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源食品(002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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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源食品(00299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2 18:32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1] - 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1] - 季度报告应在前三和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1]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14]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审计[14] - 半年度报告在拟派股票股利等情形下应审计[14]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4] 募集资金相关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应在年度审计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等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与年报同时披露[19] 信息披露原则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5] - 除依法披露信息外,可自愿披露相关信息,但不得冲突和误导投资者[6] 编制与确认要求 - 招股说明书等编制应符合规定,重大影响信息均应披露[8] - 董事、高管应对招股说明书和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9][12] 需关注情形 - 利润总额、净利润或扣非后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且扣除无关收入后营收低于3亿元需关注[15] 重大事项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需披露[17]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需披露[1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披露[1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8] -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需了解因素并披露[30]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负首要责任[23]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信息披露具体事宜[23] - 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23] 相关人员责任 - 董事、高管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2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25] 审核与审议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32] 文件保存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3] 报告流程 - 董事等知晓重大事件应当天告知董事会秘书等[29] - 各部门信息披露报告人重大事项当天向董事会秘书报告[29]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32] - 临时报告经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批准后披露[32] 豁免与暂缓披露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36] - 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6]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应在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相关情况[38]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董事会秘书应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保存登记材料不少于十年[38] -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年报、半年报、季报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39] 保密要求 - 董事等接触未披露信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41] - 重大信息传递和报送应指定专人负责[41] - 公司与他人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41] 责任追究 - 聘请的顾问等泄露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42] - 出现特定情况公司将追究经办人和责任人责任[42]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44]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44]
甘源食品(00299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2 18:32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自然人属于关联人[5] 关联交易管理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等多项事项[9] - 公司与关联方应就关联交易签订书面协议,价格应公允[10]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2]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需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审批,有利害关系则提交董事会[13]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就同一交易标的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决策规定[13] 特殊关联交易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4]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期限内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5] 交易价格与审议程序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格比交易标的账面值溢价超100%,交易对方未提供盈利担保等承诺需说明原因[17]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实际执行协议条款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按新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18] - 每年数量众多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金额及时履行审议程序[18]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18] 表决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代表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2] 新增关联人处理 - 因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新增关联人,此前已签正在履行协议可免审议程序,此后新增按规定处理[20] 申请豁免与禁止事项 - 部分关联交易履行披露和审议程序后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于按制度履行相关义务[25] - 公司不得多种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关联方使用[26] 制度说明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8]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抵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2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28] 制度发布 - 该制度文件发布于2025年8月12日[29]
甘源食品(00299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2 18:32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开展工作[3] 沟通与活动要求 - 与投资者沟通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7]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工作并保证对外联系渠道畅通[5] - 召开股东会为股东参与提供便利,会前与投资者充分沟通[8] - 积极支持配合投资者依法行使权利及处理诉求[8]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现金分红等[11] - 董事长或总经理一般应出席投资者说明会[11][12] - 存在六种情形时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2] 调研管理 - 接受调研避免来访人员获取内幕信息,履行披露义务[14]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沟通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4] - 要求调研机构及个人发布或使用文件前告知公司[15] 组织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19] - 证券部是职能部门[19] - 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交流,董秘审核互动易信息[17] - 工作有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多项职责[19] 信息与档案管理 - 活动中不得透露未公开信息[20] - 严格审查非正式公告传达的信息[20] - 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系统性培训[21] - 建立完备档案制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23]
甘源食品(00299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2 18:32
股份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董事、高管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23] 信息申报 - 董事、高管应规定时间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6] 股份转让限制 - 特定情形股份转让设限,登记为有限售条件股份[8] - 董事、高管任期内等每年转让不超持股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15] - 上市交易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18] - 公司或本人涉嫌违法犯罪立案调查未满六个月不得转让[18] - 定期报告公告前特定时间内不得买卖股份[19] 减持与增持规定 - 减持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披露计划[9] - 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按规定比例执行[10] - 增持计划披露含多项内容并承诺完成[11] - 实施期限过半披露进展公告[11] - 定期报告披露未完成增持计划实施情况[12] - 实施完毕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13] 违规处理 - 股东可要求董事会30日内处理违规买卖股票事宜[20]
甘源食品(00299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2 18:3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三名,独立董事二名[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连选可连任[5] 工作流程与要求 - 披露财务报告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9] - 内部审计每季度报告工作与问题[10] - 每年提交内部审计报告[12] - 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情况[12] - 督导每半年检查重大事项和大额资金往来[12] - 根据内审报告评估内控有效性并报告董事会[13] - 审核财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14] 违规处理与披露 - 对违规董事、高管可提罢免建议[21] - 年报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22] 会议相关规定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9] 细则相关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通过之日生效[21] - 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废止[21]
甘源食品(00299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2 18:32
投资审议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形之一,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6] - 涉及资产总额占比50%以上等六种情形之一,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7] - 仅达特定标准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5元人民币,可免提交股东会审议,但仍需信息披露[8] 投资审批 - 除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的投资事项外,其他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审批[9] 计算原则 - 对外投资适用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达到标准可仅将本次投资提交审议[8] 信息披露 - 对外投资达到标准,交易标的为股权应披露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其他资产应披露评估报告[9] - 购买或出售少数股权无法审计可披露情况并免于披露审计报告[9] - 对外投资涉及或有对价,以预计最高金额作为成交金额适用规定[10] -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以最大损失金额参照规定履行审议程序[12] - 控股股东等参与投资基金相关情况应在公告说明[14] -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特定情形需披露进展[14] - 公司购买专业投资机构相关交易标的需额外披露特定情况[14]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进展[15] 重大项目 - 重大投资项目需组织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17] 部门职责 - 财务中心负责对外投资资金及收益管理[18] - 法务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法律审核[18] 内部检查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至少半年检查对外投资[18] 收回转让 - 公司可在特定情况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20][21] - 对外投资收回和转让程序权限同投资实施[22]
甘源食品(002991)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2 18:32
委托理财审议规则 - 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4] - 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4]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按委托额度适用关联交易规定[4] 委托理财管理与监督 - 可对未来12个月内委托理财范围、额度及期限预计,期限不超12个月[5] - 财务中心为日常管理部门,负责选受托方等[7] - 内部审计机构为监督部门,负责审计进展等[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检查监督,必要时聘外部审计[9] 委托理财信息披露 - 出现募集失败等情形,及时披露进展和应对措施[11] - 知情人员在信息公开前不得透露情况[14] - 对资金投向可实施控制或重大影响时,披露投向并揭示风险[15]
甘源食品(00299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2 18:3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会议规则 - 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 公司应在会议召开前三日发通知,紧急情况不受此限[9]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12] 绩效与履职评价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履职评价以自然年度为周期,每年考核一次[14] - 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可申诉,委员会五个工作日内复核[15] 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6] - 对公司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发表意见[6] 薪酬方案实施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方可实施[12] 薪酬领取方式 - 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合同、职务等领薪酬,独立董事领津贴[14]
甘源食品(002991)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2 18:32
资金管理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至少半年检查公司与关联人资金往来并出具报告[9] - 控股股东等不得侵占公司利益、占用经营性资金[5] - 公司交易不得导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利益被侵占[7] 违规处理 - 董事等发现利益被侵占应及时报告董事会并采取措施[9] - 财务负责人应拒绝侵占指令并报告董事会[9] 股份转让 - 控股股东占用资金未还清前不转让股份,转让所得偿债除外[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15]
甘源食品(00299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2 18:32
内幕信息范围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档案报送 - 内幕信息首次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送知情人档案[10] - 重大事项变化或股票异常波动需补充报送知情人档案[13] 事项管理 - 重大事项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分阶段披露并制作备忘录[13] 各方责任 - 控股股东等配合做好知情人登记备案[14] 信息保密 - 知情人对内幕信息保密,控制知情范围[17] 交易自查 - 年报、半年报和重大事项公告后5个交易日自查交易情况[18]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交易核实追责,2个交易日披露结果[18] - 违规知情人董事会视情节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1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