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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森制药(00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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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森制药(002412) - 2024年5月17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2024-05-17 19:04
分红与利润分配 - 公司如有中期分红计划,将按规定及时披露 [2] - 2023 年度未分配利润为 10.40 亿元,将用于日常经营、业务发展和流动资金需求,无急需解决的负债 [3] - 2024 年 4 月 27 日披露《未来三年(2024 - 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兼顾投资者回报与公司可持续发展 [4] 公司治理与研发 - 组织学习新“国九条”及相关法规,健全管理制度,提升公司治理和财务管理水平 [3] - 推动在研品种研发和一致性评价进度,引进学术及学科带头人,加大研发新产品 [3] 产品销售与营收 - 2023 年度,四磨汤口服液营收 5.40 亿元、同比增长 1.23%,天麻醒脑胶囊营收 1.61 亿元、同比增长 19.99%,缩泉胶囊营收 0.83 亿元、同比增长 8.21% [3] - 主要产品四磨汤口服液、天麻醒脑胶囊、缩泉胶囊 2023 年营业收入占公司总营业收入比重为 81.98% [5] - 2024 年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做大主导产品市场,加大百贝益肺胶囊、参七心疏胶囊等产品投入 [5] 基药目录与对策 - 积极开展四磨汤口服液高质量循证医学研究、临床综合评价、药物经济学评价等工作,关注国家基药目录调整政策 [3] 其他事项 - 如有股份回购计划,将按规定披露 [4] - 结合市场、行业、规划和业务情况合理制定资本开支计划并及时披露 [4] - 2023 年度期间费用较去年同期略有下降,将继续规范管理提升运营质量 [4] - 践行 ESG 理念,未来持续关注优秀管理经验,履行社会责任 [4] - 立足中成药主业,产业延伸融合,发展大健康和医疗保健领域,重构企业价值链,增强核心竞争力 [5]
汉森制药:关于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5-13 18:07
财报披露 - 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1] 业绩说明会 - 2024年5月17日15:00 - 17:00召开网上业绩说明会[1] - 地点为价值在线(www.ir - online.cn),方式为网络互动[1] - 参加人员有董事长等(特殊情况可能调整)[1] 投资者参与 - 2024年5月17日15:00 - 17:00可通过指定网址或小程序码互动[2] - 2024年5月17日前可进行会前提问[2] 联系信息 - 联系人是张希雯、陈曼辉[3] - 联系电话为0737 - 6351486[3] - 联系邮箱为office@hansenzy.com[3]
汉森制药: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6 22:54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 法律、行政法规和《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 ...
汉森制药: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6 22:54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5]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7]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7] - 特定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7]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0] 提名与审核 - 董事会等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8] - 深交所5个交易日内审核候选人资格和独立性[10] 补选与披露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1] - 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11] 质疑与罢免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13] 履职要求 - 每年应保证不少于15天现场调查[15]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 特定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9]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3]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问题可联名要求延期[25] 费用与津贴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7]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6] 其他规定 - 董事不得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额外未披露利益[27] - 公司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27]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执行相关规定和章程[29] - 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9] - 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制度废止[29]
汉森制药: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6 22:54
业绩总结 - 2023年营业收入955,530,797.42元,同比增长4.31%[2][3] - 2023年净利润205,014,883.78元,同比增长22.31%[2][3] - 2023年末总资产2,336,488,623.93元,较2022年末增长1.99%[3] - 2023年末净资产1,963,028,938.67元,较2022年末增长3.64%[3] - 2023年扣非净利润205,216,869.31元,同比增长22.97%[3] - 2023年经营现金流净额160,946,071.17元,同比增长11.92%[3]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0.4074元/股,同比增长22.31%[3] - 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54%,较去年增长2.32%[3] 公司治理 - 2023年召开4次董事会会议[5] - 2023年提请召开1次股东大会会议[7] - 2023年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9] - 2023年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9] - 2023年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9] - 2023年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9] - 2023年独立董事履职无异议[10] - 2023年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1] 未来展望 - 2024年董事会发挥核心地位提升履职能力[14] - 2024年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健全制度[14] - 2024年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14]
汉森制药: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6 22:54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0]509 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 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000,000.00 股,发行价格 为每股 35.80 元,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00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80,200,000.00 元,扣除此次支付的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13,000,000.00 元(本次募集资金之前 已支付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2,000,000.00 元)后的余额人民币 667,200,000.00 元,另扣除已支 付的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2,000,000.00 元及其他上市发行费用人民币 7,907,600.00 元后,此次 发行所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57,292,4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0 年 5 月 14 日到位, 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了利安达验字(2010) ...
汉森制药: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6 22:54
现金管理计划 - 公司拟用不超4亿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 - 投资期限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4] - 投资品种为安全、流动好、低风险产品,禁二级市场股票投资[3] 决策情况 - 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实施[6][7] - 监事会认为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无异议[8] 风险与影响 - 投资受市场波动影响,收益不可预期[9][10] - 公司采取措施保障资金安全[11] - 不影响日常运营,利于提高资金效率获收益[12]
汉森制药:印章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6 22:54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印章制发、管理及使用,确保公司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 安全性,防范印章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行政公章、董事会印章、监事会印章、 党委印章、纪委印章、工会印章、团委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质量受权人印章、财 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货专用章、检验专用章、部门印章等。 第三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 50%以 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与启用 第四条 印章的刻制 (一)印章刻制应履行审批程序。申请部门和审批权限如下: | 序号 | 印章名称 | 申请部门 | 批准人 | | --- | --- | --- | --- | | 1 | 行政公章 | 行政管理部 | 总裁 | | 2 | 董事会印章 | 证券投资部 | 董事长 | | 3 | 监事会印章 | 证券投资部 | 监事会主席 | | 4 | 党委印章 | 党委 | 党委书记 | | 5 | 纪委印章 | 纪委 | 纪委书记 | ...
汉森制药: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24-04-26 22:54
关于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4) 1100178号 关于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4)1100178 号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森制药公司")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 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汉森制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 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
汉森制药: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6 22:54
财务内控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告内控有效[6] - 评价范围资产、营收占比均达100%[11] - 报告期无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18][19] 内控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定量标准[14] - 非财务报告内控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定量标准[16] 评价结论 - 评价基准日至发出日无影响内控有效性因素[10] -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10][20] - 无其他内控相关重大事项说明[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