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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赛克(00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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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赛克: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27 21:23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2025年3月27日总股本170,75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现金分红合计34,150,400.00元(含税),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 审议程序 - 公司于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 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 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922,359.0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962,008.79元,提取盈余公积金2,196,200.88元,减去2023年度现金分红51,225,600.00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93,090,108.45元后,2024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61,630,316.36元 [1] - 公司2024年业务经营良好,为回报股东,结合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制定上述利润分配方案,若实施前总股本发生变化,按变动后总股本为基数并保持分配比例不变原则调整 [2]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2024年现金分红总额34,150,400.00元,2023年为51,225,600.00元,2022年为0元;回购注销总额三年均为0元 [2] - 合并报表2022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978,617,483.90元,母公司报表2024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61,630,316.36元 [2] -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85,376,000.00元,累计回购注销总额0元,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85,376,000.00元,不触及相关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3] - 2022 - 2024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85,376,000.00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17,367,997.92元的491.57%,不触及相关风险警示情形 [3] 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 方案符合相关规定,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未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具备合法性和合规性 [3] - 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兼顾股东即期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与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3]
中新赛克: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之星· 2025-03-27 21:23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相关议案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 [1] 会议基本信息 - 会议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召开 [1] - 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由独立董事肖幼美召集并主持 [1] - 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3人 [1] 议案审议情况 2024年度相关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方案客观合理,符合公司实际和长远发展需要,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1]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6.33%,净资产168,105.2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53% [2]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报告真实客观反映内控情况 [2] 2025年度相关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表现良好,同意续聘 [2][3] - 《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方案符合规定,利于公司发展,不损害股东利益 [3] -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方案符合规定,利于激励高管,不损害股东利益 [3][4] -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交易正常,定价合理,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损害股东利益 [4] -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业务履行审批程序,有风控措施,利于防范风险,不损害股东利益 [5] -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将额度由不超过8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100,000万元,提高资金效率,不影响经营,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6] -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依据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公司实际,不损害股东利益 [6]
中新赛克: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27 21:11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多项议案,涵盖年度报告、财务决算、利润分配、内部控制等方面,部分议案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3]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现场召开,通知于 3 月 14 日以邮件送达,由监事会主席召集主持,应到 5 人实到 5 人,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合法有效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监事会履职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报告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 2024 年年度报告 - 董事会编制审议程序合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监事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报告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024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65,845.23 万元,同比增长 0.80%;净利润同比减少 6.33%;净资产 168,105.29 万元,同比增长 0.53%,报告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方案符合规定,未损害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发展,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公司内控体系完善且有效执行,报告真实客观,监事会无异议,立信出具审计报告 [4] 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 立信履职良好,监事会同意续聘一年,议案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2025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 方案符合规定,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关联监事俞浩回避表决,4 人同意 [5][6]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交易不超 1,000.00 万元 [6]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用不超等值 5,000 万美元开展业务,规避汇率风险 [6][7] 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 - 同意额度由不超 80,000 万元增至不超 100,000 万元,授权总经理决策 [7][8] 会计政策变更 - 依据新规合理变更,无重大影响,决策合规,监事会同意 [8]
中新赛克: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3-27 21:11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公告会议基本情况、审议事项、登记等相关事项 [1] 分组1:会议基本情况 - 会议召开符合相关规定,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1] - 表决方式包括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 - 参会人员包括截止2025年4月14日15:00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及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应出席人员 [2] 分组2:会议审议事项 - 非累积投票提案有《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多个议案 [3] - 累积投票提案为《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 [3][4] - 议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通过;议案5 - 9和议案11 - 12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将单独计票并披露 [4] 分组3:会议登记等事项 - 自然人股东登记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委托代理人需持相关证件及授权委托书 [5] - 联系人李斌,电话0755 - 22676016,传真0755 - 86963774,邮箱ir@sinovatio.com,联系地址为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 - 2号云密城A幢中新赛克大厦 [5] 分组4:网络投票相关 - 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投票总数不得超拥有的选举票数 [9] - 选举非独立董事股东拥有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选举独立董事股东拥有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 [9][10] -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10] -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10] -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需按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10]
中新赛克(002912) - 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25-03-27 20:51
薪酬方案 - 公司制定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1] - 适用对象为任期内全体高级管理人员[2] - 方案自董事会通过生效,至新方案通过失效[3] 薪酬原则与构成 - 薪酬原则含责任、竞争、绩效原则[4]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含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5] 基本薪酬数据 - 总经理凌东胜基本薪酬70.8万元/年(含税)[7] - 副总经理王明意、李斌基本薪酬60万元/年(含税)[7]
中新赛克(002912)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肖幼美)
2025-03-27 20:51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肖幼美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提名条件 - 被提名人需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相关工作经验[6] - 会计专业被提名人需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7]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有相关限制[7][8] - 被提名人近三十六个月无交易所公开谴责等情况[10]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公司数量、时长有要求[11] 声明日期 - 声明签署日期为2025年3月28日[13]
中新赛克(002912)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5-03-27 20:51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营收65,845.23万元,同比增0.80%[5] - 2024年净利润5,992.24万元,同比降47.55%[5] - 2024年末总资产201,088.83万元,同比降6.33%[5] - 2024年末净资产168,105.29万元,同比增0.53%[5] 监事会动态 - 2024年监事会召开4次会议[2] - 2025年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能,推进自身建设[14]
中新赛克(002912) - 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
2025-03-27 20:51
公司概况 - 公司成立于2003年,由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控股[23] - 公司拥有114项专利和369项软件著作权[23] - 公司对各子公司100%控股[23] - 公司愿景是构建更数字、更安全、更健康的世界[28] - 公司价值观是规则、团队、坚毅、争先[28] 业绩数据 - 公司营业收入为65,845.23万元,净利润为5,992.24万元,纳税总额为6,629.01万元,总资产为201,088.83万元,净资产为168,105.29万元[52] - 公司研发投入为21,774.9万元,产品合格率为98%[52] 公司荣誉 - OceanMind海睿思入选2023中国大数据百强榜[38] - 中新赛克多个项目入选示范案例或获科技奖[38] - 中新赛克获得《数据安全服务能力评定资格证书》,评定为一级[41] 未来展望 - 未来五年优化数据中心能效降低运营碳排放强度,2030年力争运营碳中和,2060年推动全价值链碳中和[119][120]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与南京理工大学共同研制工业互联网终端威胁检测响应系统,申请6项专利、发表论文4篇[165] - 2024年参与多项标准制定[168] 公司治理 - 股东大会召开1次,审议通过事项11项[84] - 董事会召开6次,审议议案28项[86] - 监事会召开4次,审议议案13项[91] 人员情况 - 研发团队男性518人占比79.08%,女性137人占比20.92%[159] - 研发团队本科以下5人占比0.76%,本科373人占比56.95%,硕士277人占比42.29%[159] 环保相关 - 2024年温室气体排放总量3937.60吨二氧化碳当量,排放强度5.98吨二氧化碳当量/百万元[122] - 报告期内环保投入9.13万元,其中节能LED灯采购费用1.7万元[124] 质量相关 - 2024年产品一次交验合格率目标值≥95%,实现值98%[196] - 2024年客户满意度目标值≥85分,实现值100分[196] 认证情况 - 通过ISO14064碳中和管理体系认证[113] - 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122][131] - 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CMMI成熟度5级认证[178]
中新赛克(002912)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周成柱)
2025-03-27 20:51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周成柱为深圳市 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 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 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 的,本提名人 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 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 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 ...
中新赛克(00291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03-27 20:5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