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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森制药(00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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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森制药: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6 22:54
财务内控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告内控有效[6] - 评价范围资产、营收占比均达100%[11] - 报告期无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18][19] 内控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定量标准[14] - 非财务报告内控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定量标准[16] 评价结论 - 评价基准日至发出日无影响内控有效性因素[10] -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10][20] - 无其他内控相关重大事项说明[21]
汉森制药: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6 22:54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 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任何其他单位 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任 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 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章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第九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提供担 1 保: (一)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 (二)与公 ...
汉森制药: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2024-04-26 22:54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公司代码:002412 公司简称:汉森制药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一、是否进行减值测试 是 □否 二、是否在减值测试中取得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 是 □否 | 资产组名称 | 评估机构 | 评估师 | 评估报告编号 | 评估价值类型 | 评估结果 | | --- | --- | --- | --- | --- | --- | | | | | | | 云南永孜堂制药有限 公司资产组(含商 | | 云南永孜堂制药 | 北京亚超资产评 | 罗跃龙、齐兴 | 北京亚超评报字 | 可收回金额 | 誉)可收回金额为 | | 有限公司资产组 | 估有限公司 | 宏 | (2024)第 A053 号 | | 12,016.10 万元(大 | | | | | | | 写:壹亿贰仟零壹拾 | | | | | | | 陆万壹仟元正) | | | | | | | 云南康佰佳医药有限 | | | | | | | 公司资产组(含商 | | 云南康佰佳医药 | 北京亚超资产评 | 罗跃龙、齐兴 | 北京亚超评报字 | | 誉)可收回金额 | | 有限公司资 ...
汉森制药: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26 22:5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2010年首次发行19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月25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50320万元[6] - 公司整体变更时经批准发行普通股5500万股,成立时由发起人全部认购[11] 股权结构 - 海南汉森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850万股,比例70%[11] - 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100万股,比例20%[11] - 陈水清等5人分别持股,比例从2% - 3%不等[11][12] - 2018年度权益分派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50320万股[12] 重大事项审议标准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多种交易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2][33] - 多种担保情形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5]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 - 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81] - 董事会下设战略等4个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84] - 董事会对外投资等有不同金额决定权[86]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10%等[112]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有最低占比要求[113] 其他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正清[149]
汉森制药: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6 22:54
制度内容 - 2024年4月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1] - 会议通知及材料提前三天送达,紧急情况除外[3]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3] - 决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4] 会议流程 - 应披露关联交易等提交董事会前需会议讨论决议[4]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行使需会议讨论决议[4] - 会议需制作记录[4] 支持保障 - 公司为会议提供便利支持,指定专人或部门协助[5] - 公司承担会议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6] 施行时间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施行[6]
汉森制药: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6 22:54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要求,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 独立董事詹萍、胡高云、夏劲松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詹萍、胡高云、夏劲松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 年 4 月 27 日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汉森制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6 22:54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4-008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 际情况对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对照表如下: | 原章程内容 | 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 | --- | --- | | 第四十六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事项属于 | 第四十六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事项属于 | | 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 ...
汉森制药: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26 22:54
关于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 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4) 1100177号 关于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4)1100177 号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森制药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 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上市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 行了专项审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 审核证据是汉森制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 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 ...
汉森制药: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6 22:54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公司对中审众环在 2023 年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 公司认为,近一年中审众环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 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基本信息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3 年末合伙人数量 216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244 人、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0 人。 7.2022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3,165.06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1,343.80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57,267.54 万元。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 ...
汉森制药: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6 22:54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相 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等的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证券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 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 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 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依法、诚信履行持续信息披露 的义务。披露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 息。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公 司董事会全体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