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国纪(002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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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国纪: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的公告
2024-04-15 21:50
股权信息 - 截止2024年4月15日,东临投资直接持股289,926,000股,占总股本39.83%[3] - 2024年4月15日公司审议通过出售承德天原药业有限公司股权议案[2]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4月25日15:30召开[2][4]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4月22日[5] - 会议登记时间为4月23日9:00 - 11:30、13:30 - 16:00[8] - 网络投票时间为4月25日9:15 - 15:00[4][15][16]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2636",投票简称为"金安投票"[14] 提案信息 - 提案编码1.00、2.00、3.00、4.00议案3月9日审议通过,5.00议案4月16日通过[6] - 提案编码1.00议案需出席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授权委托信息 - 授权委托人不能参加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9] -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19] - 授权委托书中提案包括总议案及5项非累积投票议案[19]
金安国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5 21:50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通知于2024年4月10日发出,2024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九名,实参加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韩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6 证券简称:金安国纪 公告编号:2024-009 1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于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股权交割、工商变更等事宜。 本次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出售承德天原药业有限公司股权暨有条件豁免部分业绩承诺 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
金安国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09 17:48
证券代码:002636 证券简称:金安国纪 公告编号:2024-007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定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 15:30,在公司召开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本次会议提供网络投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通知于2024年4月3日发出,2024年4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 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九名,实参加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 议,会议由董事长韩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
金安国纪: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09 17:48
股东大会时间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4月25日15:30召开[1] - 网络投票时间4月25日9:15 - 15:00[1]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2日[3] 投票相关 - 提案编码1.00议案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6] - 投票代码“362636”,简称为“金安投票”[15] 登记相关 - 登记时间4月23日9:00 - 11:30、13:30 - 16:00[7] - 登记方式为现场、信函或传真,地点在上海市松江工业区宝胜路33号金安国纪董秘办[7][8] 会议方式及审议事项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2] - 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4]
金安国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08 16:12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6 证券简称:金安国纪 公告编号:2024-005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通知于2024年3月1日发出,2024年3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 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九名,实参加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 议,会议由董事长韩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议案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修订后 ...
金安国纪: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2024-03-08 16:12
独立董事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豁免[2] - 半数以上出席方可举行[2] - 过半数推举召集主持,不履职时可自行召集[2] - 一人一票,多种表决方式[3] 决策与保密 - 部分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3]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3]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4] - 出席者有保密义务[4] 报告与生效 - 年度述职报告含会议工作情况[5]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5]
金安国纪: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8 16:12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金安 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在董事会下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 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或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 ...
金安国纪: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8 16:12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金安国纪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在董事会 下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 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 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并由董 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命,负责召集、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 ...
金安国纪: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8 16:1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二名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审计委员会选举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独立董事补选 - 公司应自独立董事辞职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审计工作汇报 - 审计部每季度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审情况[11]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4]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1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5]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18]
金安国纪: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8 16:12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 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金 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四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制度第五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