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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源食品(002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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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源食品(00299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2 18:32
内幕信息范围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档案报送 - 内幕信息首次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送知情人档案[10] - 重大事项变化或股票异常波动需补充报送知情人档案[13] 事项管理 - 重大事项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分阶段披露并制作备忘录[13] 各方责任 - 控股股东等配合做好知情人登记备案[14] 信息保密 - 知情人对内幕信息保密,控制知情范围[17] 交易自查 - 年报、半年报和重大事项公告后5个交易日自查交易情况[18]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交易核实追责,2个交易日披露结果[18] - 违规知情人董事会视情节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1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21]
甘源食品(00299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12 18:32
融资与交易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5] - 公司发生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形之一,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 担保与资助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七种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7]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应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应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9]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9] - 董事人数不足六人等六种情形发生,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9] 提议与召集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13]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4]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7] - 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后二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7] 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1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8]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21]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1] 主持与报告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3]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23]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23]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每名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23] 决议通过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9]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0] - 关联交易事项普通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1][32] 董事选举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以上,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33] - 董事会等可向股东会提出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提案,单独或合计需持有1%以上股份[34] 其他规定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6]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0] -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按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申报表决[35]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相关信息[36] - 提案未获通过或本次股东会变更前次决议需在公告作特别提示[37]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37] - 控股股东等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损害其权益[37]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37] - 会议程序等违法或违反章程股东可60日内请求撤销[37] - 相关方对股东会事项有争议应及时向法院诉讼[37] - 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8] - 公告等指在符合条件媒体和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40]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股东会决议通过生效[40] - 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自本规则生效时废止[40]
甘源食品(00299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2 18:3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会议规则 - 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 公司应在会议召开前三日发通知,紧急情况不受此限[9]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12] 绩效与履职评价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履职评价以自然年度为周期,每年考核一次[14] - 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可申诉,委员会五个工作日内复核[15] 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6] - 对公司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发表意见[6] 薪酬方案实施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方可实施[12] 薪酬领取方式 - 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合同、职务等领薪酬,独立董事领津贴[14]
甘源食品(002991)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2 18:32
资金管理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至少半年检查公司与关联人资金往来并出具报告[9] - 控股股东等不得侵占公司利益、占用经营性资金[5] - 公司交易不得导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利益被侵占[7] 违规处理 - 董事等发现利益被侵占应及时报告董事会并采取措施[9] - 财务负责人应拒绝侵占指令并报告董事会[9] 股份转让 - 控股股东占用资金未还清前不转让股份,转让所得偿债除外[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15]
甘源食品(00299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2 18:32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需报告[9] - 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超千万元需报告[9] - 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占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 10%以上且超千万元需报告[9] - 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 10%以上且超百万元需报告[9]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超千万元需报告[9] 日常交易报告标准 - 日常交易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0%以上且超五亿元需报告[11] - 日常交易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 50%以上且超五亿元需报告[11]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三十万元的交易需报告[13]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三百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 0.5%的交易需报告[13] 重大风险事项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超过总资产的 30%为重大风险事项[17] 信息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出现重大信息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报送书面文件[22]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需包含原因、协议、批文等相关材料[22] - 重大事项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后应及时预报可能发生的重大信息[22] - 各部门应按规定报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逾期交付或过户超三月需持续报告[23] 报告职责分工 - 证券部和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报告,各部门应及时准确提供资料[26]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指定信息披露联络人并报证券部备案[26] 信息披露督促 - 董事长接到重大事项报告后应督促临时报告披露[27] 人员管理 - 董事会秘书应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培训[27] - 重大信息瞒报等导致问题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7]
甘源食品(00299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2 18:32
战略委员会构成 - 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4] 会议规则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8] - 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8] - 会议召开前三日发出通知[8]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通讯表决等[8]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9]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细则废止[12]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2]
甘源食品(00299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2 18:3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4]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召开需提前三日通知,特殊情况不受限[8] - 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8]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8] - 表决方式多样,通讯表决签字视为同意[8] - 独立董事不能出席应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9]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9]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等[2] - 主要职责包括提名任免董事、聘任解聘高管等[6]
甘源食品(002991)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12 18: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核准首次发行2330.4万股普通股,7月31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9321.5831万元,已发行股份数为9321.5831万股[7][12] - 公司设立时严斌生认购4500万股,严海雁认购500万股[12]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股东相关权益及责任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0] - 股东可在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时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程序或表决违法时60日内请求撤销[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诉讼或直接诉讼[25] 公司决策相关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33]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形,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34][35]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提前20日公告通知[38][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按规定程序处理并决定是否召开临时股东会[38][42]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或请求后,需在十日内书面反馈[41][42]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99]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102] - 公司收到董事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103] 交易审议相关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需审议[108] - 交易标的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需审议[108]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需审议[108]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5]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6]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107]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1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27]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2]
甘源食品(00299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2 18:31
人员变动 - 董事辞任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5] - 董事长辞任公司应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6] - 公司收到辞职报告2个交易日内披露离任公告[7] 职务解除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30日内解除董高职务[6]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6] 信息申报 - 董高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1] 股份转让 - 任期届满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0] - 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总数25%[10] - 所持本公司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0] 监督职责 - 离职董高持股变动情况由董事会秘书监督[20]
甘源食品(002991)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08-12 18:31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9321.5831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2] - 公司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4]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0] 股东与股东会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相关部门向法院诉讼或自己直接诉讼[6]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7] - 股东会审议批准对外担保、财务资助事项以及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8] 董事会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2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2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主持[28]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二名[3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2]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3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董事会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34] 监事会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36]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36]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3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7][38]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38]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39] - 公司合并或分立,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40]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