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科技(002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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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科技: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4-27 00:26
2、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人民币 80,000 元(含税),按月发放。 二、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 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岗位薪酬,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 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三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 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 2024 年度公司董事、 监事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管理职务的董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担 任的职务薪酬标准执行,不 ...
朝阳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7 00:2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 成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一致,可连选连任[4] 会议相关规定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等可提议召开会议[11] - 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11]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审议关联事项关联委员回避表决[12] 材料保存与保密 - 会议记录等材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16] - 出席和列席人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6]
朝阳科技:独立董事陈立新2023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27 00:26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大会2次,独立董事均出席[4] 决策事项 - 独立董事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多项事项并提案通过[5] - 关联交易公告经独立董事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定期报告独立董事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3]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13] - 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独立董事审查同意提交多部门审议通过[14] - 2023年审议通过董事和高管薪酬方案[15] 期权注销 - 因未达成条件,注销2022年部分股票期权[17] - 影响激励对象70名,注销数量1,074,550份[17]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提升履职水平,提供专业建议[18]
朝阳科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7 00:26
内部控制评价 - 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2] - 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均为100%[9] 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潜在错报≥经营收入总额5%[11] - 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2%[12] 制度建设 - 2023年多数部门更新完善岗位职责说明书[15] - 公司建立多项业务管理制度控制风险[16][17][18] 信息披露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披露85份相关公告[19]
朝阳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4-27 00:26
担保审批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担保[2]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需股东大会审议情形 - 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9] - 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9]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10]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10] 信息披露 - 发现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应及时披露[14]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及时披露追偿情况[17] 风险控制 - 发现被担保人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应控制风险[18] - 作为保证人应拒绝承担超出约定份额外的保证责任[18]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应参加破产财产分配[18] 日常管理 - 关注被担保人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发生时董事会应采取措施[20] - 担保债务到期后督促被担保人履行义务,未履行时采取补救措施[20] - 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相关资料并定期核对[20] 责任追究 - 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害应追究责任[22] - 控股股东等不及时偿债导致公司担责,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措施并追责[22] - 公司发生违规担保行为应披露并改正,降低损失并追责[22] - 担保经办人员履职不当,公司将根据影响和损失大小追责[23]
朝阳科技: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7 00:26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确认营业收入14.3048259614亿元[9] - 2023年末资产总计15.04亿元,较2022年末下降6.48%[26] - 2023年末负债合计5.53亿元,较2022年末下降27.35%[28] - 2023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9.51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12.28%[28] - 2023年度营业总收入14.30亿元,较2022年度增长3.25%[31] - 2023年度营业总成本12.95亿元,较2022年度增长1.00%[31] - 2023年度营业利润1.30亿元,较2022年度增长92.83%[31] - 2023年度净利润1.19亿元,较2022年度增长92.43%[31] - 2023年度综合收益总额1.18亿元,较2022年度增长75.53%[31]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1.22元,较2022年增长100%[31] - 2023年稀释每股收益1.21元,较2022年增长98.36%[31] - 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26亿元,较2022年增长605.2%[34] - 2023年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2.05亿元,较2022年亏损扩大241.9%[34] - 2023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0.83亿元,较2022年由盈转亏[34] 财务指标 - 2023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为3.3918511922亿元[12] - 2023年12月31日,坏账准备金额为3238.030417万元[12] - 2023年末货币资金64,355,367.26元,较2022年末减少46%[42] - 2023年末应收账款1,355,951,115.97元,较2022年末增幅308%[42] - 2023年末流动资产合计较2022年末减少5%[42] - 2023年末非流动资产合计较2022年末减少1%[42] - 2023年末短期借款较2022年末减少81%[44] - 2023年末流动负债合计较2022年末减少24%[44] - 2023年末非流动负债合计较2022年末减少24%[44] 审计相关 - 审计认为财务报表在重大方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公司2023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5] - 将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定为关键审计事项[9][12] 其他 - 公司目前股本为9,600万元[57] -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64] - 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65] - 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境外(分)子公司按经营所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66] - 财务报表于2024年4月25日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报出[58]
朝阳科技: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4-04-27 00:26
委托理财审批 - 额度未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或不超一千万元,总经理或办公会审批[5] - 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董事会审议披露[6] - 额度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五千万元,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理财管理 - 选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7] - 财务部负责账户及资金管理[7] - 审计部负责审计与监督[7] 信息披露 - 按规定披露委托理财目的、金额等[10] - 特定情形及时披露进展及应对措施[10] - 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董事会通过后公告[10] - 定期报告说明报告期内理财情况[11]
朝阳科技: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7 00:24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陈立新先生、赵晓明先生、曾旻辉先生的任 职经历以及签署的自查文件,就其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陈立新先生、赵晓明先生、 曾旻辉先生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 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的专项意见 ...
朝阳科技:独立董事制度
2024-04-27 00:24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 法独立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当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成员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
朝阳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7 00:24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 2023 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容诚所在 2023 年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所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容诚所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 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拥有 30 多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容诚所在全国设有 19 家分支机构,总 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 22 至 901-26。 2.人员信息 容诚所首席合伙人肖厚发,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注册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