员构成 - 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不低于1/3[7] - 监事会设三名监事,两名股东代表,一名职工代表[14] 监事任期与限制 -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7] - 有特定情形者5年内、2年内、3年内不得担任公司监事[8] 会议召开规则 - 监事会定期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21] - 出现特定情况,监事会应在10日内召开临时会议[22] -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通知[23][24] 会议提案与通知 - 监事会主席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至少用两天[22] - 监事会主席收到书面提议后三日内发出临时会议通知[23] 会议表决规则 - 通讯表决时监事不得委托他人出席,需在指定截止期限前送达表决票[25] - 监事会会议实行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每一监事有一票表决权[28] - 监事会形成决议需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29] -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全体监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22] - 对议程外问题,参会监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列入议程[20] 会议档案与责任 - 监事会会议档案至少保存10年[30] - 监事会决议违反规定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监事可能担责[30] 决议执行与规则实施 - 监事应督促落实监事会决议,主席通报执行情况[33]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修改亦同[36] 委托出席规定 - 监事委托他人出席需载明相关事项并由委托人签名[27] 会议记录内容 - 监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召开信息等内容[30]
得利斯: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4-11-29 18:43
舆情管理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所有舆情管理工作[5] 舆情工作组织架构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7] 舆情信息采集 - 采集设在证券部,范围涵盖多种互联网信息载体[8][9] 舆情处理原则与流程 - 处理遵循快速反应等原则,汇报、处置有流程[13][14][15]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23]
得利斯: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4-11-29 18:43
人事变动 - 2024年11月28日审议通过变更证券事务代表议案[1] - 刘鹏不再兼任证券事务代表[1] - 聘任何广亮为证券事务代表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1] 人员信息 - 何广亮1994年生,海南大学金融学学士[7] - 曾任职多家公司,2024年7月起任职公司证券部[7] 联系方式 - 证券事务代表电话、传真0536 - 6339137[2] - 邮箱hgl528@126.com[2]
得利斯: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11-29 18:43
提名委员会组成 - 委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6]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提名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6]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决定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订董事、高管人选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4] - 选聘需提前一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5]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7] - 实施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