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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峰新材: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2024-12-03 20:08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验资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4)第 14261 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善通合伙) i Eertilied Public Accountant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验资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4)第 14261 号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 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 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 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 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股本为人民币 494,685,819.00 元。2023 年 3 月 6 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 议案。2 ...
齐峰新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2024-12-03 20:0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齐峰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54号), 同意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峰新材"、"发行人"或"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作 为齐峰新材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 销商),对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进行了核查,认为齐峰新材的本 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齐峰新材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 符合齐峰新材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
齐峰新材: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024-12-03 20:08
股票代码:002521 股票简称:齐峰新材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朱台路 22 号)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全体监事: 李学峰 李安东 李贤明 李文海 宫本高 王新 夏洋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刘永刚 王东明 姚立超 孙文荣 李贤明 姚延磊 张淑芳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全体董事: 李安东 朱洪升 李文海 李润生 | | | | |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2 | | --- | --- | | 目 录 | 3 | | 释 义 | 4 | | 第一节 |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5 | | |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5 | | | 二、本次发行概要 7 | | |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9 | | |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11 | | 第二节 | 本次发 ...
齐峰新材: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03 20:08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4 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 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承销总结及相关文件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公司将依据相关 规定尽快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 告书》及相关文件已于同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齐峰新材: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4-12-03 20:08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5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 254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65,375,231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4.20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274,575,970.2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4,165,010.98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0,410,959.22 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及承销 费用(不含税)后的剩余募集资金 271,467,562.99 元已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到 账。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 14261 号)。 二、本次募集资 ...
齐峰新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4-11-28 17:19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3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李学峰及一致行动人李润生先生的通知,获悉李学峰先生及李润生先生将其 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已办理了质押业务,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具 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 东或第一大股 | 本次质押数 | 占其所持 | 占公司 总股本 | 是否为限售 股(如是, | 是否为 补充质 | 质押 起始 | 质押到 | 质权人 | 质押 用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东及其一致行 | 量(股) | 股份比例 | | 注明限售类 | 押 | | 期日 | | | | | 动人 | | | 比例 | 型) | | 日 | | | | | 李学峰 | ...
齐峰新材: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2024-10-29 18:57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峰新材""发行人"或"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2024年1月1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上市审核中心审核,并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2月2日出具的《关于 同意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 254号)。 2024年10月12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三季度报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作为齐峰新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 板上市的审计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3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于深交所上市审 核中心审核通过之日(2024年1月10日)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期间的相关会后重大事项 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4年1-9月业绩变动情况及说明 | 项目 | 2024 | 年 1-9 | 月 | 2023 年 1-9 | ...
齐峰新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2024-10-29 18:5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峰新材""发行人"或"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2024年1月1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上市审核中心审核,并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2月2日出具的《关于 同意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 254号)。 2024年10月12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三季度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保荐人")作为齐峰新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 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3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本保荐人对于深交 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之日(2024年1月10日)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期间的相关会后 重大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4年1-9月业绩变动情况及说明 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公告了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1-9月主 ...
齐峰新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4-10-29 18:5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 股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游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AITONG SECURITIES CO., LTD.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 二〇二四年十月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 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证券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 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如无特殊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募集说明书》一致。 3-1-1 | 育 明…… | | --- | | 目 录 · | |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 | 一、本次证券发行保荐机构名称…………………………………………………………………………… ...
齐峰新材: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2024-10-29 18:55
业绩总结 - 2024年1 - 9月公司营业收入255,149.15万元,同比减少5.97%[6][7][9] - 2024年1 - 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43.35万元,同比减少32.38%[6][7][9] - 2024年1 - 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9,295.95万元,同比减少39.00%[6][7][9] - 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514,718.74万元,较2023年12月31日增长2.67%[7] - 2024年9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74,008.22万元,较2023年12月31日增长0.20%[7] - 2024年1 - 9月主营业务毛利28,453.68万元,同比减少7,933.28万元,占营业毛利减少金额的103.29%[11] - 2024年1 - 9月主营业务产品销量26.32万吨,较2023年1 - 9月减少0.31万吨[11] - 2024年1 - 9月主营业务产品单位毛利1,081.04元/吨,较2023年1 - 9月减少285.37元/吨[11] - 2024年1 - 9月主营业务产品单位售价9,669.23元/吨,较2023年1 - 9月下降484.92元/吨[11] 市场数据 - 2020 - 2023年我国装饰原纸销量复合增长率8.21%,预计未来增速5%,2026年需求量达163万吨[16] - 2024年公司、华旺科技和夏王纸业合计新增产能超20万吨,2026年前后实现供需平衡[16] - 2012 - 2017年我国人造板面层装饰原纸销量年复合增长率14.50%[17] - 2018年我国人造板面层装饰原纸销量首次突破100万吨,2023年约为141.07万吨,同比增长33.48%[17] - 2023年我国人造板面层装饰原纸销量141.07万吨,发行人销量31.84万吨,占比接近25%[21] 未来展望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年产20万吨特种纸项目(一期)[23] - 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建设,目前项目进入开机调试、运行阶段[24] 公司稳定情况 - 公司主营业务未变更,管理层及核心业务人员稳定[31] - 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置换、股权、债务重组等公司架构变化[30] - 公司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的独立性未发生变化[36] - 公司募投项目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40] - 自2024年1月10日至承诺函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影响发行上市的重大事项[40] 合规情况 - 2024年4月海通证券因相关违法违规被处罚[31]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被处罚,公司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参与该业务且无处罚情况[32] - 公司及其董事长、总经理、主要股东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和股权纠纷[33] - 未发生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和侵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