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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生物(00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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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生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11 16:04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并进行考核。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经董事会聘任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的, 该项决议无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等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 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
明德生物: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11 16:04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健全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质量,公司特决定 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 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工作机构。 第二条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明德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三条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本工作细则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不受公 司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预。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四条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战略委 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 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 相关法律、 ...
明德生物: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1 16:04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3-056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通知于2023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 2023年12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 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 《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汉玲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内容详见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2、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
明德生物: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11 16:04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 计票、表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公告等内容,按 照《公司章程》执行。公司应当充分保障股东的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及召集权。 公司股东可以向其他股东公开征集其合法享有的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提名 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但不得采取有偿或者变相有偿方式进行征集。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
明德生物: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3-12-11 16:04
第二章 任职资格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保 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 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及《武汉明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
明德生物:公司章程
2023-12-11 16:04
武汉明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武汉明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起方式设 立;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66953862X0。 第三条公司于 2018 年6 月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646,287 股,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武汉明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全称:Wuhan EasyDiagnosis Biomedicine Co.,Ltd. 第五条公司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 388 号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 加速器 3.1 期 25 栋 1 层(3)厂房三号 邮政编码:4 ...
明德生物: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11 16:04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3-059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根据近期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对《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以及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进行 修订和变更,本次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 议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因公司经营需要,公司经营范围拟新增"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新增后 的经营范围为: 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饮料生产;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托实体医院 的互联网医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
明德生物: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3-12-11 16:04
(五)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则或者涉嫌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 行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推动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 善治理结构,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投资者")之间的沟通,规范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主板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武汉明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 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 当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以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
明德生物: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3-12-11 16:04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3-057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 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投项目"移动医疗产品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 ...
明德生物: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3-12-11 16:04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 保证公司资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股东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武汉明德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 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本制度所称的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 交易活动。 本制度所称的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 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 期货和衍生品的基础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