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发股份(002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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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发股份(002394) - 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22:31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未经公司同意,公司下属子 公司不得进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防范衍生品交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是指公司通过期货和期权等金融工具,卖出(或 买入)与现货或购销合同项下商品同类、数量相当、交易相反的期货合约,以锁定利润或 规避市场风险的交易活动。 第三条 公司应严格控制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种类及规模,公司从事的商品套期保值业 务仅限于境内外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棉花和煤炭期货和期权合约。 第二章 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原则 第五条 公司及子公司所有期货期权交易行为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只 限于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棉花和煤炭期货期权品种,目的是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 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 ...
联发股份(00239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4 22:31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 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现任董事,公司高管是指经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 ...
联发股份(00239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22:31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 加强与投资者、潜在投资者及证券分析员等的沟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 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 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 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 ...
联发股份(002394)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高卫东)
2025-04-24 22:31
本人作为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高卫东,中国国籍,1959年9月出生,博士学历,现任江南大学纺织科 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导,自2020年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2024年度,本人未 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 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4年度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
联发股份(002394)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4 22:31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 效监督,完善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 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专业会计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 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等事宜由审计部负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 ...
联发股份(00239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22:31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 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具体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 事宜。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 第三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 督。 第四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公司各部门、分公司、 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负责 ...
联发股份(002394)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申嫦娥)
2025-04-24 22:31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申嫦娥,中国国籍,1963年6月出生,博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6月至2023年10月任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 师,自2020年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在任职公司独立董 事期间,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4年度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的情况 1、出席 ...
联发股份(002394)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22:31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 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 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 计专业人士。 (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
联发股份(002394)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22:31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联发 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和突出主业、提高 公司核心竞争力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50%以上(不含50%), 或未达到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 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委派至各控股子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该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应依照本制度及时、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 督等工作。 第二章 控股子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加强对 ...
联发股份(002394)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4 22:31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 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 的能力;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及《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和管理工作,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含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 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