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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林森(00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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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林森(002745) - 木林森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
2024-12-06 19:21
公司概况 -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同乐路1002号留仙文化园2栋2楼会议室接待了多家投资机构的调研 [1] 业务拓展 - 公司成立了航空照明事业部,主要产品应用于低空飞行器照明和地面指引照明 [3] - 公司通过制造和品牌协同,持续更新制造技术工艺和设备,推进海外光伏储能业务及航空照明业务 [3] - 公司通过自身研发储备LED新型封装制造工艺,并与科研院所合作,推进LED全光谱、人因照明、航空照明等产品的技术开发应用 [3] 财务表现 - 2024年第三季度净利润实现3.63亿元,同比增长3.48%,但销售毛利率仅为27.95% [3] - 公司毛利接近30%,但净利率很低,只有3%左右,主要受行业需求和宏观经济环境影响 [4] 成本控制与市场竞争 - 公司计划通过提升品牌运营管理和市场营销能力,降低财务杠杆,引进数字化制造方案和优化供应链整合能力,持续降低产品成本 [3] - 公司通过优化管理结构和激励措施,促进供应链和市场渠道的协同效应,持续实现降本增效 [5] 未来规划 - 公司将持续关注市场环境和政策导向,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披露信息 [4] - 公司将不断夯实现有业务板块,持续提升产品技术水平和市场占有率,积极开拓新的市场应用领域,加强盈利能力建设并通过持续分红计划回馈投资者 [4] - 公司已发布《关于未来三年分红或回购计划的公告》,积极回报投资者,维护股东权益 [5]
木林森:公司航空照明业务主要以低空飞行器照明等为主
证券时报网· 2024-12-05 10:38
公司 - 木林森航空照明业务以低空飞行器照明和地面指引照明等产品为主 [1] 行业 - 低空经济政策逐步推进,相关行业领域或迎来成长契机,发展情况需留意政策落地情况 [1]
木林森: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提前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4-12-02 16:17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4-048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提前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孙清焕先生 的通知,获悉孙清焕先生将其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 券")的本公司股份57,970,095股,办理了提前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二、 控股股东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股东名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 | 本次质押前 | 本次质押后 | 占其所 | 占公司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称 | (股) | 例 | 质押股份数 | 质押股份数 | 持股份 | 总股本 | 已质押股 | 占已质 | 未质押股份限 | 占未质 | | | | | 量(股) | 量(股) ...
木林森: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提前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4-11-26 17:08
二、 控股股东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的情况 三、 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孙清焕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 力,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 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孙清焕先 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补充现金等措施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 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4-047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提前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孙清焕先生 的通知,获悉孙清焕先生将其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 券")的本公司股份28,560,000股,办理了提前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四、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
木林森: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11-01 19:21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4-046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半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 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3.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534,299,903.64 元,除上述现金分红,不送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如 期间实施股份回购,则扣除已回购部分股份),按照分配总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 配比例进行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 ...
木林森: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10-28 18:21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4-044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 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 专人传递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闫玲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 决,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9日披露于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 一、 ...
木林森(002745)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28 18:18
营业收入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40.08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59%[2]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121.90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38%[2] 净利润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1.58%[2]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8%[2] 扣非净利润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8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08%[2]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5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41%[2]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10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7.17%[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09,854,554.78元,较上期1,661,133,746.53元下降[20] 资产情况 - 流动资产合计为138.44亿元,较上期136.85亿元有所增长[14] - 非流动资产合计为101.32亿元,较上期106.77亿元有所下降[14] - 资产总计为239.77亿元,较上期243.62亿元有所下降[14] 负债情况 - 流动负债合计为99.26亿元,较上期91.91亿元有所增长[14] - 非流动负债合计为10.92亿元,较上期13.76亿元有所下降[15] - 负债合计为110.18亿元,较上期105.67亿元有所增长[15] 财务费用 - 财务费用为12,319,878.80元,较上期101,919,479.03元大幅下降,其中利息费用为49,767,503.10元,较上期114,439,449.62元下降,利息收入为96,117,481.59元,较上期97,524,124.50元略降[17]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报告期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45.85%,主要系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影响所致[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71,146,295.25元,较上期528,732,800.78元由正转负[20]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56,108,373.15元,较上期-2,025,021,463.07元亏损减少[20] 报告相关 - 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21] - 报告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21] 其他财务数据 - 报告期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增加848.46%[5] - 报告期期末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43.17%[5] - 报告期期末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40.19%[5] - 报告期期末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32.69%,主要系票据保证金增加额影响所致[9] - 报告期期末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04.05%,主要系付现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增加影响所致[9] - 报告期期末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56.12%,主要系理财产品影响所致[9] - 报告期期末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93.03%,主要系本年处置子公司影响所致[9] - 报告期期末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系收到的其他投资活动现金影响所致[9] - 报告期期末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减少42.37%,主要系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影响所致[9] - 报告期期末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时期增加51.76%,主要系资产投入增加影响所致[9] - 报告期期末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77.68%,主要系理财产品影响所致[9] - 报告期期末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39.81%,主要系支付的其他投资活动现金影响所致[9] - 营业总成本为116.74亿元,较上期122.12亿元有所下降[16] - 营业成本为87.83亿元,较上期91.65亿元有所下降[16] - 管理费用为630,964,959.52元,较上期640,773,966.47元有所下降[17] - 研发费用为293,238,438.40元,较上期284,466,968.17元有所上升[17] - 营业利润为449,258,841.25元,较上期477,323,265.57元下降[17] - 净利润为362,358,268.83元,较上期357,393,325.36元上升[1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2,938,379.91元,较上期350,718,674.65元上升[17]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2,207,574,249.35元,较上期15,284,493,978.12元下降[19]
木林森: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10-28 18:18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4-043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于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木林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的表决方式在本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清 焕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 出席董事6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4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董事2名;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 ...
木林森: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提前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4-10-23 16:44
二、 控股股东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4-042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提前解除质押的公告 三、 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孙清焕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 力,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 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孙清焕先 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补充现金等措施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 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孙清焕先生 的通知,获悉孙清焕先生将其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 券")的本公司股份28,860,000股,办理了提前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四、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
木林森: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9-12 17:05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现行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 宜发表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 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章程》规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和 召开地点,对会议议题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 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明确了会议的登记办法、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 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符合《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