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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玛顿(00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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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玛顿:公司暂不涉及太空太阳能相关技术领域
证券日报网· 2026-01-13 21:10
公司业务澄清 - 公司明确表示其业务暂不涉及太空太阳能相关技术领域 [1] 公司核心业务与战略 - 公司深耕于超薄光伏玻璃及光电玻璃领域 [1] - 未来公司将结合客户需求和市场变化,密切关注相关前瞻性技术发展趋势 [1] - 公司将加大研发力度,增强技术储备,以积极回应广大投资者关切 [1]
亚玛顿(002623)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2026-01-13 17:30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6-005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21年6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062,5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2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00,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 不 含 税 ) 人 民 币 13,853,316.00 元 后 , 公 司 本 次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986,146,684.00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2613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 ...
光伏玻璃龙头企业,“二代”入局:实控人之子林垦获提名董事,承诺5年内解决新增同业竞争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1-13 17:04
公司治理与人事变动 - 亚玛顿于2026年1月12日公告,拟将董事会成员由8名增至9名,并提名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林金锡之子林垦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 - 林垦出生于1988年5月,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此前未在亚玛顿担任职务,但自2017年起便在关联公司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 [3] - 林垦的董事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二代”接班与关联公司背景 - 林垦作为实控人之子进入董事会,被市场解读为“二代接班”的前奏 [3] - 林垦长期担任总经理的凤阳硅谷是亚玛顿光伏玻璃原片的第一大供应商,与上市公司系同一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4] - 亚玛顿主营光伏玻璃深加工业务,此前主要通过外购方式获得上游原片,而凤阳硅谷主营玻璃原片的生产、研发和销售 [4] 潜在同业竞争与解决承诺 - 因林垦担任总经理的凤阳硅谷与亚玛顿在阿联酋计划投资的“年产50万吨光伏玻璃生产线项目”可能存在业务重合,从而引发同业竞争问题 [4] - 作为董事候选人,林垦承诺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自生效之日起5年内,采取业务调整、资产重组等措施解决该同业竞争情形 [5] - 市场将持续关注林垦能否在5年期限内给出令投资者满意的解决方案 [7] 公司与关联方的历史重组尝试 - 亚玛顿与凤阳硅谷有一段备受关注的关联重组历史,公司曾于2022年计划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凤阳硅谷控股权 [5] - 该次重组中,标的资产凤阳硅谷的评估增值率高达261.08%,并因此收到深交所问询函,公司回复称增值具备合理性 [5] - 亚玛顿在2021年12月和2023年11月曾两次发起对凤阳硅谷的收购计划,试图向上游进行一体化布局,但两次收购均未成功 [6]
亚玛顿: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6-01-12 22:10
公司治理与制度更新 - 公司于1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多项议案 [2] - 审议通过的议案包括《关于修订及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2] - 审议通过的议案包括《关于制定的议案》[2] - 审议通过的议案包括《关于增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
亚玛顿: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日报· 2026-01-12 21:43
公司公告 - 亚玛顿公司发布公告,将于2026年2月6日14:30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亚玛顿(00262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度(2026年1月)
2026-01-12 18:00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度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研究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 ...
亚玛顿(00262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6年1月)
2026-01-12 18:00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9]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9]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股份不得转让[13] - 本人离职后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13] 转让与减持规定 - 因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9] - 董事和高管计划转让股份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9]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0] 信息披露要求 - 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11] - 董事、高管持股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7] 增持规定 - 拥有权益股份达30% - 50%,12个月内增持不超已发行股份2%[19] - 拥有权益股份达50%以上,增持不影响上市地位[19] - 披露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日起不超6个月[20]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需披露进展公告[21] - 特定情形增持股份比例达2%等需披露结果公告和律师核查意见[22] - 集中竞价每累计增持2%需披露进展公告且期间不得再增持[22] 其他规定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26]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0] 买卖时间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3] - 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4]
亚玛顿(00262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6年1月)
2026-01-12 18:00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审计委员会等有权向董事会提交选聘议案[6] - 选聘采用公开方式,结果及时公示[7] 关注情况 - 审计委员会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变更等情形[7] 评价要素与保存期限 - 选聘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9]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9] 续聘与改聘 - 拟续聘同一审计机构可由审计委员会提议审议[10] - 执业质量有缺陷等情况公司应改聘[11]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20] 审核与披露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发表意见[21] - 改聘需披露解聘原因等内容[13] 监督与处罚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6] - 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报告董事会处理[16] - 违规事务所公司不再选聘,董事会报告证券监管部门[1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1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
亚玛顿(002623) - 分红管理制度(2026年1月)
2026-01-12 18:00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红行 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有关规定以及《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公司分红政策 6、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当年的定期报 告中披露未现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7、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 1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8、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 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第二条 应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保持 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主要包括: 1、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 ...
亚玛顿(00262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6年1月)
2026-01-12 18:00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需报告[5]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5]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7]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7] 其他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出现质押、冻结等情形应及时报告[10] 重大信息报告流程 -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在特定时点后应及时预报重大信息[12] -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按规定报告重大信息事项进展情况[12] - 重大信息报告人员知悉信息后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13]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的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并公开披露[13]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相关材料包括原因、协议、批文等[13] 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4]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制定制度并指定联络人,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15] 责任追究与制度生效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导致违规由其担责[16]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