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节水(30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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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禹节水(30002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7 16:02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证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 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大禹 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 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 ...
大禹节水(30002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7 16:02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 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半数以上, 至少应当有一名独立 ...
大禹节水(300021)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7 16:02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总裁的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 行政规章,特制定本细则。 第四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副总裁若干名,财务负责人 1 名,经提名委员会 审查,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其他经董事会决议聘任的 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除董事会秘书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裁提名,经提名委员会审查,由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其与总裁共同构成公司总裁工作班子。总裁工作班子是公司 日常经营管理的指挥和运作中心。 总裁及总裁工作班子其他成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五条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
大禹节水(300021) - 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7 16:02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社 会责任管理,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积极履行 ESG(环境、社会和 公司治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7 号——可持续发展 报告(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 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 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 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 和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者经营活 动影响的组织或者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职 ...
大禹节水(30002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7 16:02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 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 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公司董事会任命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 ...
大禹节水(30002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7 16:02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能够 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和《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 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 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 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 ...
大禹节水(300021)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7 16:02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 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 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的控股子公司。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限制及要求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不得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 子公司等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 公司为其持股比例不超过 50%的控 ...
大禹节水(300021)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27 16:02
|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3 | | --- | |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44 | | 第十章修改章程 46 | | 第十二章附则 47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2025 年 4 月 1 | 第一章总则 1 | | --- | |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股份 3 | | 第一节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6 | | 第一节股东的一般规定 6 | | 第二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9 | | 第三节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0 | | 第四节股东会的召集 13 | | 第五节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六节股东会的召开 16 | | 第七节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第五章董事和董事会 23 | | 第一节董事的一般规定 23 | | 第二节董事会 26 | | 第三节独立董事 ...
大禹节水(300021)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7 16:02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或候选人的提名 第一条 为完善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 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 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 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 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在召开股东会 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
大禹节水(300021)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4月)
2025-04-27 16:02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 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与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向 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投资项目 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 ...