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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盛药业(002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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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盛药业(002566)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5-10-26 15:47
信息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 信息定义与保密义务 - 信息指对股价可能有影响、未公开的信息[3] - 董事等在特定期间负有保密义务[2] 信息报送要求 - 拒绝无依据的外部统计报表报送要求[2] - 对外报送信息需审批并附《保密提示函》[2] 外部单位与个人规定 - 不得泄露未公开信息及利用其买卖证券[3] - 公开前不得在文件中使用未公开信息[3] 信息泄露处理 - 信息泄露应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3] - 违规致损将依法追责[3]
益盛药业(002566) - 公司章程
2025-10-26 15:47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 |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吉林省集安益盛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本章程"或"公司章程")。 第二条 公司经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吉经贸企改字【2000】996 号文批 准,由原集安制药有限公司变更设立;公司在吉林省通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501126870028U。 第三条 公司于 2011 年 2 月 2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1]294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60 万股,于 2011 年 3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名称: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 称:益盛药业 英文名称:JILIN JIAN YISHENG PHA ...
益盛药业(002566)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10-26 15:47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人或独财顾问[7] 募投项目检查与资金使用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需检查项目可行性[11]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规定程序使用[13] - 节余资金达到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使用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4]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4] 三方监管协议与使用规定 - 公司应至迟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签后可使用募集资金[7] - 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原则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等[3][11] - 公司应审慎选银行设专户,超募资金也存于专户[7] 资金置换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六个月内可置换[14] - 募投项目实施中,以自筹资金支付特定事项后六个月内可置换[14] 资金使用差异与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信息[27] 内部审计与报告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6]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6]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鉴证[26] 闲置资金使用 - 公司可以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6]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按补充项目资金缺口、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现金管理顺序进行[18][19]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5]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满足到账超一年等要求[24] 鉴证结论处理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否定结论”或“无法提出结论”,公司董事会应分析理由、提出整改措施并在年报披露[28] 保荐人或独财顾问核查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8]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8] - 募集资金情况被出具特定鉴证结论,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分析原因并提出核查意见[28]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公司、商业银行未履行三方协议等情况,应督促公司整改并向深交所报告[28] 管理办法生效与解释 - 本管理办法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同理[30] - 管理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抵触时及时修订并提交董事会审议[30] - 本管理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0]
益盛药业(00256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6 15:47
内幕信息范围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8]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8]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8]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2] - 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应出具书面承诺,董秘签意见[3] - 披露重大事项需向深交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4] 登记备案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需记录姓名、知情时间等[13] - 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并督促人员签名确认[16] - 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基本流程及涉及行政部门登记方式[16][17] 保存与报送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公开后五日报送[19] 保密与追责 - 公司应加强内幕信息管理,控制知情人范围,知情人负保密责[21] - 发现违规应核实追责,2个工作日报送情况及结果[21] - 提供未公开信息前需确认对方签保密协议或有保密义务[22] - 未按要求执行制度,证监会可采取监管措施[22] - 董事会将处罚违规责任人,涉犯罪移送司法机关[23]
益盛药业(002566) -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10-26 15:47
担保规定 - 对外担保总额原则上不超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净资产50%[3] - 不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10] - 原则上不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10] - 对外担保(为控股子公司除外)须对方提供反担保[10] 融资审批 - 资产负债率不超70%时,3000万元及以下融资报董事长审批[6] - 资产负债率不超70%时,超3000万元但未超净资产30%(含)或未超10000万元报董事会审批[6] - 超净资产30%且超10000万元或资产负债率超70%后融资报股东会批准[6] 审议规则 - 对外担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3] 资金管理 - 使用融资资金应按合同用途,变更需申请批准[16] 风险管理 - 预计不能归还贷款需了解原因并制定应急方案[16] - 融资展期应向董事会报告并说明原因及还款期限[17] - 加强担保债务风险管理,督促被担保人还款[17] - 被担保人偿债能力不利变化应汇报并制定应急方案[17] - 承担担保责任后应及时向被担保人追偿[17] 责任追究 - 全体董事审核融资及担保事项,对违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19] - 有审核权限人员违规造成损失应追究法律责任[19] 办法生效 - 办法经董事会通过报股东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益盛药业(002566) - 经理机构工作细则
2025-10-26 15:47
组织架构 - 公司经理机构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6名,总工程师1名[4] 人员职责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7] -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协助总经理工作,负责分管业务及日常经营管理[10] - 财务总监对总经理负责,组织编制和执行预算等财务工作[12] 会议规定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为十年[16] - 总经理办公会议需二分之一以上应参加人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工作例会应提前3天通知与会人员并送达相关资料[25] 决策权限 - 单项标的额3000万元以上重大经济合同,总经理决议后需报董事会审议[26] - 总经理对特定价值固定资产有处置权[27] 其他事项 - 遇重大事故,总经理及高管应半小时内报告董事长[30] -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由董事会组织,其他由总经理组织[32] - 本细则修改由总经理组织,经董事会批准生效[35]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37]
益盛药业(00256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6 15:47
业绩说明会 - 应在年报披露后15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10] - 召开业绩说明会应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发布通知[10] 投资者关系管理 - 活动应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作为交流内容[3] - 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5点[4] - 基本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4]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部门等[5]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9点[6] - 应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6] 投资者说明会 - 特定情形公司应按规定召开[8] 投诉处理 - 公司应切实履行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建立健全机制[10] 调研管理 - 应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明确应对措施和处理流程[12] 互动易交流 - 应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与投资者交流,指派专人处理[14] - 发布信息应谨慎、理性、客观,不得冲突[14] - 证券投资部拟定回复内容,董秘审核[18] 信息披露 - 向特定对象提供未公开非重大信息,应及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20] 制度与职责 - 董事会制定工作制度,指定董秘担任负责人[21] - 证券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控股股东等应提供便利[21] - 人员在活动中不得出现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8种情形[23] - 建立内部协调和信息采集制度,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23] - 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8项[26]
益盛药业(00256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6 15:47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机构和人员: (一)公司的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各部门、公司的子公司以及分公司的负责人;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五)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部门及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证券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 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 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报 送证券监管部门;本制度所称"信息披 ...
益盛药业(00256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26 15:47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5、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给 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义务而导致年报披露信息出现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 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以及与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四条 公司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 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 ...
益盛药业(002566) -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2025-10-26 15:47
信息管理 - 制定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确保披露准确完整[2] - 排查关联、常规交易及重大事件等[4][5][7] 报告标准 - 关联交易与自然人超30万、法人超300万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报告[10] - 常规交易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需报告[10] 责任分工 - 董事会秘书为排查工作直接责任人[12] - 证券部负责信息归集、保密及披露[12] 报告流程 - 知悉信息后应第一时间电话报告证券部[14] - 必要时两工作日内提交资料[15] 合规措施 - 组织董事及高管学法规防内幕交易[17] - 违规者董事会有权处分追责[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