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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大(002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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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大(002677)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18 15:46
营业收入及利润 -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2.73亿元,同比下降19.39%[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715.95万元,同比下降23.34%[6]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22.81万元,同比下降86.91%[6] - 现金流量表显示,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减少,主要是因为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11] 资产负债 -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货币资金为13.05亿,较上期增加[17] -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存货为7.06亿,较上期增加[17] -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资产总计为23.37亿,较上期略有增加[17] -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流动负债合计为20.64亿,较上期减少[18] -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1.09亿,较上期略有增加[18] 股东信息 - 股东信息显示,夏志生持有公司21.20%的股份,夏鼎持有20.99%,夏兰持有10.22%[14] - 夏志生、夏鼎、夏兰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15] 利润情况 -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持续经营净利润为76,923,200.85元,较上期100,650,582.55元减少[20] - 综合收益总额为76,099,927.03元,较上期99,816,239.64元减少[20] 现金流量情况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228,062.72元,较上期116,332,384.29元减少[2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2,559.00元,较上期-4,837,751.79元增加[2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000,000.00元[2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8,755,503.72元,较上期111,494,632.50元减少[23]
浙江美大: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加宁)
2024-04-18 15:46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董事会5次,独立董事当选后召开4次[3][4] - 2023年召开股东大会2次[4] - 独立董事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5] - 独立董事参加战略、提名委员会会议各1次[5] 决策事项 - 2023年4月审议通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5月获股东大会批准[14] - 2023年3月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完成高级管理人员聘任[15] - 2023年4月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及高管薪酬方案[15] 合规情况 - 2023年不存在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13] - 按时编制并披露多份报告,董监高签署确认意见[13] 独立董事履职 - 2023年多次发表独立意见,均为同意[7] - 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多次沟通[8] - 利用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加强沟通[9]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望公司经营更稳健[17] - 建议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作用等[17]
浙江美大: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8 15:46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和部门及持股5%以上大股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关联人应承担信息披露义务[39] 信息披露文件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含招股、募集、上市公告书、定期和临时报告[5] 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6]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6]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6]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6] 披露内容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16] - 招股说明书等引用保荐人等意见应确保内容一致不产生误导[14]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7]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7] 股东大会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8]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9]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9] 其他披露情况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1]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需披露财务数据[19] 关注情况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超50%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关注[2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超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关注[2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超50%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关注[29]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超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关注[29] 人员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义务[42][43][4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3] - 公司内幕知情人员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义务[47] 流程与责任 - 公司信息披露有申请、审查及发布流程[45]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需及时发布更正等公告[45] - 公司应按规定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报送[47]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制度披露信息造成损失将被处分追责[48] - 公司聘请人员擅自披露信息需承担责任[4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50]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通知并说明更换原因及听取其陈述意见[44] - 公司暂缓披露临时性商业秘密期限原则上不超两个月[9]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6]
浙江美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8 15: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应为独立董事,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4]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4] 独立董事选举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6] - 选举时股东表决票数等于持股数乘以拟选独立董事人数[7] - 当选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7] 独立董事任期与解职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8]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8] 独立董事补选 - 因辞职或解职致比例低于章程规定,60日内完成补选[8]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在薪酬、审计、提名委员会成员中占二分之一以上比例[11]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3] - 专门会议通知及材料至少提前2日提交[12] - 2名以上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联名要求延期[14]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4]
浙江美大: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8 15:46
业绩总结 - 2023年营业总收入16.73亿元,较上年减8.80%[2] - 2023年利润总额5.44亿元,较上年增3.61%[2] - 2023年净利润4.64亿元,较上年增2.68%[2] 财务状况 - 2023年末资产总额23.33亿元,同比增2.25%[3] - 2023年末所有者权益20.29亿元,同比增3.15%[3] 现金流情况 - 2023年经营现金流净额5.83亿元,同比增57.77%[3] - 2023年投资现金流净额466.35万元,同比减99.09%[3] - 2023年筹资现金流净额 -4.02亿元,同比减6.04%[3] 其他数据 - 2023年报告期投资额4500万元[8] - 2023年度董事会召开5次会议[9] 未来展望 - 未来秉承“创百亿收入、做百年企业”愿景[17] - 围绕战略深化智能厨电和家居领域[17] - 扩大集成灶行业优势,奠定厨电领先地位[17] - 保持主业发展,寻找新机遇关注协同项目[17]
浙江美大: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8 15:46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 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按一般多数原则选举, 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监督,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常设专门工作机构,经董事会批准后成 立。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成员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委员会人数的 二分之一,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委任。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根据 本细则的有关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 ...
浙江美大:关于更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的公告
2024-04-18 15:46
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张江平先生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张美华女士(独立董事、主任委员)、龚刚敏先生 (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编号:2024-013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4月17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了调整,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 全董事会决策机制,公司董事、总经理徐建龙先生 ...
浙江美大: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美华)
2024-04-18 15:46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召开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2次[4] - 2023年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3次会议[5] - 2023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1次[5] 人事与聘任 - 2023年3月6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和高管聘任[13] - 2023年4月19日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13] 方案审议 - 2023年4月19日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高薪酬方案[14] 未来展望 - 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5] - 2024年独董建议公司以“长期可持续发展”为核心加强治理和内控[15]
浙江美大: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制订)
2024-04-18 15:46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包括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 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 计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浙江 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核,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 核职责。 第二 ...
浙江美大(002677)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18 15:46
公司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183.39亿元,较上年下降8.80%[8]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22亿元,较上年下降2.68%[9]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97亿元[10] - 公司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70元,较上年增长2.86%[11] - 公司2023年总资产为2281.4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25%[11] 公司业务情况 - 公司是聚焦于集成灶行业的综合厨电企业,历经20年的深耕发展,市场宣传、科普教育、市场推广,集成灶行业已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景象[17] - 集成灶市场零售额2022年达259亿元,2015年至2022年行业八年复合增速达28%[17] - 公司是集成灶行业的开创者和领军者,自主创新研发生产出我国第一台集成灶,引领行业发展[17] - 公司销售规模、品牌知名度、市场影响力、市场占有率持续领先于同行企业[18] - 公司专注于以集成灶为核心的新兴集成智能厨电和家居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19] - 公司产品包括集成灶、电蒸箱、电烤箱、蒸烤一体机、蒸烤炸炖一体机等多种厨房电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多项国际性大奖[19] - 公司产品拥有AI核心蒸烤算法、PID温场平衡科技、变频理想温场,实现360°蒸汽动态平衡和3D热风循环系统[20] - 公司集成水槽洗碗机拥有3D涡流全喷淋系统、多种智能清洗模式和智能烘干技术,实现一机化清洗[20] - 公司根据用户个性化生活需求设计和量身定制橱柜,采用环保板材打造高端整体健康智慧厨房[20] 公司发展战略 - 公司将继续以健康环保科技为主导,围绕中国美厨房战略,加速拓展多元化销售渠道,完善优化营销网络体系[71] - 公司将持续加大科研创新投入,深层次布局新品战略,引领推动行业发展[72] - 公司将继续贯彻变频大吸力产品核心战略,推动全民变频升级,丰富厨房领域产品线,加强与大专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73] - 公司将持续推进双品牌运作,加大品牌宣传投入,塑造双七星品牌服务形象,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及激励机制[73] - 公司将持续完善企业治理架构建设,强化目标管理和部门责任制,加强财务预算管理,推动企业内部提效降本[74]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78] - 公司董事会设有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业委员会,全体董事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79] - 公司建立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提名制度的要求[80] 公司社会责任 - 公司积极倡导和践行企业环保责任,实施“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低碳发展模式[134] - 公司连续获得多个环保奖项,包括嘉兴市绿色工厂、嘉兴市美丽厂区示范单元等[134] - 公司注重员工权益保护,提供多种福利待遇,包括住宿、工作餐、节日礼品等[139] - 公司与供应商、经销商建立良好合作关系,连续多年获得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等荣誉[140] - 公司积极参与社会慈善活动和福利事业,持续开展爱心捐款、结对助学、助残扶贫等活动[14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