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筑股份(002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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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筑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15 20:50
担保审议规则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由股东大会审议[2] - 交易标的涉及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由股东大会审议[2]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股东大会审议[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7] - 交易标的涉及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由董事会审议[7]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由董事会审议[7]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一百万元由董事会审议[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由董事会审议[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一百万元由董事会审议[8]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通知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资料时需包含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的工作情况[3] - 需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是否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存在关联关系[3]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4] - 当选董事、监事所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该次股东大会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半数[4] - 董事、监事候选人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情形,公司应披露相关情况[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独立董事辞职按相关规定执行[6]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等专门委员会,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6] -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及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7]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共十二章二百一十条[8] -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于2023年1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布[8]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11]
新筑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5 20:5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维护公司利益,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成都市新筑路桥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 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 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 ...
新筑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5 20:5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 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 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1 第七条 董事会办公室为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 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 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中 ...
新筑股份: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15 20:4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1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 | 第一节 | 股东 7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0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3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6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 第五章 | 公司党委 23 | | 第六章 | 董事会 24 | | 第一节 | 董事 24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8 | | 第七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3 | | 第八章 | 监事会 34 | | 第一节 | 监事 34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5 | | 第九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6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6 | | 第二节 | 利润分配 37 | | 第三节 ...
新筑股份:关于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023-12-15 20:48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 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12 月 12 日,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详见刊 登在 2023 年 12 月 13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2023 年 12 月 1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及《关于修订<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上议案尚需获 得股东大会批准。 2023 年 12 月 15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新筑投资集 ...
新筑股份: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2023-12-12 18:25
子公司融资 - 新筑交科向广发银行申请不超1000万元授信,年利率不超3.7%[1] - 长客新筑向上海银行申请敞口不超10000万元授信,年利率不超4.0%,保证金比例30%[3][4] - 长客新筑向兴业银行申请敞口不超8000万元授信,年利率不超4.1%,保证金比例30%[8][9] 子公司信息 - 长客新筑注册资本10000万元,成立于2012年2月14日[14] - 新筑交科注册资本40000万元,成立于2023年1月17日[14] 股权结构 - 公司持有新筑交科100%股权[15] - 公司持有长客新筑80%股权[15] 审批情况 - 2023年12月12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申请授信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3] 融资意义 - 子公司申请授信利于保障正常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16]
新筑股份: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2023-12-12 18:21
授信申请 - 向广发银行申请不超7000万元敞口额度授信,期限不超2年,年利率不超4%[1][2] - 向上海银行申请不超17000万元敞口额度授信,期限不超1年,年利率不超4.2%[7][8] 抵押情况 - 以自有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为上海银行授信抵押,评估总价8004.74万元[8] 其他要点 - 两笔授信借款目的为补充流动资金[4][9] - 2023年12月12日董事会通过申请授信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
新筑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2 18:21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2 公司向上海银行申请授信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13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 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 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肖光辉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董 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
新筑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2023-12-12 18:21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8 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 ...
新筑股份: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23-12-07 11:46
合作信息 - 2023年12月7日签订为期5年《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2][4][5] - 协议无需董事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5] - 协议一式捌份,四方各执贰份,自签字盖章生效,期满前三月可协商延期[31] 合作方情况 - 内投集团注册资本71,500万元,信用评级AA+级[8] - 大连融科注册资本5,001万元,建成全球最大钒液流电池储能技术研发等基地[11][13] - 兴欣钒注册资本5,000万元,年产钒制品2万吨,有3500m³/年钒电解液生产线[16][17] 业务定位与展望 - 2022年收购控股股东光伏发电资产,确立“先进制造+光伏”主业定位[32] - 未来5年钒液流电池或在大规模长时储能领域爆发,公司拟切入该业务[33] 风险提示 - 钒液流电池储能行业处“示范项目”商业化阶段,合作有不确定性[2] - 若长时储能市场需求不及预期,影响项目实施[35] - 公司现有人才、技术储备不足以支撑钒液流电池业务[35] 其他情况 - 公司与合作方最近三年均未发生类似交易[9][14][20] - 合作方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较好履约能力[10][15] - 公司无近三年框架协议无进展或未达预期情况[36] - 协议签订前后三月控股股东等持股无变动,未来三月无减持计划[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