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争民爆(00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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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争民爆(002827) -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6-05 17: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4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7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 22,080,000.00 元,不送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 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 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自分 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度 ...
高争民爆(002827) - 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2025-05-13 21:20
股权结构 - 藏建集团持有高争民爆股份161,740,994股,占总股本58.6%[2] 减持计划 - 藏建集团拟集中竞价减持不超2,760,000股,占总股本1%[2][5] - 藏建集团拟大宗交易减持不超5,520,000股,占总股本2%[2][5] - 藏建集团合计拟减持不超总股本3%,减持期为公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5] - 藏建集团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不超持有股份总量15%[6] - 藏建集团锁定期满后第13至24个月内减持不超第13个月初持有股份总量15%[6] 增持计划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6个月内增持不超公司已发行股份2%[8] 其他说明 -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10] - 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10]
高争民爆(002827) -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5-06 19:00
股东大会情况 - 2024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6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同日进行[5][6]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171人,代表股份167,864,858股,占比60.8206%[8] - 中小投资者170名,代表股份6,123,864股,占比2.2188%[8]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股数167,235,058股,占比99.6248%[9] -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股数167,235,658股,占比99.6252%[1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同意股数167,334,058股,占比99.6838%[12] - 《关于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股数167,253,058股,占比99.6355%[13] -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同意股数167,303,358股,占比99.6655%[14]
高争民爆(002827) - 西藏珠穆朗玛律师事务所关于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5-05-06 19:00
会议安排 - 2025年4月8日审议通过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议案[7] - 2025年4月10日披露召开股东大会相关公告[7] - 2025年5月6日14时30分股东大会召开,网络投票同日[8] 参会情况 - 171人参会,持股167,864,858股,占比60.8206%[11] - 4人现场出席,持股165,223,708股,占比59.8637%[11] - 167人网络出席,持股2,641,150股,占比0.9569%[13] - 170名中小投资者,持股6,123,864股,占比2.2188%[14] 议案审议 - 审议9项议案,均获通过[15][28] - 各议案同意股数及占比明确,如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同意股占比99.6248%[18] 会议合规 - 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规,决议合法有效[29]
高争民爆(002827)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8 20:2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发通知,4月28日11:30召开[2] - 会议应到、实到监事均为5人[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3][5] 后续安排 - 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6][7] - 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核查意见及公示说明[7]
高争民爆(002827)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8 20:24
会议情况 - 西藏高争民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9名董事实到[2] 激励计划 - 审议通过4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5][6][7] - 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议案,明确17项授权事项[7][8][9] 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暂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议案,需国资委批准后再召开[10][11] - 董事会建议择期召开,授权董事长发通知,结合现场和网络投票[11]
高争民爆(002827) -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5-04-28 20:2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5年激励对象不超过59人[2] - 授予总量136.100万股[2] - 乐勇建等高管及中层骨干获授不同数量股份[2]
高争民爆(002827) -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025-04-28 20:22
股权激励 - 公司2025年4月28日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 - 激励对象符合条件,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2][3] - 激励对象不包括特定人员,公司无财务资助安排[3] - 实施激励计划利于公司发展,不损害股东利益[3] - 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合法、有效[3]
高争民爆(002827)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5-04-28 20:22
股权激励规模 - 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0%[3]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3] 激励计划规则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不适用相关规定[3] - 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权益日起未超10年[3] 绩效考核 - 绩效考核指标含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指标[5] 限售与行权 - 限制性股票授予与首次解除解限间隔不少于12个月[5] -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不少于12个月[5] - 各期解除限售比例未超获授总额50%[5] - 股票期权授权与首次行权间隔不适用相关规定[5] - 股票期权后一行权期起算日不适用相关规定[5] -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比例不超获授总额50%[6] 审核与表决 - 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有利公司发展且无损股东利益[6] - 律师事务所审核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6] -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符合管理办法要求[6] - 董事会表决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7] - 股东会审议草案时关联股东回避情况不适用[7] 其他情况 - 不存在重大无先例事项[7]
高争民爆(002827) - 西藏珠穆朗玛律师事务所关于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2025-04-28 20:2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7年6月8日设立,初始名称为“西藏高争民爆物资有限责任公司”[11] - 2016年11月11日,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4600万股[12] - 2016年12月9日起,公司普通股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证券代码“002827”[12] - 公司现持有2023年4月24日颁发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27600万人民币[13] 激励计划条件 - 公司不存在不得实行本次激励计划的情形[14]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15]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15]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过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15] - 不存在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15]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人,外部董事占半数以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16] 激励计划审议进程 -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 - 2025年2月6日及2月18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配套文件[33] -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调整激励计划草案等配套文件的议案[33] - 2025年4月25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将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34] - 2025年4月28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34][35] - 2025年4月28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激励计划具备可行性[35] 激励计划关键数据 -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136.10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27,600.000万股的0.493%[24] -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24] - 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25] 激励对象分配 - 党委书记、董事长乐勇建获授限制性股票10.000万股,占授予总量7.348%,占总股本0.036%[26] - 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巴桑顿珠获授10.000万股,占授予总量7.348%,占总股本0.036%[26] - 副总经理石科红获授10.000万股,占授予总量7.348%,占总股本0.036%[26] - 董事、董事会秘书马莹莹获授9.000万股,占授予总量6.613%,占总股本0.033%[26]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获授86.600万股,占授予总量63.630%,占总股本0.314%[26] 激励计划其他要点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38][44] - 激励计划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可实施[38] - 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60日内,公司完成激励对象授予等相关程序[38] -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59人[42] - 激励对象购买限制性股票资金以个人自筹解决,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46][47] - 公司实施激励计划目的包括健全经营机制等[48] - 激励计划内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48][49][50][51] - 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乐勇建、巴桑顿珠、马莹莹回避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表决[52] - 公司具备实施激励计划主体资格,符合相关规定[53] - 激励计划具体内容、已履行程序、激励对象确定均符合相关规定[53]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尚需继续履行[53][54] - 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情形[54] - 激励计划实施需国有控股股东报西藏自治区国资委审核批准,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