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盛药业(002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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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盛药业(00256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专项管理制度
2025-10-26 15:47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并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 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得从 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二章 持有及申报要求 第六条 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1 本公司股份的专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 作,根据现行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吉 ...
益盛药业(00256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6 15:47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主任委员主持,可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主持[12]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视为不能适当履职,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2] - 讨论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过半数无关联委员出席可举行,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决议[14]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4] - 下设工作组提供公司财务等资料[10] - 按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及高管绩效评价[10]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高管薪酬报董事会批准[8]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7]
益盛药业(00256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6 15:47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 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七条和本规则第五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1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 ...
益盛药业(00256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6 15:47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 满、辞任或者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以及其他导致其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五条 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其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 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1 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但存在相关 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 ...
益盛药业(00256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6 15:47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 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1 名职工代表; 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选举产生。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 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四条 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审 ...
益盛药业(002566) -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6 15:47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防止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 (下称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行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建立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 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 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代大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 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大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 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大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 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 ...
益盛药业(00256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6 15:47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至少2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4] 战略委员会会议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11] - 召开三天前通知全体委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出席及通过[12]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3]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5]
益盛药业(002566)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26 15:46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制度废止,需股东会审议[2][3] - 修订后《公司章程》新增职工权益、法定代表人、党组织等相关内容[4][5][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股份情形有六种,特定情形下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8][9]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一年内不得转让,董事等任职期间转让有比例限制[9][1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特定情形除外[1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1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13]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15] 股东会与董事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18] - 董事人数不足六人等情形需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21][22] 股东大会投票与决议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24]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通过事项包括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报告等[2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8] 董事任职与职责 - 因贪污等犯罪等特定情形不能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31][32]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33] - 董事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义务任职结束后仍有效[35] 投资与担保审批 - 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30%的对外投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3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1]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自然人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5]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等工作经验[47]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4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50] 利润分配与分红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53] -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可分配利润为正值等条件[55]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0%[56] 公司其他事项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等[5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67] - 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制定,共涉及29项制度[74][75]
益盛药业(002566)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5-10-26 15:46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7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 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 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 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投资 额度及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 ...
益盛药业(002566)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0-26 15:45
会议时间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时间为11月12日14:30[2] - 网络投票时间为11月12日9:15 - 15:00[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7日[2] - 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8:30 - 11:00、13:00 - 16:30[8] 提案相关 - 提案2.00、提案3.01、提案3.02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6] - 《关于制订、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子议案数为9个[6] - 会议提及《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24] 投票规则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62566",投票简称为"益盛投票"[16] - 投票人只能选“同意”“反对”“弃权”,涂改按弃权处理[24] 其他信息 - 联系人电话为0435—6236050,传真为0435—6236009[11][12] - 公司邮编为134200[12] -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12] - 委托日期为2025年[24] - 中小投资者指除特定股东及董监高以外股东[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