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海宁皮城(002344)
icon
搜索文档
海宁皮城(00234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21:05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 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海宁中国皮 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 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 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 ...
海宁皮城(00234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21:05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经董事 会批准后成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 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隶属于董事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参谋 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须保证公司有关薪酬与考核的重大 政策在形成决议前已得到了充分、专业、科学并合乎规范程序的论证。 第六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 董事,经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 ...
海宁皮城(002344) - 海宁皮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1:05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提高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法制、自律意识,防范内幕知情人泄露和利用内幕信息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 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 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 意见。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门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 案的日常办事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 ...
海宁皮城(00234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1:05
董事辞任披露与补选 - 公司应在收到董事辞任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情况[6] - 董事提出辞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7] 法定代表人及职务解除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公司应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30日内解除其职务[7] 离职手续与股份转让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正式离职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实际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公司股份[13]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 [1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3] 持股变动监督 -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监督[21]
海宁皮城(002344) - 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6 21:05
股份转让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2]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3] - 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4]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4] - 现任董事和高管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4]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5]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5] 股票收益规定 - 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7] 股份变动公告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应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8] - 公告内容含变动前后持股数、变动日期数量价格等[9]
海宁皮城(00234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1:05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 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参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 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 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 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 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 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 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 ...
海宁皮城(002344) - 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1:05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存托凭证持有人为信息披露义务人[2]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0] - 中期报告应在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0] 需披露情况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5][26]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高无法履职达三个月以上需披露[1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并配合披露[26] 信息披露职责 - 董事会负责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20] - 财务部负有配合义务[20] 报告编制审议 - 定期报告草案由总经理等编制并提请董事会审议[21] - 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财务信息,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21] -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22] 信息披露事务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25] 信息披露渠道 -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和网站上进行[31] - 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31]
海宁皮城(00234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21:05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期与出席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 连续二次未出席且未提交报告可撤换[4]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前3天送达信息[12][13] - 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缓开或缓议应采纳[13] 工作安排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经理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0]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6]
海宁皮城(002344) -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21:05
委员会构成与任期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五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5] 职权与会议规定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职权,董事会应指定新委员[5] - 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3] 表决与记录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传真决议时为签字方式[14] - 会议记录保存期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少于十年[16] 决议实施与细则生效 - 决议实施有问题可要求纠正,不采纳则向董事会汇报[17]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
海宁皮城(002344)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6 21:00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Haining China Leather Market Co.,Ltd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股票代码:002344 股票简称:海宁皮城 披露日期:2025 年 8 月 27 日 1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黄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曹琳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半年度报告中涉及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 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管理层讨论 与分析中关于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的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 | 第一节 |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