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发股份(002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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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发股份(002394) - 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22:31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未经公司同意,公司下属子 公司不得进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防范衍生品交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是指公司通过期货和期权等金融工具,卖出(或 买入)与现货或购销合同项下商品同类、数量相当、交易相反的期货合约,以锁定利润或 规避市场风险的交易活动。 第三条 公司应严格控制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种类及规模,公司从事的商品套期保值业 务仅限于境内外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棉花和煤炭期货和期权合约。 第二章 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原则 第五条 公司及子公司所有期货期权交易行为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只 限于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棉花和煤炭期货期权品种,目的是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 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 ...
联发股份(002394) - 财务总监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4 22:31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总监的行为, 加强对公司财务的监督,建立公司内部监控机制,确保资产的保值与增值,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财务总监是负责投资、监督公司财务会计活动和公司运行情况的高级管理 人员。财务总监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向董事会负 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三条 财务总监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认真履行 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设财务总监一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的任期与同 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为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在任职期间董事会可以解聘财务总监,财务总监也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 第五条 公司财务总监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中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其 他职务。财务总监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第六条 财务总监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维护公司、投资者和 职工 ...
联发股份(002394)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赵曙明)
2025-04-24 22:31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赵曙明,中国国籍,1952年12月出生,博士学历,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 名誉院长、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行知书院院长,自2020年起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2024年度,本人未 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4年度出席股东大会、董事 ...
联发股份(00239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4 22:31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 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规范地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 "治理准则")和《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 家的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性质和职权 (十四)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 项。 第二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三条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七)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 ...
联发股份(00239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22:31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完整地 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分支机构负责人,各控股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负责人和 指定联络人; (五)公司派驻所属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六)其他可能接触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及控股公司负责人可指定熟悉相关业务和法规的人 员担任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联络人(不指定时由信息报告义务人直接负责联络工作), 并报备公司证券部。 第六条 信息报告义务人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第一责任人,负有敦促本单位或部 门的信息收集和整理,并按本制度规定及时向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报告其职 ...
联发股份(002394)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高卫东)
2025-04-24 22:31
本人作为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高卫东,中国国籍,1959年9月出生,博士学历,现任江南大学纺织科 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导,自2020年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2024年度,本人未 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 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4年度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
联发股份(002394)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4 22:31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 效监督,完善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 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专业会计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 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等事宜由审计部负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 ...
联发股份(002394)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4月)
2025-04-24 22:31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或持有股 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 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其直接持有的股份达不 到控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 司行为的人。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关联人与公司相关的行为,参照本规 范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五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承担忠实勤勉义务,当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自身利益与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产生冲突时,应将 ...
联发股份(00239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22:31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 加强与投资者、潜在投资者及证券分析员等的沟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 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 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 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 ...
联发股份(00239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4 22:31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明确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决策行为,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工作效率,维护 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江 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特制定本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安排会议议程、准备 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等。 第二章 董 事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是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享有经营管理公司的充分权利,负责 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董事长是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须持有公司股份。 第六条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