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斯(00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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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斯: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04-01 18:51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背景 公司及子公司海外贸易业务规模较大,美元、欧元是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 结算币种,相应存在一定的外汇换汇需求。面对人民币汇率政策变化和国际外 汇市场的波动,为有效管理公司收支币种差异所带来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和 利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业绩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将结合资金 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活动需要,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利率及汇率风险 予以管控。 二、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近年来国际经贸环境不确定性较强,外汇市场波动频繁。公司及子公司近 年来海外市场营业收入占比较大,且随着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张,汇率、利率 的波动产生的汇兑损益和财务费用,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 响。为减少部分汇兑损失和财务费用,降低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业 绩的影响,防范与化解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业务实际情况,适度开 展金融衍生品交易。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将严格按照日常经营情况进行,审慎选择交易对 手和金融衍生产品,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相关交易 业务,并不断完善交易决 ...
哈尔斯: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01 18:51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公司核查独立董事文宗瑜先生、张旭勇先生、蔡海静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 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三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 日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就公司独立董事文宗瑜 先生、张旭勇先生、蔡海静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哈尔斯:《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2024-04-01 18:51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规范总裁行为,提高其工作效率,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促 进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完成,维护公司、股东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条件及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担 任公司总裁、副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 ...
哈尔斯:《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4-04-01 18:51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4年4月)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商品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决策、操作和管理行为,防范和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通过套期保值实现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 标的的交易活动。 本制度所述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 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 本制度所述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管理外汇风险、价格风险、利率风险、 信用风险等特定风险而达成与上述风险基本吻合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活动。 第三条 公司从事套期保 ...
哈尔斯首次覆盖报告:二十余载保温杯龙头,品牌重启再出发
国泰君安· 2024-03-24 00:00
公司业绩 - 公司首次覆盖报告给予“增持”评级,目标价为9.40元[1] - 预计公司2023-2025年EPS分别为0.47/0.60/0.73元,同比增长分别为+7%/+28%/+20%[1] - 公司业绩有望在2022年下半年开始的去库存和订单释放的情况下回升,未来数个季度业绩增长值得期待[2] - 预计2023年至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将分别为2,426亿、2,810亿和3,256亿,经营利润率和净资产收益率也将逐年提升[2] - 哈尔斯(002615)公司2023年预计营业总收入为2,426百万元,2025年预计达到3,256百万元[3] - 公司EBIT率在2024年预计将达到11.7%[3] - 哈尔斯(002615)公司2023年预计净利润为220百万元,2025年预计将达到339百万元[3] - 公司2023年资产负债率预计为40.3%,2025年预计将降至37.7%[3] 品牌发展 - 自有品牌方面,产品端顺应高端化趋势,品牌端升级焕新,渠道端全渠道融合营销[1] - SIGG品牌的国际市场影响力持续深化,海外自有品牌业绩保持高速增长,预计2023-2025年国际市场营收增速分别为-4.0%、15.0%、15.0%[6] - 哈尔斯以品牌力打造为核心,持续全方位推广营销,预计2023-2025年国内市场营收增速分别为21.1%、20.0%、20.0%[7] 技术创新 - 哈尔斯智能化产品不断升级,与华为合作推出智能饮水器具产品[44] - 公司在研究不锈钢容器焊接封接技术、3D打印模具技术等,有助于提升产品绿色设计能力和公司技术储备[79] - 公司正在进行金属单层瓶焊接工艺技术研究,以拓宽产品类别,提升竞争力[83]
哈尔斯: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24-03-15 21:21
股票代码:002615 股票简称:哈尔斯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二零二四年三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风险提示 1、本员工持股计划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参与人数、资金来源及出资规模、实施方案 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 认购资金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4、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3 特别提示 1、《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 ...
哈尔斯: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4-03-15 21:21
股票代码:002615 股票简称:哈尔斯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斯"或"公 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 规定,特制定《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 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三)风险自 ...
哈尔斯: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2024-03-15 21:21
声 明 股票代码:002615 股票简称:哈尔斯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二零二四年三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风险提示 1、本员工持股计划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参与人数、资金来源及出资规模、实施方案 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 认购资金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4、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3 特别提示 1、《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 ...
哈尔斯: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
2024-03-15 21:21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 法律意见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 10 楼 邮编:310016 电话:(+86)0571-86508080 传真:(+86)0571-8735775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 法律意见 德恒【杭】书(2024)第 03009 号 致: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斯或公司)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委托协议》,接 受哈尔斯委托担任其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专项 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 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
哈尔斯: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15 21:21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同时送 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因情况 特殊,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 出席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审议情况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吕强先生、欧阳波先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